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解读》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12-09 18:40:07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7年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解读》一些相关资讯。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
五大亮点惠及居民
一是参保居民个人不需额外缴费,市医保中心按每人每年30元标准直接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累计结余中列支;二是参保患者住院在政策范围内自付部分超过2万即启动大病医保;三是支付范围不受病种限制,而是根据参保人员住院在政策范围内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而定(不包括特殊病门诊和普通门诊费用);四是居民大病保险不设封顶线,只要是住院在政策范围内个人承担的所有医疗费用均可按规定比例报销,包括超过结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即16万元以上的在政策范围内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报销金额不封顶;五是四个报销网点均布在全市四个老城区,实行“一站式”结算服务,方便群众及时享受待遇。
大病医疗保险对象
大病医疗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合肥市城区范围内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起付线标准2万元
一是2013年参保人员在待遇享受期(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内住院,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三个目录)内,按规定享受待遇后,一个年度内个人自付的超过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的住院医疗费用。二是根据合肥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2013年度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为2万元。
八个等级分段报销
参保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三个目录)内,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一个年度内个人自付的超过2万元的住院医疗费用,按保障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高低,采取八个等级分段确定报销比例。
四个网点报销方便
合肥城镇居民大病保险通过政府公开招标,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合肥市分公司承办,可充分利用其专业优势,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四个报销网点:(1)庐阳区:中国人寿合肥市分公司寿春路柜面(庐阳区寿春路90号,电话62637378);(2)蜀山区:中国人寿合肥市分公司金寨路柜面(蜀山区金寨路384 号金融大厦,电话62646571);(3)包河区:中国人寿合肥市分公司新都会内柜面(包河区马鞍山路1000号新都会22楼,电话 62687364);(4)瑶海区:中国人寿合肥市分公司长江东路柜面(瑶海区长江东路1005号,电话64695751)。
三类人员报销办法
一是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居民医保卡原件、有效(工商、农业、中国、建设、邮政)银行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到规定的报销网点办理报销款项转账支付手续。二是前来办理人员为代办申请人,需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参保人居民医保卡原件、参保人有效(工商、农业、中国、建设、邮政)银行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代办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到规定的报销网点办理报销款项转账支付手续。三是参保人员为18周岁以下人员,父母还需携带户口本或关系证明,方可将报销款项转入参保人员父亲或母亲有效(工商、农业、中国、建设、邮政)银行活期存折或银行卡。
一年最多可报两次
一个结算年度内最多可报销两次。参保人员可选一次或两次报销。“两次报销”即在年度结束前报销一次,余下的费用在年度结束后再报销一次;“一次报销”即选择在年度结束后所有费用一次性报销。单次住院报销申请的应在20日内完成补偿;年度报销申请的应在30日内完成补偿。
1月15日开始报销
1月15日后,符合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政策的参保居民可到上述网点办理大病报销事宜。
二次报销标准及范围
今年起,农村地区大病患者不用再为高昂的医药费发愁了。据了解,新农合大病保险今年将在全省覆盖。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基础上,对参保(合)人员住院费用经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报销后,对一个参保年度内,个人累计合规自付费用超过起付线的部分,给予二次报销。
2013年6月,定远、颍上、霍邱等11个县率先进行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2014年,新农合大病保险新增55个试点地区,总数达到66个,占新农合统筹地区数的75.9%。
筹资标准今年将提高
新农合医疗目前在我省已基本实现全覆盖。记者从省卫计委了解到,2014年全省新农合参合人数达5190.4万人,筹资标准较上一年提高40元,达到390元/人。其中个人缴费70元,财政补助320元。
今年我省将进一步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稳定参合率。这意味着,新农合可调动的资金增多,农民住院补偿比例和实际报销比例会不断提高。记者了解到,根据往年情况,我省各地新农合筹资标准基本相同。
目前池州、滁州等地已公布了2015年新农合筹资标准。今年起,上述地区人均筹资标准从去年的390元提高至460元。其中,参合农民个人缴费100元,财政补助360元。
全省建统一预约挂号APP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习惯于一切尽在“掌”握。原本需要到医院才能办的事情,轻点手机就能完成。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了解到,我省已建立全省统一的医疗便民信息服务平台,推出导医导诊、预约诊疗、诊间服务、医疗查询、移动支付等系列服务。
目前,省立医院、省儿童医院、安医大一附院、省第二人民医院和省中医院5家医院已在该平台试点预约挂号服务。今年,该平台将继续完善,会有更多医院签约。同时,手机APP软件也将陆续推出。患者可通过手机完成导医、挂号、缴费等服务。
县域医联体今年试水
“大病不出县”,是我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目标。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院治疗,患者不用往大城市、大医院跑。今年,我省将试水县域医疗联合体,县级医院将“抱团发展”。
据介绍,我省县域医联体将主要加强县级医院与乡镇、村两级卫生机构的联合。基层医疗机构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建立双向转诊通道。比如,乡镇卫生院可及时将急危重症患者转至县级医院,县医院将康复期患者转至卫生院。
目前省卫计委正在起草《关于开展县域医联体的指导意见》,有望近日印发实施。
城市大医院诊察费上涨
今年,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启动,将全面取消以药补医,科学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目前,我省正在制订相关方案,系统性调整诊察费,预计诊察费上调幅度将超过一倍,达到二三十元。
财政补助标准解读
近日,从省财政厅获悉,截至目前,省财政统筹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234亿元。2016年人均政府补助标准为420元,较去年增加40元;全年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补助资金总额预计达260亿元左右,为巩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供了基本财力保障。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建设,将其纳入民生工程全力保障实施,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要求,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全覆盖,保障了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保待遇,有效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2015年以来,全省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超过96%;患者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0%左右;自付金额超过标准的部分,可按45%至80%再通过大病保险“二次报销”。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等方面,各地成效明显。目前,我省正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推动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促进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
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传统意义上就是指由特定的组织或机构经办,通过带强制执行的政策法规或自愿缔结的契约,在一定区域的一定参保人群中筹集医疗保险基金。
医疗保险起源于西欧,可追溯到中世纪。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成功,家庭作坊被大工业所取代,出现了近代产业队伍。由于工作环境的恶劣,流行疾病、工伤事故的发生使工人要求相应的医疗照顾。可是他们的工资较低,个人难以支付医疗费用。于是许多地方的工人便自发地组织起来,筹集一部分资金,用于生病时的开支。但这种形式并不是很稳定,而且是小范围的,抵御风险的能力很低。18世纪末19世纪初,民间保险在西欧发展起来,并成为国家筹集医疗经费的重要途径。
医疗保险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互济性、社会性等基本特征。因此,医疗保险制度通常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建立基金制度,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金由医疗保险机构支付,以解决劳动者因患病或受伤害带来的医疗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