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甘肃省退伍军人养老保险及养老补贴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6-12-13 19:55:04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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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为部队成员,根据其服役年限、服役种类、荣誉退役还是解除现役职务,或残废等级,按照法令规定有资格享受退伍军人法所规定的利益或特权。《2017年甘肃省退伍军人养老保险及养老补贴政策解读》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7年甘肃省退伍军人养老保险

  7月6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该厅与省统计局日前公布了2015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货币工资48470元,该统计数据从今年1月1日起使用。据此,我省2015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也随之变化,企业参保职工个人每月最低缴养老保险193.88元,每月最低比以前应多缴17.44元。

  据了解,此次调整是根据省人社厅、省统计局6月15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2015年甘肃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187号)文件精神确定的。2015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货币工资为48470元,较2013年的44109元增长了4361元。我省2015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随之发生变化。在职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在60%-300%区间内,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据此,2015年度全省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下限为月平均工资的60%,即(48470&pide;12)×60%=2423.5元;上限为月平均工资的300%,即(48470&pide;12)×300%=12117.5元。月平均工资超过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入。

  据了解,职工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8%的比例缴费,企业的缴费比例为20%。职工需缴纳的8%由所在企业在发放工资中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照20%的缴费比例缴纳。举例来说,从今年1月1日起,一名企业普通参保职工以最低缴费基数来缴纳,个人每月要缴费193.88元(48470&pide;12×60%×8%),较上一年度最低缴费176.44元(44109元&pide;12×60%×8%),每月多缴17.44元。养老保险缴费增加的同时,个人账户积累随之增加,退休后享受的养老金也相应增加。

  2017年甘肃省退伍军人养老补贴政策解读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第三条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第四条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五条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第六条退役士兵应当遵守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法律法规,服从人民政府的安置。

  第七条对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移交和接收

  第八条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应当制定全国退役士兵的年度移交、接收计划。

  第九条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将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接收退役士兵。

  第十条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是,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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