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日起厦门发放居住证,居住证申领材料及条件(二)

发布时间:2016-11-30 09:56:01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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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理机构(街道办、社区服务机构等)申领居住证,并可到这些机构办理换领、补领居住证手续。

  相关介绍

  福建实施居住证制度,有此证后在居住地可享受这些便利

  问:什么是居住证?

  答:居住证是持证人在本省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符合以下条件可申领居住证

  草案提出,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1、在居住地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招用,或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

  2、在居住地自有房屋、租赁房屋或者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宿舍居住的;

  3、在居住地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办理居住证所需资料

  根据草案,公民申领居住证,应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机构采集人像信息,提交《福建省居住证申领表》、居民身份证,并提交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证明、社保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对材料齐全、符合申领条件的,公安机关在受理后15日内发放居住证。

  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

  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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