广东省城管改革体制2016-2017年最新消息,城管工作职权范围介绍(二)

发布时间:2016-11-19 11:03:27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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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调研情况,综合各区城管执法分局的意见,本着“立足现实,着眼长远,能改则改,稳中求进”的原则,市局建议对现行城管执法队伍管理模式作适当调整。

  改革方案提出,在维持街镇执法队现行双重领导体制不变的情况下,对街镇执法队主要领导的人事管理权作出调整。即街镇执法队队长、教导员由区城管执法分局党委(总支)提名,征求街道党工委(镇党委)的意见,区城管执法分局党委与街道党工委(镇党委)共同考察,区城管执法分局党委(总支)任免。依此方案,街镇执法队人事管理权将收归区城管执法分局。不过,其他管理模式仍按“穗府办〔2009〕16号”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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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城市管理体制变革在即,日前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引发省市相关职能部门关注。南都记者日前走访广州市荔湾区综合执法试点,通过再现其改革探索历程,为即将到来的“综合执法”总结经验,提供借鉴。

  400人要管2300多项事务

  对策:依据“劳动定额”定编

  2011年中旬开始,荔湾区开始酝酿在区内试行综合执法。2013年6月,伴随广东省政府公告授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广州市荔湾区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告》发布,荔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正式“开张”。

  原来已承担规划、建设、工商、市政、市容环境等5方面执法职能的区城管部门又合并了环保、食药监、卫生、交通、安监、文体、水务、劳监、经贸等9个相关部门的执法职能。总计17大类,2300多项。

  据了解,荔湾区原城管执法部门编制不到300人,由各相关部门合并过来100多人,合并后编制约400人。“人增加了100多,事差不多增加了2000项。”城管有关人士称。记者了解到,此前,荔湾区城管执法事项有300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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