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宁波残疾人危房改造补助政策,补助标准及条件》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12-16 17:03:44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危房改造时国家会有一笔补助金,不同地区的补助金不同,那么,残疾人申请危房改造能补贴多少款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7年宁波残疾人危房改造补助政策,补助标准及条件》一些相关资讯。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故继续沿用往年的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残疾人危房改造补助政策
1.严格把握改造对象。各地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同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2.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
各地要按照基本要求加强引导和规范,积极组织制定农房设计方案,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要求,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地方建筑风格,注重保持田园风光和传统风貌。
3.强化农房建设监管。各地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建村〔2011〕115号)。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编印和发放农房抗震设防手册或挂图,向广大农民宣传和普及抗震设计常识。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要健全和加强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
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乡镇建设管理员要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基本建设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记录。
4.加强传统民居保护和农房风貌建设。农村危房改造要注重对传统民居的保护。对于传统村落范围内的传统民居,要严格按规划实施修缮和改造。要在保证安全和经济的条件下,提高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房风貌建设水平。加强对农房风貌建设的技术指导与管理,注重在建筑形式、细部构造、室内外装饰等方面延续民居风格,推动建设具有传统民居特色的现代农房。加强农房风貌综合建设,开展院落整治、利用和美化,努力使改造后农房与院落及周边环境相协调。
5.加强工程验收管理。危房改造结束后,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工作由县级农村危房改造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乡镇、村等有关人员参加,验收重点包括工程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情况、是否符合年初计划等。市级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门组织进行复查。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制度,完善激励约束并重、奖惩结合的任务资金分配与管理机制,逐级开展年度绩效评价,综合评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与政策执行情况。
补助标准及条件
宁波市残联、宁波市民政局、宁波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15年1月起,将我市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25元,增幅25%。
据悉,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的实施范围为:本市户籍并持有本市颁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18周岁?60周岁无固定收入残疾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实施范围:一是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安置就业或退休的;二是已在工商部门注册有营业执照、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有营业收入的;三是已纳入低保、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已享受资金补助的;四是已纳入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的;五是其他经当地政府职能部门或残联认定有收入且申请之日前六个月平均收入不低于当地低保线的。已由当地政府职能部门或残联给予生活补贴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只享受一头”的原则执行。正在服刑、劳教期内和违反计划生育未接受处罚的残疾人,不予列入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由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申请,填写《宁波市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残疾人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宁波出台支持残疾人就业职工缴社保财政补贴一半创业政策
今年10月,市民政局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福利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意见》,福利企业迎来了发展的“春天”,残疾人就业问题将得到进一步的保障。
为支持创办福利企业,发展福利生产,促进集中安置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市政府于上个月正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福利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了:鼓励社会福利企业多安置残疾人。社会福利企业集中安置宁波户籍残疾人员及引进的优秀残疾人才按每人每年不低于当地一个月最低月工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福利企业为在本企业就业的残疾职工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由企业所在县(市)区财政部门在下一年度3月以前,按照企业实际缴纳的50%给予补贴。
加大对福利企业税费减免力度
《意见》规定,对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福利企业,因安置残疾人较多、效能低下,负担较重、纳税确有困难的,按照税收管理权限,
以上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