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陕西省事业单位临时工新政策,临时工工资待遇标准》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12-16 09:50:38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第一时间为大家介绍事业单位临时工改革方案相关的信息,希望大家多多关注,以下内容仅作参考,具体以官网公布为准!如下是大铁棍小编整理,欢迎阅读。
2017年陕西省事业单位临时工新政策,临时工工资待遇标准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省事业单位改革,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我省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总体设计、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稳步推进,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服务的需求,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特点,实施改革和管理;坚持开拓创新,破除影响公益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控制减少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鼓励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和实践;坚持着眼发展,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公益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坚持统筹兼顾,注意与政府机构改革、行业体制改革等相衔接,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关系。
(三)改革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公益服务体系。
2、阶段性目标。围绕总体目标,在做好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的基础上,制订实施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方案和控编、减编工作方案,到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等方面的改革取得明显进展,机构编制管理创新和控编减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实现改革总体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
根据中央的部署和要求,2011-2012年期间,我省各级事业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和规范。在此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种类别。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是指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等职能,主要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职责的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是指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可以由市场配置资源,以营利为主要目的,主要职责不属于公益服务范畴的事业单位;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是指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为国家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小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盈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今后,将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各级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订事业单位分类目录,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按规定要求做好事业单位类别的认定和备案。对完全符合某一类别规定条件的,直接确定其类别;对基本符合某一类别规定条件的,经过相应的调整后确定其类别;对兼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属性的以及其他目前难以确定类别的,可按其主要属性和发展方向确定类别,逐步调整到位。
(二)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从严认定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通过严格认定标准、严格审核、逐级备案,把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控制在最小范围。要结合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特别是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做好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涉及机构编制调整的,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主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中调剂出来的空额逐步解决。
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其行政职能剥离并划归行政机构。行政职能剥离后,对原有事业单位职能进行调整,重新明确职责、划定类别。职责任务不足的要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职能调整的事业单位,人员整体转入职能调整后的事业单位;撤销的事业单位,人员随其承担的公益服务职能整体转入其他事业单位。
相关阅读
2016年事业单位临时工新政策
然事业单位人员与国家公务人员有所区别,不过,因为各类事业机构资产都属国有,活动所需经费也大都来自政府拨款,因此,不少人仍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同于国家公务人员来看待。曾几何时,研究生为了一个事业单位的编制,而不惜去当清洁工。而现如今,事业单位正面临着一场改革风潮。
差距:在编工资是临时工的3倍
在郑州一家社科类研究机构工作的张平,不是在编人员。“我们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管发多少文章,参加多少学术活动,在工资上基本不会有所反映,主要都是岗位工资。”张平介绍,这样,许多人员都不热衷科研、学术活动,而是在外边找个科研课题,或者找个编制城市规划、商业规划的活,日子过得很滋润。“妻子笑话我,说我大事干不了,小事不愿干,迟早会被淘汰的”。
张平的弟弟在城管部门工作:“我们是事业单位,说起来非常令人羡慕,其实我只是临时工。虽然和有编制的人员穿着统一的制服,但他们的工资是我的三倍多。我都有10年工龄了,比刚毕业的学生也就多个百十块钱。”
张平说,编制内外待遇差距过大,严重不合理,不利于维护社会公平,“为啥干着同样的活,不能同工同酬,按劳取酬呢?”
差距:不在编的福利和年假都打折
王刚也是事业单位的非编制人员。“我平时休息时间也经常被喊去加班,都是义务的。”凡单位发奖金、加工资,都与他们临时工无缘,每个月交完社保,每个月拿到手的不到2000元。“每次发东西,我们临时工都躲得远远的,生怕看见了自己都尴尬。单位组织旅游,临时工也没份儿。同样工作的年限,临时工的年假都比在编的少几天。”
更让王刚生气的是,不在编人员,单位连户口也不负责解决。“我们单位的在编人员,户口都在单位人事部门,有了户口,孩子的入托、上学问题,都能顺理成章地解决”。对于不在编人员,单位不管户口迁移。“我们的户口,都由省人才交流中心代管,每年要交保管费不说,关键是没有单位户口,孩子上小学时多掏了2万元赞助费”。
差距:聘任人员缺乏上升渠道
马明在郑州一家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工作,多次在国内知名学术杂志上发表了高质量的论文,自己承担的科研课题也多次获奖。按照研究机构的聘任制度,他担任了科研中心主任,级别为正科级,但这级别只在本单位有效。
“我的职务是本单位下发红头文件任命的,工资也享受科级待遇,但由于没有经过人事劳动部门的认可,若想换个单位,人家都不认。”马明苦笑着说,为了获得人事劳动部门的认可,本单位的人事部门多次去跑,但“人家说没有规定,不能开先例”。
好在他说自己是搞业务的,对级别没有多少概念,只要能多做些研究工作,就很满足了。
“像这样的案例不少。”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樊明教授表示,不是所有的人都有像马明这样的心态,因为解决不了干部身份问题,不少有才华的科研人员去了北上广,非常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