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阳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解读》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12-12 22:12:23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7年贵阳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解读》一些相关资讯。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因新政策尚未出台,故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
日前,《贵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试行)》印发,明确将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方案》由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共同制定,从2016年1月1日起试行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设一档和二档两个档次,贵阳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和持有本市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可以自由选择参保档次。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一档按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执行,二档按原新农合缴费标准执行。选择一档的市民可在各区(市、县)人社部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办理,选择二档的市民可在各区(市、县)卫计部门的医疗管理机构进行办理,并按相关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此外,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大中专院校、职业学院、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按原渠道参保并享受待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二档基金当期可调剂使用,共同提高基金抵御风险能力。如一、二档基金当期均不足时,由各级财政按现行相关规定分别补足。筹资标准、待遇支付按国家、省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运行情况及相关程序适时调整。
目前,市人社局正在加紧印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册分发给市民,详细讲解两个参保档次的具体缴费标准和待遇领取情况。
财政补助标准解读
在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一)住院医疗待遇: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 85%,由门诊统筹签约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上转到医疗机构镇卫生院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其他一级医院(县二院、县妇幼保健院)报销比例为 75%,二级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报销比例为70%,三级医院(滨医附院、滨州人民医院、市中心医院、市三院等)报销比例为55%。
2016年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统一为220元一个标准后,任何一个参保居民如果去省级联网医院(如:省立医院)住院时,可以在我们当地县级医院开具转诊证明到县医保处进行备案,医保处可在省级平台将病人的住院信息直接转到病人在省级联网医院住院的报销系统,使病人出院时直接享受报销待遇,并且享受高于当地约25%的报销比例,同时减少参保患者回镇送材料的麻烦。这充分体现2016年统一缴费标准220元给我们城乡居民带来的方便和实惠
(二)普通门诊医疗待遇:在一个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50元,参保人在本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9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符合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直接为50%;取消二次补偿制度的麻烦。
(三)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2016年门诊慢性病病种有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尿毒症、脏器官移植、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高血压病Ⅲ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者)、类风湿病(活动期)、肺源性心脏病(出现右心室衰竭)、脑出血(包括脑梗塞)恢复期、慢性病毒性肝炎、冠心病(出现左心室衰竭)、阻塞性肺气肿、结核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性精神疾病、癫痫、血友病、苯丙酮尿症等。以上慢性病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适当补助。一个年度内,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为500元,与住院起付标准分别计算,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的符合政策范围内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最高补助比例不超过50%。
(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一个年度内,参保居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慢性病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险给予补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补偿。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50%的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部分给予65%的补偿,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