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新疆异地就医报销最新政策,医保报销比例及流程

发布时间:2016-11-30 18:21:52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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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地就医并没有十分明确的法律定义,在社会医疗保险范畴内,"异地"一般是指参保人参保的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内地区,"就医"则是参保人的就医行为,异地就医可以简单定义为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2016-2017年新疆异地就医报销最新政策,医保报销比例及流程》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 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6-2017年新疆异地就医报销最新政策

  继与海南、陕西、四川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后,2015年12月18日新疆与重庆正式开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今后渝新两地参保人员报销异地医疗费将结束来回跑腿和垫资的历史。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介绍,渝新两地异地就医结算将按照“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目录互认、统一清算”的政策,对两地异地就医人员进行住院结算。

  根据渝新异地参保人员的就医需求,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扩大”原则,重庆市将第三军医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二医院等8家医院;新疆将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等8家医院作为渝新跨省联网即时结算的首批医院,供两地异地参保人员就医结算选择。

  近期,新疆还将开通与吉林省的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对医疗资源比较集中、开通难度较大的北京、上海等地,将通过建立直接结算点或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便利新疆各族群众看病就医。

  2016-2017年新疆医保报销比例及流程

  1.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一)申报结算资料

  1、住院结帐发票(盖章)

  2、住院费用明细清单(盖章)

  3、出院记录(盖章)

  4、使用目录以外药品及特殊诊疗项目的志愿书复印件(盖章)

  5、医疗保险卡

  6、手续完备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转诊单”

  (二)结算

  异地住院手续齐全,5个工作日后凭收单凭据、本人身份证(代领人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结算报销。每月28日至月底暂停报销,次月一日起恢复报销。

  2.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城市居民可按照下图所示流程报销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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