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口部队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经济适用房新政策

发布时间:2016-12-21 12:58:27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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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部队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是什么呢?经济适用房新政策又是什么呢?《2017年海口部队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经济适用房新政策》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 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7年海口部队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居民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人);(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以上三个条件只是一个大前提,各个市县在省建设厅的监督下,必须根据本市县的情况制定细则,也就是说各个市县的具体管理规定会有不同。

  2017年海口经济适用房新政策

  据了解,我省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管理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总体的量还比较小,1998年以来我省经济适用房的总量占全省商品住宅供应量的10%;有些地方把经济适用房用地转为商品房开发;面积控制不严,70%以上的户型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同时还存在大户型、复式等。为此,我省有关部门出台了实施意见。

  10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必须达80%以上《通知》要求,各地必须严格控制经济适用房建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标准要以中小套型为主,严格控制大户型,严禁超大型或复式型。结合我省的实际,10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必须达到80%以上,其余的原则上不超过130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的户型面积和各种户型的比例,必须经当地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实行按卡收费制度《通知》指出,要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住房收费卡制度,各有关部门收取费用时必须填写价格主管部门核发的交费登记卡,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或按规定减半、减免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而没有减半、减免到位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有权拒缴。

  价格必须公示《通知》要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示,销售时应当实行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不得超过公示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不得在标价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严格控制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通知》指出,要严格执行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不得任意扩大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和范围。各地要抓紧制定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购买对象条件、购买程序,并向社会公布。

  开发建设单位利润不高于3%此外,《通知》还要求加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收入管理。开发建设单位按规定获得不高于3%利润,对于超面积标准部分以及店面、车库(位)等营业性用房应严格按市场价出售,其收入必须实行专项管理,除用于项目的小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费用外,节余部分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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