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昌农村社保政策及缴费标准,农村医保报销比例

发布时间:2016-12-13 20:18:02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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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社保,即是农村社会保险,包括农村养老保险与农村医疗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引导,采取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以保障农民年老后基本生活的一种养老保险政策。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7年南昌农村社保政策及缴费标准,农村医保报销比例》一些相关资讯。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故继续沿用往年的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农村社保政策及缴费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但对于收入过高或过低的人群,还相应地设定了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即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限的,以上限作为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在上下限之间的,则按本人实际工资收入确定缴费基数。

  按现行政策:

  一、以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777元/月;

  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为2547元,上限为11556元;

  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为2867元,上限为12648元。

  2016年南昌最新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0.4%,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个人缴2%。

  农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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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2013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正式启动,缴费标准为成年人每人每年13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60元。

  参保时间截至12月30日

  10月1日至12月30日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辖区居民应在12月30日前参保缴费,缴费完成后,于2012年1月1日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南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及范围为:无用人单位且未实现稳定就业、未享受公费医疗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在校就读的学生;在本市长期居住(一年以上)的农转非外来务工人员。

  按照规定,凡中途参保的,应按参保年度筹资标准全额补缴自2010年起未参保年度的参保费用,凡中断参保的,应自中断年份起按参保年度筹资标准全额补缴应保年度的参保费用。

  当年参保的新生儿、新迁入人口(外省或外市)、学生毕业返回我区、退伍人员、低保资格取消人员、就业后再次失业人员、劳教及服刑期满人员、出国后回国、外来务工人员、70岁以上免费参保人员等十类人群不需要补缴。


  一级医院报销比例提至85%

  为妥善解决城镇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封项线以上的医疗费用补偿问题,所有参保居民都同时参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所需资金从门诊家庭补助中抵缴,成年人20元/年,未成年人15元/年。

  据了解,今年城镇居民医保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70%,二级医院的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80%,一级医院的报销比例由80%提高到85%。同时,特殊病门诊报销比例由2011年度的60%提高为:三级医院70%,二级医院80%,一级医院85%。

  11月26日,大江网记者从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江西将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在全省全面推行城镇居民医保市级统筹。推行市级统筹后,筹资标准提高,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确定为成年人每人每年220元,此外,与此相对应的城镇居民医保的待遇水平也将有所提高,且提高了报销比例和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推行城镇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后,将取消城镇居民医保享受待遇等待期制度。居民可随时参保随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出生之日起视同参保,不设立等待期,但需在出生后1个月之内补办申报缴费手续。

  筹资标准提高 成年人每人每年220元

  据了解,推行市级统筹后,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确定为成年人每人每年22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设区市为26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150元。分别较上年度提高3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设区市提高70元)和60元。

  最高支付限额提高为成年人3万 未成年人6万

  据悉,城镇居民医保的待遇水平将有所提高。城镇居民医保门诊家庭补偿金额确定为成年人50元,未成年人15元。较去年分别提高21.5元和1.5元;并降低了住院起付标准,确定住院起付线分别为一级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2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在原基础上分别降低50元、150元和250元。

  同时,提高了报销比例和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报销比例按照1至3级医疗机构不同,分别为75%、65%和55%(实行260元筹资的统筹地区分别为80%、70%和60%)。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成年人为3万元,未成年人为6万元,分别提高了1万元和3万元。此外,全省统一规范了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及待遇。统一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为恶性肿瘤、血友病等12种。规定门诊特殊慢性病执行住院医疗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

  产前检查等按普通门诊结算 住院分娩按住院结算

  意见指出,城镇居民医保市级统筹,主要是在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建立了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其次是保障了生育妇女孕期、产时及产后的基本医疗。将参保的生育妇女因生育需要进行早孕检查与建册、产前检查、产后访视等按普通门诊结算,住院分娩按住院结算。

  新生儿出生之日起视同参保 不设立等待期

  记者获悉,推行城镇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后,将取消城镇居民医保享受待遇等待期制度。居民随时参保随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城镇居民自参保领取医疗保险卡次日起即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出生之日起视同参保,不设立等待期,但需在出生后1个月之内补办申报缴费手续。同时,实行设区市统筹后,设区市各县(区)实行“一卡通”,居民看病就医不再办理转诊转院和异地安置就医手续,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近日,江西南昌不断提高医保报销比例,新生儿3个月内办医保可追溯报销。“太感谢了,几十元的保险,居然一下换来了几万元的保费,真要感谢政府的好政策,为我们减轻了负担!”近日,家住二七南路社区的阳阳妈妈在西湖区医保局拿到宝宝的3.5万元住院费用报销款时,激动万分。这还要得益于西湖区创新举措,推出新生儿参加医保在规定时间内可享受追溯报销的政策。不仅如此,从明年开始,该区还将在全市率先推行新婚夫妇领取准生证信息跟踪法,确保更多的新生儿享受到医疗保险保障。

  医保工作人员向居民解读医保政策

  “落地”3个月内可追溯报销

  我们了解到,阳阳出生于2012年9月4日,家人尚未来得及享受孩子降临的喜悦,却被医院告知孩子患有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1个多月,医疗费用就花去了7.8万元。11月,在辖区劳保所工作人员的宣传下,家人了解到新生儿居民医保的政策,并及时办理了参保手续,一年参保费用仅花去50元。

  出院后,阳阳妈妈带着相关就医资料到西湖区医保局办理了住院费用报销手续,并办理了居民医保大病补充保险的赔付手续,拿到了3.5万元的医保报销款。

  新生儿先看病,后补办参保手续,也可享受医保?“是的,西湖区新生儿只要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参保的,都可享受医保,并可追溯报销。”西湖区医保局的工作人员介绍说,“这项政策为新生儿提供了一把医疗保障安全伞。可惜有些家长并不知晓,错过了时间。一些家长或因工作忙,或存侥幸心理,没给孩子买医保,一旦孩子碰到大病,就只能自己担着,真是非常遗憾。”

  逾328名新生儿享受了政策

  据了解,西湖区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从2010年1月开始实施。政策规定,西湖区新生儿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普通未成年居民”医保待遇。医疗保险最高报销额为11.5万元。其中医保局最高报销额为3.5万元,承办居民大病补充保险的保险公司最高报销额为8万元。

  统计数据显示,该政策实施3年来,西湖区已有328名新生儿享受了此项政策。3年间新生儿就诊达456人次,涉及医疗费用近260万元,医保基金支出110万元。其中,西湖区医保局接待追溯报销(指出生之日起至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期间的费用)人次为406人次,医保基金支出90万元。

  低保户新生儿参保由财政承担

  根据2012年南昌市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政策规定,新生儿参加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90元,由参保人员家庭每年缴纳50元,政府按每人每年240元予以补助。新生儿如属于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成员,参保人员家庭应缴费用由政府按以上筹资标准全额承担。

  新生儿办理首次参保缴费手续的,其法定监护人应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免冠照片,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由社区干部将参保人员的个人信息输入电脑并取得医保个人参保编号后至西湖区医保局办理参保缴费并制作医保卡。

  慧择提示:江西南昌新生儿3个月内办医保可追溯报销,提高新生儿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笔者提醒广大市民,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超过3个月未办理缴费参保手续的,应在参保年度的最后一个季度缴纳参保费用,并补交应参保年限的全部费用,医保待遇从缴费的下一个年度的1月1日起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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