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山东首部电梯安全法规实施 困人超30分钟罚款10万(二)

发布时间:2017-01-02 10:44:02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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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不完全统计,近半数的电梯安全事故是由于乘用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为此,《条例》专门对乘客乘用电梯的行为做出了规范。单独设章节规定乘用规范,这在立法体例上属国内首创。例如,禁止在电梯内嬉戏、打闹、蹦跳或者在运行的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逆行以及在其出入口滞留、强行开启电梯层门、轿厢门等行为。此外,《条例》还规定,改造单位未按规定更换电梯产品铭牌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电梯安装单位移装电梯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针对电梯困人事件频发,《条例》明确,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或者事故报告后,30分钟内未赶到现场实施应急救援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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