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起诉环保局 南京首起行政公益诉讼案:检察院起诉环保局(二)

发布时间:2016-12-19 10:57:17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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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同意徐州市检察院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当年12月28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此案。

  在庭审中,徐州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人与鸿顺公司进行了激烈交锋。公益诉讼人认为,鸿顺公司违法排污,多次受到行政处罚后仍不停止违法行为,持续污染破坏环境,主观过错程度较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庭当庭宣判,判决鸿顺公司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及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共计105.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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