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佛山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全文细则解读

发布时间:2016-12-05 23:00:15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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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2017年佛山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全文细则解读。中国政府网1月14日公布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意见》指出,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坚持依法办理,切实维护每个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合法权益。如下是大铁棍小编整理,欢迎阅读,本文内容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当地相关部门的公布消息为准。

  2016-2017年佛山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全文细则解读

  办理条件

  已在本市申报居住登记(申办居住证视为同时申报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口。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依其本人申请,可以不发给居住证:

  (1)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

  (2)来本市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3)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

  (4)已在本市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办理材料

  1.凡流动人口办理有效期6个月以下(含6个月)的居住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2)办证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办证人的《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4)在本市居住的有效居住处所证明;

  (5)49周岁以下的已婚育龄妇女,应当同时提交经现居住地镇、街或以上计生管理部门查验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

  2.凡流动人口办理有效期6个月以上(不含6个月)至3年的居住证,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之一:

  (1)以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需提供相关就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申办有效期1年(不含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就业证明需由镇级以上就业登记管理机构确认或出具;

  (2)以经商为由申请办理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本市自有居住房屋的产权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带齐资料到流管服务站

  2、受理后上传数据到派出所

  3、派出所制证返回流管服务站

  办理地址:

  禅城区流管办

  地址: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区政府岭南大院1号楼401室)

  电话:82321916

  南海区流管办

  地址: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三路18号

  电话:86399522

  顺德区流管办

  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行政办公大楼西五楼

  电话:22832715

  高明区流管办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汇路6号

  电话:88638133

  三水区流管办

  地址:西南街道健力宝南路17号

  电话:877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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