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撞人后故意失联,假离婚转移财产后跑路

发布时间:2016-12-30 11:28:44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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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判决生效后转移财产并故意失联,有赔偿能力却拒不执行已生效判决,“老赖”曾某某最近被江夏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4年6月4日,曾某某无证驾驶无牌照正三轮摩托车将正常行走的危某某、陈某某二人撞倒致伤,经交管部门认定,曾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曾某某垫付了二受害人医药费25000元。为逃避责任,2014年6月17日,曾某某与其妻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并拒绝继续对危某某和陈某某进行赔偿。


  2014年9月11日,危、陈二人将曾某某诉至区人民法院,同年11月4日,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曾某某赔偿危某某29万余元、赔偿陈某某25万余元。该判决生效后,曾某某为逃避赔偿义务,于2015年3月,将其经营店铺予以转租,并将其存于银行中的资金取出,随后前往深圳并变更了联系方式。因多方联系被告人曾某某未果,人民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对曾某某名下资产进行调查后发现,曾某某失联以前,其不动产和银行流动资金具有赔付危某某和陈某某的能力。由于曾某某转移财产、拒不赔付且故意失联,公安机关于2015年8月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对曾某某进行网上追逃。2016年1月,曾某某迫于压力投案自首。

  江夏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曾某某的行为符合拒不执行判决罪构成要件,遂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对其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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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撞人后 下车呵斥上车又撞

  路口,疾驰的一辆皮卡将骑自行车横过马路的老妇撞倒,皮卡下来一个年轻男子,对老妇大声呵斥,被人劝上车后,男子竟然启动汽车撞向老妇……

  12月28日下午4时许,朝阳北票市冠山管理区爱民路冠山大桥南侧约500米处发生了这样一幕。目前,老妇在医院诊治,初检并无大碍,男子已经归案,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昨日中午,朝阳一自媒体“朝阳街老九”发布一条消息,称一位老妇被车撞倒后,再次被该车司机撞倒,并附上了3段视频,视频显示,一辆银灰色皮卡停在马路中间,车上下来一年轻男子,大声对老妇喊道:“有事吗!有没有事!有事吱声!”并怒气冲冲地走向站在后轮已经变形的自行车旁的老妇。

  男子被同车的一名女子拦住后,又从车尾走向老妇,再次被女子拦住,上了汽车。

  视频中女子称,老妇骑车横穿马路,结果被撞,而老妇则喃喃自语,听不清说着什么。

  男子上车后,启动汽车,正当人们以为事情就要这样完结的时候,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男子开车径直撞向了老妇!随着路人的惊呼,老妇应声倒地,仰面朝天横在了车前。

  最后一段视频显示,老妇躺在马路边石旁,一动不动,而画面里已经没有了皮卡车和司机的踪影,围观的群众在焦急地谈论着什么。

  消息一经发出,立刻在朝阳全市引起轰动,短短数小时阅读量超过3万,市民纷纷转发,并称要“人肉”出这个司机。

  网友“阿涛”说:人肉这个司机,看看是谁?丧尽天良,还有人性么?

  网友“无缺儿”说:这司机酒驾了么?吸毒了?大冬天这么冷咋还这么激动呢?

  还有人在回复中称已查找到司机姓名,以及出生年月……

  昨日,记者从朝阳市公安局获悉,被撞老妇经医院初检,身体并无大碍,嫌疑人张某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据警方消息称,12月28日下午4时许,朝阳北票市冠山管理区爱民路冠山大桥南侧约500米处,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皮卡将一位由东向西骑自行车横过马路的老妇撞倒,肇事司机下车后情绪激动,几番言语辱骂推搡之后,再次驾车将老人撞倒。

  车祸发生后,一名群众向公安机关报案,交警到达现场勘查,并将老人送到医院救治,29日上午,被害人家属到冠山派出所报案。

  据了解,司机张某在接到公安机关传唤后,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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