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银川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解读

发布时间:2016-12-12 22:19:21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7年银川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解读》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12-12 22:19:21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7年银川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解读》一些相关资讯。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因新政策尚未出台,故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

  银川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2016银川医保报销流程一览。中金网,银川市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开始了!记者9月2日从银川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了解到,缴费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

  据介绍,已参加银川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普通人员,持家庭所有参保人的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直接到指定银行缴费。已参加银川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特困人员,应持家庭所有参保人的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先到居住地街道(乡镇)市民服务中心(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开具“银川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困人员缴费核定单”,然后再到指定银行缴费。新参保居民,持家庭应参保成员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明、残疾有效证件、享受低保的有效证件)等有关材料,先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乡镇(村委会)设置的社会保障经办网点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然后到指定银行缴费。

  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可以选择一档或三档标准缴费,其中按一档标准缴费后,享受二档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镇成年居民只可选择二档或三档标准缴费,享受相应档次的医保待遇。城乡居民家庭成员凡符合参保条件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一次全部参保;家庭成员中的成年人应当同时选择同一缴费档次参保缴费。城镇三无人员和城镇贫困家庭中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及农村五保对象和农村贫困家庭中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持相关证明到居住地街道(乡镇)市民服务中心(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登记、核定后,个人不再缴费,享受城乡居民医保三档医疗待遇。

  需要提醒的是,城乡居民参保后,需在每年9-12月连续缴纳下年度医疗保险费,才能连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否则会断保。灵武市、永宁县、贺兰县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手续在当地办理。

  据悉,银川市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已达97.8万人,含今年新生儿落地参保数。

  2016银川医保报销流程一览:

  报销比例:

  本地住院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含职工医院)200元;县(市)二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00元;市二级医疗机构500元;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注:起付标准以下的,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按比例承担。

  统筹基金住院报销比例:

  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费用:

  医保甲类药品及中药饮片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

  (1)、一级医疗机构(含职工医院)95%

  (2)、县(市)二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二级医疗机构90%

  (3)、三级医疗机构85%。

  乙类药品、民族药、诊疗项目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

  (1)、一级医疗机构(含职工医院)95%

  (2)、县(市)二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


  (3)、市二级医疗机构85%;三级医疗机构75%

  市外住院报销比例:

  参保人员因急诊、急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批转往统筹地区以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标准按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计算,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75%

  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参保人员发生医疗保险规定的大额医疗费用(不含起付标准),由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基金支付90%。

  注: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最高支付额度为25万元。

  报销范围:

  城镇职工

  1、参保职工市外住院:

  (1)、异地居住人员因病住院

  (2)、本地人员因公外出、探亲在外地突发疾病,急诊急救住院。

  2、参保职工区外转院:

  (1)、经多次检查会诊,仍不能明确诊断的疑难病患者

  (2)、因病情需要做某项检查和治疗而本市无此项设备及未开展此项业务的

  (3)、病情严重需要转院治疗的病员。

  城乡居民

  1、居民门诊大病

  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市外住院:

  参保居民外出、探亲在外地突发疾病,急诊急救住院

  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外转院:

  (1)、经多次检查会诊,仍不能明确诊断的疑难病患者

  (2)、因病情需要做某项检查和治疗而本市无此项设备及未开展此项业务的

  (3)、病情严重需要转院治疗的病员。

  灵活就业人员

  1、灵活就业人员门诊大病:

  2、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市外住院:

  (1)、异地居住人员因病住院

  (2)、本地人员因公外出、探亲在外地突发疾病,急诊急救住院

  2、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区外转院:

  (1)、经多次检查会诊,仍不能明确诊断的疑难病患者

  (2)、因病情需要做某项检查和治疗而本市无此项设备及未开展此项业务的

  (3)、病情严重需要转院治疗的病员。

  报销流程:

  城镇职工

  1、参保职工市外住院:

  因病住院→单位填写市外住院审批表→银川市医保中心审批→出院后报送医保中心→待遇申报→待遇审核→待遇支付

  2、参保职工区外转院:

  主任医师开具转诊转院病历摘要单→医院医保办公室审核备案→银川市医保中心待遇审核备案→出院后医保中心审核待遇→待遇支付

  办理地址:

  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街147号

  电话:0951-6041376

  永宁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永宁县城东环路

  电话:0951-8011575

  贺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贺兰县银河东路

  电话:095-8061313

  灵武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

  电话:0952-4021569

  财政补助标准解读

  提高财政补助标准

  提高住院起付标准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4个新病种纳入门诊大病统筹

  记者12月4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社厅获悉,我区决定调整201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在缴费补助、住院保障和门诊统筹三方面,提高了标准和待遇水平,新政策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在筹资方面,各级财政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4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88元,自治区财政分别对川区补助91元、山区补助137元、农垦生态移民补助152元;市县财政川区补助61元、山区补助15元;自治区财政对迁入川区的生态移民,执行山区补助标准。个人缴费标准仍执行2013年的标准,即一、二、三档个人缴费标准分别为50元、200元和400元。

  在住院保障方面,将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一档提高为7万元,二档提高为12万元,三档提高为16万元。将一级、二级、三级乙等(含宁南医院、自治区中医院、银川市中医院)和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分别调整为200元、400元、700元和1000元。无级别医疗机构按二级医疗机构对待。

  在门诊统筹方面,普通门诊统筹原则上在基层医疗机构实施,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30元(含一般诊疗费)。参保城乡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就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60%;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就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0%。对按规定要求由县级医疗机构承担普通门诊统筹的,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仍执行35%的报销比例;门诊大病起付标准调整为400元,按照一、二、三档缴费,起付标准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为50%、60%、65%。将再生障碍性贫血、老年性痴呆、系统性红斑狼疮和苯丙酮尿症纳入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大病病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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