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骑摩托车遭协警追赶致车祸,造成一死一伤

发布时间:2016-12-12 14:24:16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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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侣骑摩托车遭协警追赶致车祸,造成一死一伤,一起来看看当时的情况。

  一场与警方“生死时速”般的追逐后,28岁的广东河源女子邱秀玲躺进广州三九脑科医院病房,至今昏迷不醒;她即将迎来32岁生日的未婚夫利勇锋则当场死亡。

  这场骑行追击发生于12月1日16时许,事发广东省河源市郊区的滨江大道。河源市公安局12月6日通报称,该局交通治安整治组当天在滨江大道开展交通治安违法整治行动时,发现利勇锋驾驶摩托车搭载邱秀玲存在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组成员驾驶警用摩托车鸣警笛并多次口头要求利勇锋停车接受检查。然而,利勇锋却驱车加速前进,行至滨江大道距迎客大桥约100米路段时失控撞向路边绿化树。

  河源市公安局公共关系科相关负责人12月7日告诉澎湃新闻,追车的是两名协警,违法行为是后座的邱秀玲没戴头盔;两名涉事协警目前已接受调查,结果还没有出来。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七十三条规定,除机动车驾驶人驾车逃跑后可能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有严重威胁以外,交通警察不得驾驶机动车追缉,可采取通知前方执勤交通警察堵截,或者记下车号,事后追究法律责任等方法进行处理。

  利勇锋的哥哥利勇光则向澎湃新闻称,事后曾有目击者向家属透露,在摩托车撞到绿化带的瞬间,追车的“交警”有脚踹动作,不过,“这些目击者后来都改口了,再去问时就说 不清楚 ”、 没有看清 ”。”

  河源市公安局通报称,事发后,该局成立调查组,若发现执法过程存在问题,查实后会依法处理,并委托有关社会司法鉴定机构对涉事车辆的安全性能、车辆速度及碰撞情况进行检验和鉴定。

  前述公共关系科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涉事协警是否有脚踹动作”有待调查确定,该局会公平公正处理此事。

  摩托车被交警追车3公里

  利勇光得知弟弟利勇锋出事是在事故发生三小时后,他赶到时人已送到殡仪馆。

  “(12月1日)再过3天就是弟弟的生日,”利勇光说,弟弟和未婚妻邱秀玲都准备好了户口本,打算最近领证,婚房都布置好了。

  利家所在的河源市紫金县临江镇前进村,距离河源市区约12公里。由于临近市区,前进村不少村民会骑摩托车去河源市区,车程只需10多分钟。

  利勇光称,家属事后得知,当日14时20分左右,利勇锋骑车经过滨江大道回家时,其驾驶的女式摩托车被交警追了3-4公里,从滨江大道的御龙湾小区一路往南追至迎客大桥附近,直至发生意外。

  死者家属向澎湃新闻提供两段翻拍的事发视频显示,在滨江大道上,一辆乘坐两人的摩托车遭一辆警用摩托车紧紧跟随,两辆摩托车一前一后,挨得很近。家属说,视频中行驶在前的女士摩托车驾驶员正是利勇锋。视频中,坐在后座的邱秀玲没有戴头盔。追赶利勇锋的警用摩托车上坐着两名制服男子。根据周边车辆行驶情况可判断,两辆摩托车当时车速很快,且都闯了红灯。

  滨江大道双向6车道,限速60km/h,远离市区,路上过往车辆不多。澎湃新闻12月7日实地走访发现,在利勇锋被追车的3公里路段中,共经过3处监控和3处红绿灯;最后车毁人亡的事发地点附近没有居民点,距离此处最近的一处监控也在600米开外。

  死者血液检测结果显示,未喝酒、吸毒;尸检结果显示,符合交通事故中与钝性物体碰撞、刮擦致颅脑损伤而死。

  利勇光表示,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交警给他们看了路上的3处监控,前两处监控视频只能看到追车过程,最后一处监控视频比较模糊,没有拍到摩托车撞击绿化带的过程。

  摩托车撞击绿化带翻车的地点位于滨江大道迎客大桥往北约100米处。时隔6天,绿化带边上的水泥护栏仍有明显刮痕,一旁的树木由于受到猛烈的撞击和剐擦,多块树皮已经脱落。

  一位在滨江大道绿化带施工的工人告诉澎湃新闻,事发时,她正在一旁的绿化带工作,只听见“砰”一声,摩托车撞上了绿化带,人和车都飞了出去,“男的当场就不行了”。

  事后流传出的现场图片显示,利勇锋躺在绿化带旁的一棵树下,他所驾驶的摩托车距离此处约30米。

  未戴头盔遭交警拦截

  利勇锋的血液检测结果显示,事发时,利勇锋没有喝酒、没有吸毒。他的尸检结果显示,其符合在交通事故中与钝性物体碰撞、刮擦致颅脑损伤而死亡。他的家人告诉澎湃新闻,利勇锋无违法犯罪记录。

  在这起事故中,利勇锋的女友邱秀玲头部、腿部受伤严重。12月8日,邱秀玲的母亲卢顺凯告诉澎湃新闻,经过多日治疗,邱秀玲的病情有所好转,渐渐有了一些知觉和意识,但仍旧昏迷不醒,无法开口说话,其治疗费用由交警部门承担。

  利、邱二人为何被交警狂追3公里?摩托车为何最后会撞击绿化带?这是利勇锋和邱秀玲家属心中尚未解开的疑问。

  针对此事,河源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河源警事”12月6日通报称, 12月1日16时左右,该局交通治安整治组在市区滨江大道开展交通治安违法整治行动时,发现当事人利勇锋驾驶摩托车(经查已报废)搭乘邱秀玲(当时未戴安全头盔)存在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组成员驾驶警用摩托车鸣警笛并多次口头要求利勇锋停车接受检查。然而,利勇锋却驱车加速前进,行至滨江大道距迎客大桥约100米路段时,当事人所驾摩托车失控撞向路边绿化树上,事故造成利勇锋当场死亡,邱秀玲受伤。

  上述通报表示,事发后,该局高度重视,除做好伤者的救治工作和死伤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外,还成立“12.1”交通事故调查组,依法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已委托有关社会司法鉴定机构对涉事车辆的安全性能、车辆速度及碰撞情况进行检验和鉴定;同时,该局警务督察部门已介入调查,如果发现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查实后将依法依规处理。

  这份警方通报引发死者利勇锋家属的不满。利勇光表示,通报中的“驱车加速前进”、“失控撞向路边绿化树”等描述与事实不符,他们担心此事得不到公正解决。

  利勇锋的多名家属向澎湃新闻表示,事发至今,交警部门只给他们看了三段道路监控视频,其他均没有答复,他们曾提出要求看两名协警的执法记录仪及询问笔录、路过车主的行车记录仪等,均遭拒绝。

  河源市公安局公共关系科相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当前,河源正在进行交通整治工作,事发时,后座中的邱秀玲未戴头盔遭交警拦截,追车的两名交警均是协警。

  警方为何坚持追赶3公里?该负责人分析说,利勇锋所驾驶的摩托车因未年审已报废,可能是“心虚”,故不顾交警的口头警告,始终没停车。利勇光表示,出事的摩托车确实没年审,这种现象在农村很普遍,但交警开始追车时,并不知道这辆车已报废。

  多位在河源市区拉客的摩的司机向澎湃新闻表示,按照相关要求,乘坐摩托车必须戴头盔,否则会遭交警拦截。在证照齐全的情况下, 会被处以200元左右的罚款。

  是否遭脚踹警方介入调查

  事发一周以来,死者利勇锋的家属上网发帖、朋友圈呼吁,四处寻找目击者。利家人之所以急于寻找目击者、事发视频,是因为心中有一个“结”。

  利勇光告诉澎湃新闻,事发当天,曾有多名目击者向家属称,摩托车撞到绿化带前,交警有脚踹动作。他说,这些目击者后来都改口了,再去问时就说“不清楚”、“没有看清”。

  死者家属提供的两段录音中,一位骑摩托车路过的女车主称,在御龙湾小区附近,涉事两辆摩托车从她两侧快速穿过,两辆摩托车挨得很近,车速很快,都闯了红灯;一位路过的男性车主表示,在交警追车过程中,他亲眼看到交警曾有拉人动作,至于后面是否踹人,他本人没有看清,无法判断。

  利勇锋所驾驶的摩托车在撞击绿化带时,附近有多名绿化带工人在施工。12月7日,澎湃新闻找到当时在附近施工的两名绿化带工人,他们均称,确实听到了响声,但没有看清事发过程,不清楚事故怎么发生,也不清楚交警是否有脚踹。

  12月8日下午,河源市公安局公共关系科相关负责人答复澎湃新闻称,该局已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涉事两辆摩托车是否发生接触、碰撞进行鉴定,鉴定结果还没有出来;调取了三处道路监控视频,只拍到两辆摩托车快速行驶的过程,并给死者家属看了三处的监控视频;同时,该局已寻找多辆当时路过的车辆以及更多的目击者,就是为了弄清事情的真相。

  该负责人称,事发当日,该局已成立调查组,两名涉事协警已接受调查,事件的调查结果还没出来。针对“涉事协警有脚踹动作”的说法,该负责人回应称,相关情况有待调查确定,该局会公平公正处理此事,“该负的责任肯定会负”。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七十三条规定,除机动车驾驶人驾车逃跑后可能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有严重威胁以外,交通警察不得驾驶机动车追缉,可采取通知前方执勤交通警察堵截,或者记下车号,事后追究法律责任等方法进行处理。

  死者家属认为,根据上述规定,单纯两名协警的追车行为就已严重违规。河源市公安局公共关系科上述负责人表示,确实有相关规定。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智勇认为,摩托车上的当事人未戴头盔,属于普通交通违规行为,依照有关执法规范交警不能因此而追车。根据相应法律法规,协警不能单独执法,假如两名协警私自决定追车3公里,导致此次严重后果,可能涉嫌滥用职权。张智勇说,具体到该事件,假如经调查涉事两名协警有拉人、脚踹等行为,并直接导致对方翻车、车毁人亡,还有可能涉嫌故意伤害。

  利勇光表示,目前,家属最想知道事情的真相,希望警方能尽早公布所有相关视频。利勇锋的家属也期盼邱秀玲能早点醒来,讲清整个事发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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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行窃被追溺亡 警方调查“民警未施救”说法

  4月21日下午,四川泸州市泸县天立·碧水康城小区保安郭斌(化名)参与围堵两名潜入小区行窃的小偷,小偷在自己眼前溺亡的场景,让郭斌深感惋惜和无奈。

  4月23日晚,郭斌告诉记者,“如果不是这名溺水小偷说要捅死我,我可能就死死拽住不让他逃跑,活活溺死的悲剧也就不会发生。”

  现场目击者称,接警并迅速出警的民警并未追赶小偷,小偷是自行下水,但为防止小偷逃走,民警只是在岸边蹲守,发现小偷溺水后,并未施救。

  重庆市律师协会刑委会主任张智勇律师分析说,警察施救的同时必须保证自身安全,是否不作为必须要结合在场警察的水性以及其他具体救助条件来确定。

  泸县公安局4月22日发布通报称,事发后,县里立即成立了由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依法对事件展开调查。泸县公安局政工部门值班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县里和局里都在对此事进行调查,周一(25日)可能会有新的情况通报。

  两男子撬门遭业主发现

  溺亡小偷4月21日下午在泸县天立·碧水康城内行窃被发现。澎湃新闻记者 谢寅宗 图

  天立·碧水康城C区御景苑44单元的李婆婆,是此次小偷事件最早的目击者。4月21日下午2点刚过,她和老伴在家拉家常时,突然听到屋外一个文弱的女声呼喊“抓强盗”,那是楼上邻居黄莉(化名)的声音。

  心脏本来不好的李婆婆听到后,也急忙高喊“抓强盗、抓强盗”,并询问黄莉“东西被偷了没”。得到“没东西被盗”的回应后,年事已高的李婆婆夫妻俩并未出门去追。李婆婆到自家阳台继续疾呼“抓强盗”,俯身发现,盗贼一共两名男子,一人身着灰色上衣、挎黑色斜挎包;一人着紫红色上衣、有秃顶。“两人下楼后分开行走,灰衣挎包男子朝西,秃顶男朝东,两人都若无其事慢悠悠地步行。”

  待盗贼离去后,黄莉急忙给在外出差的老公吴磊(化名)打去电话。吴磊告诉澎湃新闻,自己经常出差,长期只有老婆和两个孩子在家,事发当天下午,两个孩子又出门上学,只剩妻子独自一人在家。

  吴磊说,当时黄莉在电话里告诉他,有两个小偷用工具打开了家里的防盗门,妻子起初还以为是两小孩出门时没关好门。她到门口拉住门把手通过猫眼发现屋外有两个陌生男子,因为小区常被盗,于是黄莉就大喊“抓强盗”,两名男子落荒离去。

  “我当时在电话里告诉她,千万不要出去追,并让她给小区物管打电话。”吴磊说,妻子也照办了,小区物管随后向警方报警。

  小区一不愿具名的保安告诉澎湃新闻,御景苑有几百家住户2000余人,但只有三个保安,两人负责守卫前后门,一人巡逻。当天一人因事请假,当班的保安只能守门。当天抓小偷人手不够,他们还向天立·碧水康城A区和B区请求增援,郭斌就是赶来增援的保安。

  泸县公安局玉蟾派出所,在小偷溺亡事件中陷入舆论漩涡。澎湃新闻记者 谢寅宗 图

  玉蟾派出所离事发小区距离只有1公里多远,警察也很快赶到现场。郭斌记得,赶来的警务人员有4、5个。

  郭斌说,他先是带着业主黄莉去看监控录像,但当天的监控出了点问题,没能找到小偷的画面。负责守卫靠惠济路后门的保安说,不久前有一灰衣挎包疑似男子称有急事让他打开过小区门,并一直在河滨走廊打电话。惠济路一带,是露天休闲茶馆,路的外侧,就是九曲河。

  郭斌带着黄莉走出小区,在人群中搜索嫌疑人。很快,黄莉就指着一名打电话的灰衣挎包男子大声说“就是他!”

  郭斌说,可能是因为做贼心虚,灰衣男子匆忙挂断电话,大步朝惠济路西面走。身高1.65米左右的郭斌疾步上前,双手搭在灰衣挎包肩上说:“小伙子,不要慌,找你有点事谈一下。”

  “那个人40岁左右的样子,有点胖。”郭斌在观察时,旁人却提醒他,小偷手上有凶器。郭斌发现,灰衣挎包男右手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把弹簧刀,刀刃可能有20厘米长。已年满60岁的郭斌,急忙将左手撤回。看到郭斌迟疑,灰衣挎包男扭头就跑,沿惠济路逃去,郭斌一边追、一边喊“抓小偷”,但路人没人搭理,跑不动后郭斌只好走回小区继续查监控。

  声称要捅死保安夺命逃跑

  郭斌等人回到小区保安室查看监控的过程中,小区里面又传来“逮强盗”的喊声。郭斌出门发现,一个40岁左右、着紫红上衣的秃顶男子朝御景苑靠近惠济路的小区后门跑来,他的身后是身着制服的警务人员。

  见此情形,郭斌立即跑到小区电子门处张开双手,试图用身体拦住小偷逃跑。但紫红上衣男子边跑边恶狠狠地吼道“杀死球你”,想到刚才差点遇险的情景,郭斌不自主的躲闪到一边,小偷顺势用力推开电子门,朝惠济路东面露天茶馆跑去。郭斌事后了解到,紫红上衣男子是派出所的警务人员在小区入楼搜查时发现的。

  “因为时值下午休闲时间,茶馆那天人特别多。”露天茶馆老板何大姐告诉澎湃新闻,听到小区内“逮强盗”的喊声后,喝茶的人们都站了起来,附近的群众也都围了过来,小偷跑了没几步就无路可逃,于是他顺着茶馆旁的菜地小路,走到九曲河边。

  何大姐和郭斌说,小偷到河边后,群众和警察都只是围着他,并未有人下去追,围观的人都劝小偷“你跑不掉了,自首算了嘛”。看到无人追赶,小偷一个人在河边慢步溜达。“当时小偷的脸色黑紫黑紫的,感觉不太好”。

  何大姐说,事发那天下午天气阴冷,她还特地将露天茶馆围了一层挡风的布。她注意到,小偷好像只穿了一件单衣服,对峙过程中,小偷走到河滨走廊与九曲河的架空层下方,并缓步走到九曲河中。

  郭斌说,九曲河边上并不深,40多米宽,中间最深处可能有4-5米,河的对面是佳泰·康桥丽璟小区,但碧水康城与康桥丽璟之间,有一座桥梁连接,驱车到河的对面至多就花1分钟。

  目睹小偷下水后,郭斌看到有警务人员乘坐摩托车赶到康桥丽璟小区。

  “小偷的水性看起来不错,下水后游得很快。”何大姐说,但小偷发现对面有警察后,就没有游到岸边,而是在水里仰泳对峙。“当时好像有听到小偷说自己不行了”。

  殒命九曲河

  郭斌推测说,小偷之所以下水,可能是被围堵的时候发现河对面没有人,他想游到河对面逃跑。

  网传长3分31秒的视频显示,小偷下水后,围观的群众还是朝他大声说“哎哟,束手就擒就算这个事情”。在他们看来“今天这个强盗是跑不了了”。

  视频1分12秒时,围观群众看到小偷体力不支后急着朝警察喊话“快点,快点,搞快点,(小偷)要遭淹死”。河边一个妇女,也尝试递东西给小偷,但小偷一直在水中扑腾。

  在施救未果后,这名妇女又去寻找其他的救援物时,一名身着黄色警务背心的制服男子双手插包站在一旁毫无动作。

  一名不愿具名的围观者告诉澎湃新闻,当天看着在水中扑腾的小偷,她心里挺着急的。“作为一个女子当时有心无力,就希望有人能赶快救他,但围观的人都只是不停地说。”郭斌说,自己也不敢去救,一方面小偷手里有凶器之类的东西,另外,落水的人往往会死死抓住救援的人,搞不好会搭上自己的命。

  视频2分10秒时,小偷从水面消失。在碧水康城一侧围观的群众不满地说“这是啥子警察,在那边动都不动,真的是过分”,也有群众质疑说“怎么在面前都不救人?”

  目睹全程的何大姐、田先生和郭斌回忆说,在小偷下水前、下水后,不管是围观群众和警务人员,的确都没人去追赶小偷,是小偷自己悄悄下水的,即便是下水后,群众和警务人员也劝小偷上岸自首。

  田先生说,当时对面的农妇递东西施救,但小偷就是不靠岸。但也有网传称“河边的女的对小偷说,你上来老子两锄头搞死你,小偷怕了往回游致体力不支”。

  对于警务人员是否施救,田先生说,当时警察劝小偷上岸,但小偷拒不靠岸。郭斌说,由于事发河对面,他并未听到警察是否喊话。网上的视频里清晰体现警务人员是否救助小偷,“出于人道主义,还是应该及时施救”。

  澎湃新闻从泸县殡仪馆了解到,溺亡小偷的遗体被送往泸州市,并未保留在泸县。郭斌、何大姐、吴磊等人也未能了解到小偷的任何个人信息。

  对于溺亡的小偷,何大姐觉得可惜也可恶,“好脚好手的,干嘛要去偷呢?东西也没偷到,自首了也关不了多久,白白丧命也挺可怜”。

  律师:警察不作为或涉犯罪

  针对此事,泸县公安局4月22日发布通报称,事发后,县上立即成立了由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依法对事件展开调查。

  泸县公安局政工部门值班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县里和局里都在对此事进行调查,周一可能会有新的情况通报。

  重庆市律师协会刑委会主任、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智勇律师在看过小偷溺亡视频后说,如果在场的两名身着制服人员确属公安人员,且系接警后依法出警,根据《警察法》的规定,警察负有救助人身处于危难情形的公民的义务。

  张智勇说,如果在场警察是第一时间赶到案发现场,有能力但没有采取及时和有效的救助措施,导致小偷溺水身亡,则可能构成行政不作为甚至不作为犯罪。

  “并不是没有跳进水里施救就不构成不作为犯罪。”张智勇分析说,警察施救的同时必须保证自身安全,是否不作为必须要结合在场警察的水性以及其他具体救助条件来确定。如果警察当时确实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如有求助于专业的救助人员、积极寻找救助工具主观上及时救助的行为,则不构成不作为犯罪。这些都需要结合有关部门的调查结果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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