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执罪司法解释 河南明确打击"拒执罪"时间表"老赖"难再赖

发布时间:2016-11-26 16:25:44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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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跟法院“躲猫猫”,逃避执行判决的拒执行为越来越多,严重影响到法律效力的发挥。为进一步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日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公安厅联合发文,明确打击“拒执罪”时间表,并对办理拒执罪案件时公检法各部门的分工责任进行细化,联合打击“老赖”行为。


  根据规定,法院发现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应在5日内将案件线索及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法院移送的材料后,应在3日内作出立案或不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应在法定侦查期限内侦查终结;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书面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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