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兰州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条件,手续材料及流程

发布时间:2016-11-22 20:37:29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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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那么热闹,那么繁华,为了过上更好的生活,为了改变下一代的生活环境,有许多农村人转户口为城市户口。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6-2017年兰州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条件,手续材料及流程》一些相关资讯。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故继续沿用2015年度的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条件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6月4日下午,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七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兰州市推进市场主体设立“三证合一”及“一证一号”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和《兰州市行政审批车间式管理流水线作业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五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方案。

  会议由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虞海燕主持。市领导袁占亭、李森洙、金祥明、张悌先、张建平、俞敬东、何向东、曹丕玉、牛向东、咸大明、严志坚、滕兴科及高春远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第十二次会议精神和甘肃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精神。会议指出,各级各方面要认真贯彻好中央和省委有关会议精神,抓住关键工作和关键环节,加快改革举措落地,推动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会议指出,兰州要积极推进市场主体设立“三证合一”及“一证一号”登记制度改革,按照改革发展、程序简便、成本低廉的要求,整合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创新服务方式,方便申请人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服务。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加强协作配合,确保“三证合一”及“一证一号”工作稳步推进、高效运行。要实行行政审批车间式管理流水线作业,努力打造政府职能汇集“洼地”和服务经济发展“高地”。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对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结合兰州实际情况,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满足人民群众合理迁移的要求。要统筹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动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统筹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实行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从严,西固区适度控制,全面放开远郊三县一区落户条件,兰州新区、东部科技城鼓励落户的差别化落户政策。

  会议审议通过了“五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方案。会议指出,要完善已初步建立的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正在建立的职责清单,建立并公布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规范运行,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和透明度。要建设兰州政务服务网,打造网上办事的并联审批平台、快捷务实的便民服务平台、信息公开的阳光政务平台,逐步实现全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等政务事项“一张网”办理。

  手续材料及流程

  1、投靠迁移户口

  (1)夫妻一方要求投靠我市城区配偶的,且配偶有固定的住所和稳定的生活来源,可在配偶的常住地入户。所需材料:

  1)本人申请

  2)《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

  3) 被申请人的户籍证明

  4)居民身份证

  (2)、父母要求投靠我市城区子女的,且子女必须是成年人,有固定的住所和稳定的生活来源,可在子女常住地入户。需材料:

  1)本人申请

  2)被申请人的户籍证明

  3)关系证明

  4)居民身份证

  (3)、未成年子女或已成年未婚子女要求投靠我市城区父母的,父母一方有固定的住所和稳定的生活来源,可在父母的常住地入户。需材料:

  1)本人申请

  2)被申请人的户籍证明

  3)关系证明

  4)成年子女提供未婚证明

  2、正式职工及其他人员落户

  行政垂直管理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系统内部正式职工,跨地区调动户口迁移的,由其上级机关人事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办理调动手续。非垂直管理的部门和行业正式职工调动,仍按原规定执行。而在兰州市有固定投资、经营实体和进行产业开发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可以在本市固定住所所在地申请本市常住户口。对于投靠人员落户的规定为:取消投靠人员落户条件的限制。夫妻投靠不受婚龄限制;父母投靠子女不受身边有无子女限制;子女投靠父母取消未婚子女年龄限制。而新出生的婴儿和未满18周岁的人员,父母户口不在一地的,准许在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户口。

  3、购买、受赠、继承、自建房如何落户

  提供个人申请;通过购买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购房发票;通过受赠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房屋赠予公证书》或《房地产赠予合同》;通过继承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房屋继承公证书》;农村自建的需提供《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原籍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原户籍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正式职业证明(原为农业户口人员不提供);务工单位介绍信,工作已满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以及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从事经营或生产性活动的,提供工商、税务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由当地市场管理部门出具的稳定经营证明及缴纳税款票据。

  4、公民租赁公房申请落户

  《房屋租赁合同》;租住房屋地处“城市四区”并在该区域内连续务工满十年,持有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承租人连续10年的居住登记证明;租住房屋地处“红古三县”并在该区域内连续务工满5年,持有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承租人连续5年的居住登记证明;出租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出租人的身份证;派出所出具的《出租房屋登记证明》;原籍户籍证明,身份证,原户籍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无正式职业证明(原为农业户口人员不提供);务工单位介绍信,工作已满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以及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从事经营或生产性活动的,提供工商、税务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由当地市场管理部门出具的稳定经营证明及缴纳税款票据。

  5、投资、经营、兴办实业人员怎么落户

  在“城市四区”投资300万元以上;或在“红古三县”投资额达到当地区、县政府政策规定最低投资标准以上的,可在其投资、经营、兴办实业的经营场所地办理专门集体户口落户。申请所需材料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出具的注册资金进账单;缴纳税款票据;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连续居住登记证明;个人申请;原籍的户籍证明,身份证。

  6、引进人才落户

  省、市人社部门审核签发的《引进人才落户通知》和《引进人才情况登记表》;个人申请;原籍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直系亲属可以随迁。办理程序和时限:由住所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户籍派出所受理审核,报市公安局审批并办理准予迁入手续。

  7、大中专院校毕业学生如何落户

  (1)本市生源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所需材料: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就业单位所在地在本市的;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在市人社部门登记注册,并由兰州市大中专毕业生择业指导中心加盖印章);《迁移证》;原迁出地户口簿,身份证。办理程序:由原迁出地户籍派出所核查其原迁出档案后受理,经派出所领导审批后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2)兰外生源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本市落实就业单位的落户所需材料为《就业报到证》;就业单位介绍信;身份证、《迁移证》或原籍的户籍证明。办理程序:由区、县公安局直接受理,在7个工作日内签发《准予迁入证明》或签注审批意见后,由落户地派出所办理。就业单位为公有制的落单位集体户,非公有制的落当地人才市场。

  (3)调整改派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本市落实就业单位落户所需材料:《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就业单位介绍信;改派后新的《就业报到证》或加注有改派意见并加盖大中专院校就业管理部门签章的旧《就业报到证》;身份证,《迁移证》或原籍的户籍证明。办理程序:由区、县公安局直接受理,在7个工作日内签发《准予迁入证明》或签注审批意见后,由落户地派出所办理。就业单位为公有制的落单位集体户,非公有制的落当地人才市场。

  8、退转军人落户

  ①县、市以上安置办公室证明 、②原户口注销地公安派出所核实后的户口底册复印件

  9、 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办理

  ①有关部门出具的释放证明书或解除劳教通知书、 ②《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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