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黑龙江省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政策及计算方法

发布时间:2016-11-24 17:25:28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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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农村养老金发放标准2016-2017年,养老保险计算方法是需要每个人了解的。2016-2017年黑龙江省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政策及计算方法。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6-2017年黑龙江省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政策

  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6元。

  挂钩调整

  1.缴费年限挂钩(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

  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增加2.5元;

  “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

  2.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

  月增加额为2015年12月本人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的0.5%。

  倾斜调整

  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

  1945年9月2日前参加工作的,每人增加30元/月;

  1945年9月3日后参加工作的,每人增加20元/月。

  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每人增加15元/月。

  具体的养老金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黑龙江社保中心。

  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6-2017年黑龙江省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计算方法

  扩展阅读

  记者29日从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日前,作为2015年度哈市惠民行动之一的哈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第二次调整及补发工作顺利完成,待遇调整标准为市区农村户籍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基础养老金在70元的基础上再增10元。

  据了解,此次待遇调整范围为哈尔滨市属八区(不含双城区)按农村户籍参保且已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的参保人员。待遇调整起始时间为2015年1月,2015年1月至11月调整的基础养老金实行一次性补发,补发的养老金已发放到领取待遇人员的银行卡中,2015年12月起按新的待遇标准发放。此次待遇调整涉及领取待遇人员22.06万人,补发金额近2600万元。至此,哈市在去年统一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两个险种基金征缴等政策的基础上,实现了待遇标准的统一,真正实现了两险的合并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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