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谩骂犯法吗 女市民起诉网上谩骂法院判发帖人侵害名誉权

发布时间:2016-12-27 10:07:48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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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某因曾经与人发生过纠纷,被对方在当地网络论坛上发帖谩骂。气愤之下,吴某将发帖人和网站告上法院。近日,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判决确认发帖人严某构成名誉侵权,在网站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遭网帖公开谩骂

  女市民愤而起诉


  今年4月,吴某发现本地一家知名网络论坛上出现多个帖子或跟帖,指名道姓称她骗吃骗喝、道德败坏,帖子的标题、内容以及回复根本与事实不符,纯属恶意中伤。根据网帖内容,吴某猜测发帖人是之前有过纠纷的严某一家三口。

  吴某认为,严某一家对她进行侮辱、诽谤、贬损,严重侵害了她的名誉权,导致她无法正常生活和工作,在社会上形成了极坏的影响,而网站针对所发的不实帖子及回复,没有尽到审核义务。于是,她将严某一家和网站告上法院,要求他们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同时要求网站立即删除严某一家发表的不实言论。

  法院查明真相

  发帖人侵害名誉权

  2012年6月,吴某与严某妻子在公园锻炼时相识。一来二去,两家就熟悉起来了,吴某介绍严某的儿子到其丈夫的公司上班。两年后,严某儿子与公司发生纠纷,他以未签订书面合同等为由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补发社保等。2015年初,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约定公司补偿严某儿子各项费用3.8万元,双方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全部权利义务一次性结清。严某得知儿子与公司和解了,有些不爽,就向吴某丈夫提出要求补回儿子的工资差价。

  遭拒后,严某威胁吴某要让其一家身败名裂。去年5月,严某连续用多个网名在当地网站上发帖,称吴某和丈夫坑蒙拐骗、对熟人诈骗钱财等。今年4月,严某又陆续在别人发布的帖子中跟帖,恶意中伤吴某。

  法院判决

  发帖人要消除影响

  法院认为,严某在网站上发布的言论,在客观上有损吴某的形象,降低了社会公众对她的评价,已侵害其名誉权,但所举证据不足以证明严某妻子、儿子也参与实施了侵权行为。鉴于严某所发言论主要系回复他人所发之主帖,其影响范围有限,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故对吴某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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