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槐荫区文体中心游泳馆教练猥亵14岁少女 还发不雅视频进行骚扰

发布时间:2016-12-14 16:46:26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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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8月初,市民蒋先生的女儿在槐荫区文体活动中心游泳馆学游泳的过程中,遭遇游泳教练猥亵。至今,该游泳馆仍未出面给蒋先生一家人公开道歉,这让蒋先生气愤不已。

  少女遭教练猥亵不敢下水游泳

  今年8月初,市民蒋先生14岁的女儿萌萌(化名)在槐荫区文体活动中心游泳馆学习游泳;8月底,当家人陪萌萌去上最后一节游泳课时却发现孩子不敢下水。“当时是孩子姑姑陪着去的,看到孩子不敢下水,觉得挺诧异。”蒋先生说,经过一番追问,萌萌才向家人说出不敢下水的原因。


  原来,在之前上游泳课期间,萌萌曾遭到该游泳馆内一名汤姓教练的猥亵。萌萌姑姑得知此事后,立马与蒋先生取得联系,并当场报警,“觉得这里比较正规才让孩子来学游泳,没想到会出这种事。”蒋先生说,汤教练并非萌萌的游泳教练,而是其他班的教练,汤教练主动要求教孩子潜游,趁机在水里摸孩子身体,“当时孩子光害怕了,也不敢说。”当萌萌上到倒数第二节游泳课时,该教练还加过萌萌的微信,并发过不雅视频和信息。

  12月 11日,公安机关已结此案,给予汤姓教练现金处罚。但蒋先生认为,槐荫区文体活动中心游泳馆还欠女儿一个交代。“游泳馆的用人制度太混乱,教练竟然会猥亵学员。从事发到现在,游泳馆方面一点说法也没有,也没给我一个交代。”蒋先生说,他希望槐荫区文体活动中心游泳馆能向他公开道歉,并赔偿1万元。

  游泳馆:外聘员工,游泳馆不负责

  12月13日下午,记者联系上槐荫区文体活动中心游泳馆负责人邵先生。邵先生说,蒋先生自10月初找过他一次之后,没再跟他联系。此次事件公安部门如何处理,他无从知晓,也没人告知他已结案。

  据邵先生介绍,汤姓教练为该游泳馆外聘员工,与游泳馆没有相关合同关系;另外,汤教练不是萌萌的游泳教练,萌萌遭到汤教练猥亵属于“培训外”的事情,游泳馆无责任,无法满足蒋先生提出的“公开道歉并赔偿1万元”的要求。

  相关律师表示,此事涉及刑事犯罪。据介绍,萌萌遭遇游泳教练猥亵一事,并非游泳馆安全保障义务不到位造成,而是有第三人侵权,游泳馆几乎无责任。

  提高孩子保护意识 避免伤害

  济南圣悦心理咨询中心主任石玉卿表示,相对于成年人的理性、自我保护意识强,未成年人更容易接近;另外,更因为很多家长对性避而不谈,谈性色变,导致很多孩子对“性”认识不全面,不懂得身体的自主权,不能察觉或意识到对方的侵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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