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长沙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条件,手续材料及流程

发布时间:2016-11-20 16:24:34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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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那么热闹,那么繁华,为了过上更好的生活,为了改变下一代的生活环境,有许多农村人转户口为城市户口。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6-2017年长沙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条件,手续材料及流程》一些相关资讯。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故继续沿用2015年度的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条件

  2016年1月4日起,长沙市民可自愿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免费换领新的户口簿。2015年12月31日上午,《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 )新闻发布会在长沙召开。会上,长沙市政府副秘书长潘胜强对《实施意见》做了详细解读。《实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长沙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开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记者 张文杰

  城乡统一 实施一元化户籍制度

  “从2015年12月15日开始,长沙全面启动户籍制度改革,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从12月28日起,全市公安机关全面实施一元化户籍制度改革,统一为居民户口,不再标注户口性质,实现现有与户口挂钩的政策与户口性质脱钩。”长沙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唐向阳介绍,不再依据户口性质统计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改为根据户口登记地的城乡地域属性划分统计城镇户籍人口和农村户籍人口。

  长沙市公安局人口出入境管理支队长刘辉表示:“一元化户口登记的本质是恢复户口登记本身的功能,进一步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实行一元化登记后,长沙市户口转移有两个导向,引导农村地区人口向城镇地区转移,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

  长沙市不统一换发《居民户口簿》,2016年1月4日起,长沙市民可自愿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免费换领新的户口簿。

  【解读】潘胜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全市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引导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吸引外来有就业能力人员落户长沙,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有序流动。”

  放宽限制 多类市民可落户长沙

  全面放开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和宁乡县城镇地区落户限制。凡在这四个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可以在当地落户。

  全面放开内五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和高新区的落户条件。在该五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购房合同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即可在当地城镇地区落户;购买商铺、商住两用房或办公用房的,购房合同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即可在当地派出所落公共集体户。外来务工人员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一年的,可在当地城镇地区落户。投资兴办企业的,企业法人代表和工商部门确认的企业合伙人、出资人、股东等,均可在当地城镇地区落户。

  落实长株潭三市间的户口迁移,凡户籍在株洲、湘潭市市辖区范围内的居民,只要在长株潭三市中的任一市市辖区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可在长沙市市辖区落户。

  “符合以上三种情形的,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等,均可随迁登记常住户口。”潘胜强介绍。

  【解读】潘胜强:重点解决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员落户问题,在现执行《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

  手续材料及流程

  保留“三权” 落户农民享同等福利

  为保障进城镇落户农民的权益,实施意见对此作出专门规定。

  “在全市实行城乡统一的居民户口登记制度后,农民进城镇落户的,与城镇居民同等享受社会福利;其原有的农村“三权”(土地和山林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保留不变;自落户之日起3年内继续执行原户籍地生育政策。”潘胜强介绍。

  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办证,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办法和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建立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探索开展在进城落户农民自愿的前提下有偿退出“三权”试点,现阶段,不得已退出“三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解读】潘胜强:改革的目标是为了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重点解决外来务工经商和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水平,2017年,长沙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4%。

  教育配套 阳光招生春节前发布

  为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长沙将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公共文化、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针对新的户籍制度在基础教育方面的影响,长沙市教育局局长缪雅琴表示,将贯彻落实好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以及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各层次升学考试的实施办法。

  缪雅琴透露:“具有长沙户籍的居民,市教育局会根据住址以及户口所在地等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小学和初中学生入学,市教育局正在制定阳光招生政策,有望在春节前发布;对于具有长沙户口但在外地就读初中,想回长沙参加中考的学生,可凭借户口簿和外地读书的学籍证明,回长沙统一报名参加中考。报名时间为五一长假之后的第一周,报名地点之后会进一步公布。”

  【解读】潘胜强:长沙市各职能部门将尽快密集制定出台本部门的具体实施细则,明确配套改革措施。将以居住证为载体,健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不断向居住证持有人扩大公共服务的范围,确定并公布具体服务内容。

  长沙

  落户条件

  1 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和宁乡县城镇地区:

  凡在这四个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可以在当地落户。

  2 内五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和高新区:

  在该五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购房合同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即可在当地城镇地区落户。

  购买商铺、商住两用房或办公用房的,购房合同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即可在当地派出所落公共集体户。

  外来务工人员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一年的,可在当地城镇地区落户。

  投资兴办企业的,企业法人代表和工商部门确认的企业合伙人、出资人、股东等,均可在当地城镇地区落户。

  3 凡户籍在株洲、湘潭市市辖区范围内的居民,只要在长株潭三市中的任一市市辖区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可在长沙市市辖区落户。

  4 符合以上三种情形的,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等,均可随迁登记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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