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郑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解读

发布时间:2016-12-11 22:29:2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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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7年郑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解读》一些相关资讯。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

  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范围和对象

  (一)具有郑州市城镇户籍、不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内的城镇居民;

  (二)驻郑的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

  (三)2007年1月1日后户籍迁入本市的男60周岁及以上、女55周岁及以上的老人,应当自户籍迁入本市后满两年,且其子女具有本市户籍(异地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退休后户籍迁入本市的人员不属于本办法的参保范围);

  (四)在郑州市上学的农民工子女。

  城镇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

  参保对象基本医疗保险费(元/年)个人缴纳商业补充保险费(元/年)个人缴费合计(元/年)

  筹资标准财政补助个人缴费

  城镇居民新生婴儿120100201030

  新生婴儿低保或重度残疾对象120120-1010

  18周岁以下220200201030

  18周岁以下低保或重度残疾儿童220220-1010

  18周岁及以上41426415030180

  18周岁及以上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人414414-3030

  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4143249030120

  全日制在校

  大中专学生普通学生220200201030

  低保或重度残疾学生220220-1010

  医保卡工本费12元/人。

  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可享受的待遇

  (一)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自2012年1月1日起,按50元/人/年的标准建立居民门诊统筹基金(不再划拨个人账户),居民持医保卡在我市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类、二类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可直接在医院报销(未持卡发生的门诊费用不予报销),报销比例分别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60%、一类50%、二类40%。门诊最高报销限额为200元/人/年,不设起伏线,限当年使用,下年度不结转、不累计。参保大中专学生的门诊统筹费用为50元/人/年,由市医保经办机构按院校实际参保人数统一拨付给院校,由院校统一管理和使用,参保学生每年至少可报销50元门诊费用,报销上限由院校规定。

  (二)门诊规定病种报销

  门诊规定病种指在门诊发生的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透析治疗、异体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糖尿病患者胰岛素治疗、精神分裂症病人药物维持治疗、血友病六个病种。参保人符合规定的六个“门诊规定病种”的门诊费用可按规定给予报销。

  (三)生育医疗费用补助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妇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助:顺产800元;剖腹产1500元。

  (四)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统筹基金给予报销,标准如下:

  医疗机构

  类别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商业补充保险待遇一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元/年)

  起付标准(元)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元/年)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元/年)


  一类300(200)70%4300070%60000103000

  二类60065%65%

  三类90060%60%

  另居民符合异地就医规定异地住院,学生寒暑假在原籍住院、实习期在实习地住院、在校内发生意外伤害而住院等发生的住院费用可按规定给予报销。

  城镇居民医保参保手续的办理

  (一)1、居民新参保的办理: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张一寸彩色照片到户口所属社区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一般居民缴纳下一年度医保费,周岁以下的新生婴儿缴纳参保当年和下一年度医保费。

  说明:享受低保的居民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参保时还需携带低保证或低收入家庭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续费时间:每年7月1日-12月20日到中国银行任一营业网点缴纳下一年度医保费用,如未及时缴费,给予三个月的补费时间,即顺延到次年3月31日,自补费次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欠费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逾期3个月仍未缴纳的,将无法再缴纳当年医保费用,只能选择缴纳下一年度医保费,当年全年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二)大中专学生参保以院校为单位,由院校统一组织办理新参保和续费手续,并院校负责代收代缴医保费,发放医保卡等。

  参保人员发生违规违法行为的,将追究哪些责任

  对弄虚作假、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违规行为的将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12333

  (以上政策为摘录,遇有政策调整以现行政策为准,居民可就近咨询社区医保工作人员)

  财政补助标准解读

  河南省医保补助标准上调至420元,2016河南医保补贴政策解读。中金网,今年起,河南全省城镇居民医保财政人均补助再提高40元,达到420元。昨日(5月24日),记者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按照国家人社部、财政部统一要求,参保居民将享受到更加完备的医保服务。

  2016年,河南省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全面实现省辖市范围内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年内计划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80%、75%左右。

  据了解,2015年,河南省对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提高了60元,达到每人每年380元。此次,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将再度提高40元,即达到每人每年420元。同时,居民个人缴费在2015年人均不低于12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不低于150元。

  据报道,要稳定居民医保住院保障水平,将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同时,结合分级诊疗的施行,完善门诊保障机制,合理确定门诊保障水平。

  要进一步巩固完善大病保险,重点是通过完善居民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平衡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支出需要,探索实施更加精准的待遇支付政策。各地要针对困难人员采取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取消封顶线等政策措施,加大倾斜力度。

  要加强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发挥保障合力,有效防止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同时,规范委托商保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商保机构加强费用控制,保证基金合理使用。

  2016河南医疗保险报销规定:

  2016年起,河南省将全面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参合农民在新农合报销后,年度自费累计1.5万元以上可再获大病保险二次补偿,且保险资金由新农合基金支付,农民无须额外缴费。

  省内、省外就医都报销

  由于河南省在全国首先实现了省级统筹,河南省新农合大病保险同时实现了全省范围内的即时结报。新政实施后,患者无论是在省内哪个地市、哪一级医院看病,符合大病保险报销标准的,出院即可和新农合同步获得补偿。

  新政策同时惠及在省外住院的参合患者。按照政策,这部分患者经新农合补偿后其自付医疗费用的60%视作合规自付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而为方便这些患者报销,相关部门要求承办的商业保险机构要在各统筹地区设置至少一个服务网点,以确保患者能享受到新农合与大病保险补偿“一站式”结算服务。

  今年住院患者都受惠

  河南省于10月1日全面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今年前9个月住院的参合农民能不能享受新政?

  “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与新农合运行年度相一致,自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省卫生计生委农卫处调研员戴能光说,今年前9个月参合农民住院期间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患者可到参合地商业保险机构服务网点办理补偿手续。

  另外,鉴于郑州、新乡、洛阳三市已启动运行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允许三市继续实行市级统筹,并在2016年前全部纳入省级统筹。

  据了解,对于符合标准、当年又未能及时进行大病保险补偿费用结算的,可在住院次年的6月底前到参合地或省内居住地商业保险机构服务网点办理补偿手续。

  5种费用不纳入保障范围

  河南省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暂定为新农合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诊疗项目目录范围内的自付医疗费用。超出这两个目录的费用不纳入保障范围。同时,按病种付费及重大疾病病种超出限额(定额)标准应由医疗机构承担的费用;意外伤害患者医疗费用也不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第5种不纳入保障范围的是在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农合定额补偿病种自付医疗费用。

  据悉,这一规定是为引导常见病、多发病患者留在基层就诊,防止大病保险开展后常见病、多发病的盲目转诊。河南省将筛选30种左右常见病、多发病病种,对参合患者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统一标准的定额补偿,具体的定额补偿政策和相关病种将配合大病保险新政实施,于9月底前推出。

  2016年河南省医疗补贴多少钱?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大病保险,是在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延伸和有益补充。

  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主要内容如下:

  (一)统筹层次。新农合大病保险实行省级统筹,以省为单位筹集、管理和使用大病保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大病保险资金抗风险能力。

  (二)资金筹集。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由新农合基金支付,不再额外向农村居民收取费用,并根据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及基金支付情况逐步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水平。为尽可能确保大病保险受益的公平性,以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作为差异化筹资依据,将2014年度筹资标准分为16元、15元和14元三个档次。从2015年起,根据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和上年度大病保险受益情况,由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财政厅分档确定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筹资标准。

  (三)保障对象与范围。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我省当年参合人员。筹资时尚未出生,错过缴费时限而未能参合的婴儿,出生当年凭参合母亲身份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

  河南省大病医疗救助的申请程序为:救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有关材料:

  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德州市特困职工证》;定点医院对本办法规定救助病种的诊断病历、住院凭证、住院医疗费凭证、医疗费优惠减免凭证;有关医疗保险机构报销凭证;有关部门、单位及社会帮困资助情况证明材料。

  此次政策调整涉及养老待遇调整及缴费标准两大类。其中,养老待遇调整部分,即从2015年10月1日起上调参保居民基础养老金补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在每人每月75元的基础上增加45元,即调整后郑州市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20元。

  在基础养老金上调的基础上,2015年1月1日起,郑州市上调高龄老人生活补助,具体调整标准为年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退休金由每人每月50元调整到100元;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退休金由每人每月100元调整到20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者,退休金由每人每月200元调整到300元。

  此外,从2015年1月起,郑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由原来的15个增加为17个,分别是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其中,4000元、5000元两个档次为新增缴费标准。按照规定,新增加年缴费4000元的,政府补贴230元;新增加年缴费5000元的,政府补贴260元。

  据统计,目前郑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260万余,新政将大幅提高全市城乡参保居民的养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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