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京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解读

发布时间:2016-12-10 17:14:32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7年南京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解读》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12-10 17:14:32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7年南京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解读》一些相关资讯。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

  南京将调整2015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门诊医疗等相关待遇,老年居民、其他居民的筹资标准比2014年提高60元,学生儿童的筹资标准提高20元;居民医保报销待遇水平也随之提高。南京市居民医保制度2007年实施,目前全市预计有超过110万市民参加居民医保,其基本医疗需求得到保障。此次南京市政府对2015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作出调整,并对居民医保相关政策继续完善。

  老年等居民缴费提高60元,学生提高20元

  老年居民筹资标准由780元/人·年,提高至84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440元/人·年,个人缴费400元/人·年;其他居民筹资标准由780元/人·年,提高至84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360元/人·年,个人缴费480元/人·年;学生儿童筹资标准由460元/人·年,提高至48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360元/人·年,个人缴费120元/人·年;大学生筹资标准由420元/人·年,提高至46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360元/人·年,个人缴费100元/人·年。


  居民医保门诊待遇提高,门诊大病种扩大

  自2015年1月1日起,“老年居民”和“其他居民”门诊报销费用段由200-800元调整为200-900元2015年南京居民医保新政策解读2015年南京居民医保新政策解读。门诊大病病种范围也随即扩大,门诊大病病种中“肾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扩大到器官移植术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按现行门诊大病待遇支付。

  不同人群的缴费和补贴方式

  参保学生儿童父母所在单位的补助也有所调整:参保学生儿童个人缴费部分,其父母所在单位按“男单女双(年份)”每年补助50%,即每年报销60元,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大学生参保人员原先是由按学年缴费调整为按学制缴费。从2015年度开始,新入学的大学生报到时按学制年限一次性办理参保缴费,其医疗待遇享受期为入学当年的9月1日起,到毕业当年的8月31日止2015年南京居民医保新政策解读文章2015年南京居民医保新政策解读出自http://www.gkstk.com/article/wk-78500001112253.html,转载请保留此链接!。因转学、退学等原因不能继续享受南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的,退还所余学年个人医保缴费部分。

  本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内可按大学生参保规定继续参加当年度南京市居民医保,按大学生当年缴费标准缴纳半年费用,自缴费到账之日起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参保居民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孤儿等低收入人群,个人不需缴费,由财政予以全额补助

  财政补助标准解读

  随着2016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逐渐完善,与往年相比,今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政策和报销比例与报销范围都有较大的变化。昨天,南京市人社局和南京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调整2017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涉及四类人群,老年居民、其他居民、学生儿童、大学生。

  据悉,老年居民、其他居民、学生儿童、大学生的筹资标准,分别由860元/人·年、910元/人·年、580元/人·年、550元/人·年,提高至900元/人·年、960元/人·年、630元/人·年、600元/人·年,增加的部分均由财政补助承担。此外,准新生儿也可以参加居民医保。【2016南京灵活就业人员应该怎么缴社保 】

  新政:医保费增加部分 全由财政补助承担

  具有南京市城镇户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未覆盖到的各类城镇居民,都可以按规定申请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及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了养老退休手续但无能力缴纳职工医保费的居民,也可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016南京养老金上调最新变化及新计算方法 】

  2017年度居民医保筹资和财政补助标准具体如下:

  老年居民筹资标准由860元/人·年提高至90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500元/人·年,个人缴费400元/人·年。

  其他居民筹资标准由910元/人·年提高至96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480元/人·年,个人缴费480元/人·年。

  学生儿童筹资标准由580元/人·年提高至63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480元/人·年,个人缴费150元/人·年。

  大学生筹资标准由550元/人·年提高至60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480元/人·年,个人缴费120元/人·年。

  上述四类人群的个人缴费标准均与2016年度相同。

  参保居民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肢体、智力、精神及盲残)、重点优抚对象、特困职工子女、孤儿参保,个人不需缴费,参保费用由各级财政予以全额补助。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