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解读

发布时间:2016-12-08 23:31:35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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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7年湖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解读》一些相关资讯。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

  2017年起,我省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合二为一。昨天,省政府公布《湖北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其中明确:将此前由卫生计生部门承担的新农合管理职能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的城镇居民医保管理职能合并,统一由人社部门承担,并公布了整合时间表。

  根据年初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我省决定,将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管理体制、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七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努力实现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的目标,推动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方案,今年8月底前,完成机构、职能、人员整合和资产移交工作;9月底前,研究制定城乡居民医保相关政策;年底前,完成对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的审计、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开发和与医疗机构系统对接工作;2017年,全省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

  【政策详解】“七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1、统一管理体制——

  由人社部门统一管理

  将卫生计生部门承担的新农合管理职能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的城镇居民医保管理职能合并,统一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将卫生计生部门有关新农合的机构、编制、人员、经费整体划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机构整合后至新制度运行之前,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一管理,分别运行,独立核算。制度整合期间,不得调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

  2、统一覆盖范围——

  避免重复参保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各地要全面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不断完善参保方式,促进应保尽保,避免重复参保。


  3、统一筹资政策——

  确定全省城乡统一缴费标准

  统一全省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政策和筹资标准。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统筹考虑城乡居民医保与大病保险保障需求,按照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全省城乡统一的筹资标准。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稳定筹资机制。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4、统一保障待遇——

  住院报销比例75%左右

  遵循保障适度、收支平衡和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统一城乡居民医保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政策。稳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进一步完善门诊统筹,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妥善处理整合前的特殊保障政策,做好过渡与衔接。探索建立缴费与待遇动态调整机制。

  5、统一医保目录——

  根据参保人员需求调整

  按照国家基本医保用药管理和基本药物制度有关规定,遵循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技术适宜、基金可承受的原则,统一城乡居民医保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明确药品和医疗服务支付范围。在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目录的基础上,适当考虑参保人员需求变化进行调整,有增有减、有控有扩,做到种类基本齐全、结构总体合理。医保目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依据国家规定统一管理,并落实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6、统一定点管理——

  对公立和民营医院实行同等的定点政策

  按照先纳入、后规范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定点机构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定点范围。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强化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准入退出机制。对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同等的定点管理政策。原则上由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定点机构的准入、退出和监管。省级管理机构负责制订定点机构的准入原则和管理办法,并重点加强对统筹区域外定点医疗机构的指导与监督。

  7、统一基金管理——

  建立呈现给居民医保基金

  合并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建立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合并前完成对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的审计工作,基金缺口由当地政府负责解决。城乡居民医保执行国家统一的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独立核算、专户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结合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进付费总额控制。基金使用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确保应支付费用及时足额拨付,合理控制基金当年结余率和累计结余率。建立健全基金运行风险预警机制,防范基金风险,提高使用效率。

  强化基金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督,坚持基金收支运行情况信息公开和参保人员就医结算信息公示制度,加强社会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

  财政补助标准解读

  5月17日获悉,湖北日报关于整合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有大致方案:将此前由卫生计生部门承担的新农合管理职能与人社部门承担的城镇居民医保管理职能合并,统一由人社部门承担;争取明年起,执行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5月17日,湖北日报整合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整合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研究、讨论并完善《湖北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下简称《整合方案》),并明确省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分工。

  此前,按照国家要求,湖北日报今年3月初召开了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原则上通过湖北日报《整合方案》,提出了“七统一”工作原则,即统一管理体制、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

  按计划,今年上半年湖北日报要完成机构整合,下半年开始实施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拟订、医保经办服务设计、医保信息系统开发对接和医保基金审计、整改等工作,争取明年开始执行2016湖北省整合城乡医疗保险制度政策解读2016湖北省整合城乡医疗保险制度政策解读。

  会议要求,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要“蹄疾而步稳”。整合不是两项制度的简单叠加,而是有机融合,要在体制机制的创新、政策措施的衔接、经办流程的再造和服务能力上有新的提升2016湖北省整合城乡医疗保险制度政策解读文章2016湖北省整合城乡医疗保险制度政策解读出自http://www.gkstk.com/article/wk-78500000923718.html,转载请保留此链接!。要通过整合,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医疗保险制度和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要实现1+1>2的改革效应。

  拓展阅读

  2016年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点解读

  所有人医保要多缴费系误读 对上班族几乎没影响

  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6湖北省整合城乡医疗保险制度政策解读默认。

  对于此次出台的《意见》,这些要点你需要了解——

  覆盖哪些人群?

  主要是城镇无工作人群和农村居民

  《意见》明确了覆盖范围: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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