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工起诉日本鹿岛 二战被掳中国劳工起诉日本鹿岛每人索赔100万元

发布时间:2016-12-06 21:00:47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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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6日上午,二战时期被强掳到日本鹿岛建设株式会社(以下简称“鹿岛公司”)做苦役的郭树生(92岁)等27名原中国劳工及遗属,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鹿岛公司,要求被告公开谢罪,并赔偿每人100万元人民币。

  郭树生等人于1944年5月至10月期间被强掳到鹿岛公司做苦役,最初在位于日本长野的鹿岛御岳作业所,后又被押送到位于日本群马的鹿岛薮塚作业所,受尽折磨。

  原告提出的主要诉讼请求为:1、要求被告日本鹿岛建设株式会社在人民日报与朝日新闻等17家中、日主流报刊上,用中、日两种文字刊登谢罪广告,广告费由被告承担;2、被告按每位中国劳工赔偿100万元人民币的标准向原告支付赔偿金;3、被告支付全部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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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劳工诉赔案律师团成员、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家魁介绍,1943年4月至1945年5月,38935名中国劳工分169批被相关日本企业通过日本侵略军用武力抓捕后,采用强制手段押送至日本35家企业至少135个作业场所做苦役。被抓捕的中国劳工年龄最大的78岁,最小的11岁,30岁以下者居多。被强掳至日本国的中国劳工至日本投降后送还前,共死亡6830名。

  根据日本外务省报告书记载,中国劳工患病为58954人次,占劳工总人数的151.42%;20992名劳工患传染病,占劳工总人数53.92%;6778名劳工受伤,占劳工总数17.41%;467名劳工因患病或受伤而丧失生活机能,其中217名劳工失明;65732人次患病或受伤,占劳工总数168.83%。

  鹿岛公司当年名称为“株式会社鹿岛组”,1947年更名为现名称。1944年5月至1945年5月期间,该公司强掳了1888名中国人做苦役,一年多时间539名劳工被折磨致死,5个事业所中国劳工平均死亡率28.5%。其中,花冈作业所中国劳工的死亡率高达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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