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吐槽"问题奶粉"被告 市民发朋友圈吐槽"问题奶粉"却被商家告上法庭》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11-29 10:42:50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近日,王某在朋友圈发布了自己的一起“维权遭遇”,称在浦口某婴幼儿用品店购买的奶粉中发现了黑色异物。但就是因为发在微信朋友圈的这条“有图有真相”的信息,让王某成了被告。近日,浦口区法院审理了此案,王某因在朋友圈发布不实信息被判侵犯名誉权。
把王某告上法庭的就是王某口中的那个“无良卖家”李某。李某经营一家婴幼儿用品店,一天,他在自己的朋友圈看到有人转发王某的相关言论和图片。李某表示,王某所说的无凭无据,对自己的店铺声誉造成负面影响。
事情还得从6月22日说起,当天,王某拿着一罐已拆封的婴幼儿奶粉找到李某,称从李某店里购买的某品牌奶粉存在黑色块状异物,并要求李某赔偿。“奶粉都开过了,我根本无法判断这异物是不是本身奶粉里的。”李某拒绝了王某的索赔要求。双方在李某经营的婴幼儿用品店发生争执。警方和当地工商部门介入协调处理,但两人一直就补偿金额等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
在此期间,王某就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数条信息“直播”自己的“维权遭遇”。这样一条“有图有真相”的“维权信息”在王某的朋友圈里引发了数十条评论,还有不少人转发了这条消息。李某表示,自己经营婴幼儿用品店多年,一直口碑很好,王某的朋友圈影响了自己店铺的声誉。
但被告王某却说,自己一直是在陈述事实,不存在夸大或歪曲事实。王某认为,自己作为消费者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不应承担任何侵权责任。
王某的行为到底是不是侵权呢?法院认为,王某所发布信息的内容真伪是整个案件的关键。但王某无法证明自己所持奶粉系从原告处购买,更无法证明黑色异物来源。但李某提供了经营许可及相关奶粉的检验报告等证据,可以初步证明原告所经营的案涉品牌奶粉并无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