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城管改革体制2017年最新消息,城管工作职权范围介绍

发布时间:2016-12-06 19:15:08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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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城管改革体制2017年最新消息,城管工作职权范围介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城管局“城管”,是中国内地城市管理中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部门。其前身“城管办”等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事业单位。以下是大铁棍小编整理,如有变动请以官网为主。

  济南城管改革体制2017年最新消息,城管工作职权范围介绍

  “我们将改革城市管理执法体制。”14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法制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周立军在省政府发布会上对《意见》进行解读时表示,按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领域制度设计,研究制定山东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从源头上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


  同时,继续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内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已实行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体制的,相应调整优化执法队伍,推行部门内综合执法;实行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工作的县(市、区),探索将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整合相应执法机构、队伍和执法职责。改革工作将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先行试点,分层推进,待条件成熟时在全省推广。

  山省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处处长孙成文在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也表示,对当前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体制不顺、执法依据散乱、执法不规范、舆论环境差、自身建设不足等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加强顶层制度设计,通过立法加以解决。

  对此,山东正积极建议国务院法制办重视和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制度建设。在国家尚未出台法律制度的前提下,大胆创新,勇于实践,积极推进地方立法,争取尽快将《山东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

  同时,将配合职能部门加大调研力度,加快立法步伐,尽快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从根本上明晰和界定城市管理执法的体制、执法职责、执法规范、人员保障、执法协作和法律责任等内容,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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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二)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三)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

  (四)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五)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

  (六)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

  (七)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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