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东莞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全文细则解读》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12-05 23:01:36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2016-2017年东莞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全文细则解读。中国政府网1月14日公布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意见》指出,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坚持依法办理,切实维护每个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合法权益。如下是大铁棍小编整理,欢迎阅读,本文内容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当地相关部门的公布消息为准。
2016-2017年东莞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全文细则解读
办理条件:
对于已经申报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口,应当发给居住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个人需要申领居住证外,可以不发给居住证:
(一)未满十六周岁或者已满六十周岁的;
(二)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三)在本省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
(四)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所需材料:
1、填好的《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2、办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3、办理人在具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片后取得的照相回执;
4、居住地址证明;
5、劳动就业登记管理机构出具的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营业执照,或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窗口办理流程: 1、办理人到居住证受理点填表及提交相关材料; 2、居住证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和打印受理回执; 3、制证部门制作居住证; 4、办理人凭受理回执到居住证受理点领取居住证。
网上办理流程: 无
办理时限: 居住证有效期最长为三年,居住证的正面标示着居住证有效期。居住证有效期满前需办理延期手续,居住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其使用功能中止。使用功能中止的居住证,持证人自中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延期收悉的,其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
办事窗口: 居住所在地公安分局、派出所、社区警务室等设立的居住证受理点
持居住证非莞籍东莞居民将享受莞籍居民同等公共服务
东莞市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意见》,围绕人的城镇化这一核心问题,针对户籍改革、居住证改革、外来务工人员入户、公共服务供给等民生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东莞将尊重市民个人意愿推进城镇化,将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区分,东莞本市的农民进城落户,将保持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不变化。值得关注的是,那些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常住异地务工人员,将有望优先落户东莞。
居住证:推进公共服务“同城同待遇”
东莞将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将逐步推进涵盖异地务工人员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探索制定基本公共服务“同城同待遇”的批次清单,让居住证持有人逐步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就业、教育、医疗、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
人才入户:让更多务工者转户籍人口
东莞将完善并落实包括积分制入户在内的人才入户政策,优化调整积分设置,加快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员落户问题,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常住异地务工人员转化为户籍人口。
相信大家都被一则消息刷屏了:
为贯彻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居民同等的出入境权益,公安部决定自2016年4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县级以上城市,施行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的便民利民措施。
但是今天要给大家澄清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