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唐山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实施意义全文细则解读》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11-20 13:48:52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2016-2017年唐山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实施意义全文细则解读。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国家卫计委组织制定了《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并于2016年7月26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颁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大铁棍小编整理,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2016-2017年唐山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实施意义
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我市16所公立医院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9月23日,记者从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价格听证会上获悉,我市将于近期试行《唐山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包括工人医院、市人民医院、市协和医院在内的16所公立医院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近年来,针对当前群众普遍反映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党中央、国务院把深化医改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作为全市重点工作,纳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直接领导、统一协调。2015年,我市被确定为第二批17个国家联系试点城市之一,也是河北省唯一的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完成医改试点任务,取消药品加成销售政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是核心内容和关键环节。因此,理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建立科学的价格补偿机制,是完成医改任务并不断深化发展的开场戏、头一炮,制定调价方案势在必行。
据了解,目前我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执行的是河北省物价局、卫生厅于2002年制定的《河北省医疗机构服务价格方案》(冀价行费字[2002]第67号),执行至今已有13年时间。一方面,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需求的改变以及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原医疗服务价格与医疗服务的实际成本有较大差距,不规范收费现象普遍存在,医疗服务价格亟待进行调整和规范。另一方面,由于财政投入不足,药品收入已成为医院正常运转的重要经济来源,使计划经济时期的药品加成政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生变异而逐步演变成一种逐利机制。这就致使医院为了追求更多的利润,卖贵药、开大处方愈演愈烈,不断加重了患者的负担。这些问题的存在,也要求对现行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
在23日召开的价格听证会上,《唐山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通过了价格评审,待市政府正式批准后将于近期开始试行,试行期为一年。《方案》的实施范围为工人医院、市人民医院、市协和医院、市妇幼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第二医院、市第三医院、市第八医院、市第九医院、唐山铁路医院、市结核病医院、市精神病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开滦总医院、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唐钢医院等16所公立医院。其他城市公立医院(含各级政府办的医院、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院、对外开放的部队医院)可在实行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零加成销售的前提下,经市物价、卫生部门批准,参照本方案执行。跨省优化组合的公立医疗机构若改变原收费标准,需报省物价局、卫计委批准。
按照《方案》,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将遵循三项原则。一是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在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合理调整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查、护理、治疗、手术和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二是调整价格补偿和医院消化相结合的原则。按市委常委会精神,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收入,医院通过降低运行成本为患者减负。三是协调联动,政策配套,同步实施的原则。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要与财政、人社、卫生等综合改革配套政策同步实施。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支付范围,同步实施。
全文细则解读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市物价局将整理归纳听证会收集的意见建议,进一步调研论证,优化方案,报上级部门批准后公布实施,确保市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能够充分体现上级政策规定、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体现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医疗质量明显提升、患者负担明显减轻、医患关系明显改善的预期目标。
相关阅读
医改以来 看病难看病贵得到明显缓解
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看病难,看病贵”得到明显缓解,深化医改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2015年,我国居民人均预期寿命达76.34岁,比2010年提高1.51岁,人民健康水平总体上达到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降至30%以下,为近20年来的最低水平。
近日,由世界银行、世界卫生组织和我国财政部、国家卫计委、人社部“三方五家”联合发布的一份医改研究报告指出,2009年至今,中国在较短时间内基本实现了医保全民覆盖,低收入人群因病致贫的主要原因——自付费用在卫生总费用中占比下降。中国向实现全民健康覆盖迅速迈进。
国家卫计委统计公报显示,2015年我国病人费用涨幅低于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增速。同时,个人卫生支出比重继续下降。在全国卫生总费用中,个人卫生支出占29.97%,较上年下降2.02个百分点,实现了“十二五”规划目标。
启动国家药品谈判,让患者吃药更便宜。今年5月20日,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向社会公布,其中有慢性乙肝一线治疗药物替诺福韦酯、非小细胞肺癌靶向治疗药物埃克替尼和吉非替尼。与之前公立医院的采购价格比较,3种谈判药品价格降幅均在50%以上,与周边国家和地区趋同。
改革医保支付方式,让医疗控费更给力。福建省实施以总额控制为基础的按病种、按人头等复合式付费方式改革,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各统筹区实行按单病种付费结算的病种达20多个;新农合77个统筹县(市)全部开展支付方式改革,12个县作为省级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重点联系县,试点获得实质性进展。三明市推行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改革,已实现住院费用全部按病种付费,病种数达609种。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让看病费用降下来。深圳罗湖区有近37万居民足不出户享受健康保健、慢病预防、常见病诊治等服务,这得益于分级诊疗。罗湖区通过优化区域医疗资源配置,组建唯一法人的紧密型公立医院集团,区级综合医院与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成为医疗联合体,诊疗方案、用药目录、质量保障机制均一致,上下联动,协同服务,家庭医生成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