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首例研究生考试作弊案 宣判:判被一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11-28 11:28:30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虽为政府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却很淡薄,为帮助朋友的孩子考研购买考试作弊器,并帮助传送答案。11月23日,经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判处被告人杨彦平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判处被告人刘立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1984年出生的杨彦平有着大学学历,此前系陕西省丹凤县某镇政府工作人员。2015年12月,杨彦平的朋友党某因女儿即将参加全国研究生考试,联系他帮忙想办法作弊。随后,党某的朋友赵某也因其子要参加研究生考试,通过党某联系了杨彦平。杨彦平在网上搜索后发现,有人出售研究生考试试题答案及作弊使用的无线电专用器材设备,便以500元的价格在网上购买了信号放射器、“橡皮”等作弊器材。考前,他收取了赵某1万元,收取了党某的香烟2条。
之后,杨彦平联系他的朋友刘立帮忙。两人于2015年12月26日上午,在碑林区某学校男生公寓宿舍,利用网上购买的无线电作弊专用器材,向正在参加研究生考试的考生传输政治试题答案。当日下午,杨彦平、刘立在传送英语试题及答案时,被民警当场抓获。经鉴定,被传送的试题及答案确为2016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试题及标准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