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济南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条件,手续材料及流程

发布时间:2016-11-19 22:10:51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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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那么热闹,那么繁华,为了过上更好的生活,为了改变下一代的生活环境,有许多农村人转户口为城市户口。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6-2017年济南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条件,手续材料及流程》一些相关资讯。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故继续沿用2015年度的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条件

  (一)亲属投靠落户条件

  1、夫妻投靠:外地居民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依法登记结婚,需投靠夫(妻)生活的,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准许来济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在济一方系外地新迁入的,需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后申请办理夫妻投靠。

  2、子女投靠父母:未成年子女可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落户;独生子女投靠父母的,未婚人员不受年龄限制;非独生子女家庭,除未成年子女外,可以照顾1名未婚成年子女来济投靠。

  3、父母投靠子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不受身边有无子女限制,且在济子女在济有固定住所,允许来济投靠子女落户;属父母投靠在济子女的,不能再以投靠父母的名义办理外地其他子女的随迁或连环迁入。固定住所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或租用单位分配的住房且拥有房屋使用权。

  4、因父母双亡而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

  手续材料及流程

  (二)亲属投靠落户办理所需证件

  1、被投靠人(在济一方)申请;

  2、被投靠人、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投靠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注明家庭成员关系的《户籍证明》;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①家庭成员关系证明(仅限于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的);

  ②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情况证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未婚证明(仅限于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及夫妻投靠随迁子女);

  ③再婚夫妻投靠的随迁未成年子女需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抚养证明;

  ④父母双亡证明、祖孙或外祖孙关系证明(仅限于因父母双亡而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

  ⑤《独生子女证》(仅限于独生子女投靠父母)

  (三)亲属投靠落户办理流程

  申请人户籍地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

  七、济南军队转业、复员士官、退伍义务兵落户条件、办理流程

  (一)军队转业、复员士官、退伍义务兵落户条件

  1、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原征集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接收安置,回原户籍所在地落户;

  2、由安置部门接收,与我市常住居民户口人员结婚满2年的退役士官,或在服役期间父母户口迁入济南市区的未婚复员义务兵和退役士官;

  3、由安置部门批准被我市企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满3年、按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异地安置退役士官。

  (二)军队转业、复员士官、退伍义务兵落户办理所需证件:

  1、《复员退伍军人入户介绍信》、《接收安置转业士官通知书》(仅限士官),《士官退出现役证》或《士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2、《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或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及居民身份证编号证明;

  3、接收单位出具的注明具体落户地址的接收证明信、录(聘)用合同、按时交纳养老保险证明(仅限异地安置士官、义务兵);

  4、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济居住户籍证明》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仅限于夫妻一方或父母已在济落户的);

  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于夫妻投靠的);

  6、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情况证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未婚证明(仅限在服役期间父母户口迁入济南市区的未婚退役人员);

  7、母子(女)关系证明(仅限在服役期间父母户口迁入济南市区的未婚退役人员);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军队转业、复员士官、退伍义务兵落户办理流程

  1、符合基本条件第1条的,入户人完备上述手续后,到拟落户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当场办结;

  2、符合基本条件第2、3条的,入户人完备上述手续后,到拟落户地区公安分局申请,自完备手续公安部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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