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东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解读

发布时间:2016-12-11 22:46:15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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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7年东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解读》一些相关资讯。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

  东莞医保自付比例降低 最高可支付30万/年

  从本月开始,东莞将提高社会医疗保险的部分待遇标准,惠及数百万东莞参保人。连续参保缴费满3年以上的参保人,每年度内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将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个人自付比例为20%、40%的药品,自付比例分别下调为15%、30%。

  目前东莞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已经达到省规定的支付东莞基本医疗保险待遇9个月以上的水平。近几年来,东莞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由于结构调整,费率提高,缴费基数逐年增长,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总量不断增大,基金节余率较高。调整部分待遇标准,并不影响医保基金稳定运行。

  此次具体调整内容分为两大块,其一是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连续参保缴费满3年以上的参保人,每年度内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提高部分支付比例按原基本医疗费用15万元以上标准执行。”


  此外,住院补充医疗保险有关支付比例也有所调整。其中“住院补充医保基金支付超过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所对应基本医疗费用不足或等于10万元的比例,由85%提高到90%,10万元以上的由70%提高到75%”。最后,将住院补充医保参保人个人自付比例为20%、40%的药品,自付比例分别下降为15%、30%。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其余仍按我市社会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前后对比

  参保人因疾病住院发生符合社会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的基本医疗费用,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同时,由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分段比例进行补助:

  5万元以上,不足或等于10万元的,补助20%;

  10万元以上,不足或等于15万元的,补助30%;

  15万元以上,不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所对应基本医疗费用的,补助40%。

  财政补助标准解读

  东莞时间网讯 东莞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高于全国补助标准。近日,人社部和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420元。事实上,东莞在2015年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已达到每人每年495.99元。

  2015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6550万元

  对于医保的财政补助标准,通知要求,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42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120元基数部分按原有比例补助,对增加的300元按照西部地区80%、中部地区60%的比例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居民个人缴费在2015年人均不低于12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不低于150元。

  昨日,市社保局宣传与咨询服务科副科长罗成钊告诉记者,2015年,东莞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是:每人每年495.99元(2506×1.5%×6+3005×1.5%×6=495.99,2015年前6个月缴费基数是2506元,后半年缴费基数为3005元,财政补贴费率是1.5%),而居民个人缴费人均也达495.99元/年。

  市社保局近日披露的《2015年度东莞市社会保险信息》显示,截至2015年末,东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58.80亿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6550万元;待遇支出52.09亿元;当期结余6.72亿元,滚存结余51.34亿元。

  去年逾1879万人次享受医疗报销

  在医保待遇方面,通知指出,要稳定居民医保住院保障水平,将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指的是医保报销范围内的报销比例,在医保报销时以医药报销等目录为准,在此范围内才能算作医保报销范围。如某人住院花费1200元,其中1000元在医保报销范围内,按照通知的规定,报销金额应在750元左右。

  在2015年,全市有18.38万户单位601.92万人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全年可统计参保人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1879.49万人次,其中社区门诊结算(含转诊)1865万人次、次均统筹支付金额51.62元;特定门诊31.6万人次、次均统筹支付金额406.77元;住院35.96万人次、次均统筹支付金额8903.97元。

  昨日,罗成钊表示,目前,参保人住院期间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5万元(含)以下的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平均在80%-95%左右,退休人员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最高可达100%,参保人医疗费用最高可报销60万元,高于目前国家提出的支付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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