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沈阳公共场所控烟条例管理全文细则解读

发布时间:2016-12-17 21:42:19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7年沈阳公共场所控烟条例管理全文细则解读》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12-17 21:42:19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2017年沈阳公共场所控烟条例管理全文细则解读。吸烟有害健康,目前公共场所禁烟已成为全球大多数国家的明确规定。中国烟民众多,吸烟带来的危害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也正在得到越来越多民众的支持。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有关沈阳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2017年沈阳公共场所控烟条例管理全文细则解读

  第一条 为提高我市市民的健康水平,保持公共场所卫生整洁及空气清新,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一)旅客列车、公共汽(电)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内及旅客待候室;

  (二)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校的教室、宿舍及其它学生集中活动的室内场所;

  (三)幼儿园、托儿所园区;

  (四)医院的门诊、病房区;

  (五)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美术馆、体育馆、影剧院、录像厅、舞厅、游艺厅和音乐茶座室等文化娱乐场所;

  (六)商店(场)、书店、邮电局、储蓄所和银行等营业场所;

  (七)二十人以上会议室(厅);

  (八)其它需要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

  第三条 每年五月三十一日是国家规定的不吸烟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该日销售烟草及烟草制品。

  第四条 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负责组织本规定的实施。消防监督部门依据本规定有权对违反本规定行为进行监督、处罚。

  

  第五条 市爱卫会根据禁烟工作需要聘任禁烟监督员。其职责是:

  (一)宣传吸烟危害健康的知识;

  (二)检查指导本地区、本单位开展公共场所禁烟活动;

  (三)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

  我市现有的卫生监督员、卫生检查员行使禁烟监督员的职能。

  第六条 禁止吸烟场所的单位,应在禁止吸烟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由市主管部门统一设计的标志,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禁烟的宣传监管工作。

  第七条 公民有权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制止吸烟行为,有权要求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履行禁烟职责,并有权向各级爱卫会举报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第八条 各级宣传、新闻、文化、教育、卫生部门和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应大力宣传普及吸烟危害健康的科学知识。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市的居(村)民委员会。应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戒烟活动,鼓励创建各种无烟场所。

  第九条 对违反本规定第二条的,由禁烟监督员给予警告或处以二至五元罚款。

  第十条 对违反本规定第三条的,由市或区、县(市)爱卫会没收现场销售的烟草或烟草制品并处以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区、县(市)爱卫会实施的处罚须报市爱卫会备案。

  第十一条 对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的,由市或区、县(市)爱卫会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者,对单位处以五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并对单位主管领导按其基本工资的10%处以罚款。由区、县(市)爱卫会实施的处罚须报市爱卫会备案。

  第十二条 实施罚没须出示执法证件,使用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没票据。罚没收入上缴同级财政。

  第十三条 对拒绝、阻碍禁烟执法人员依法执行本规定的,由公安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单位或个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按规定提出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市爱卫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沈阳市人民政府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