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解读

发布时间:2017-01-02 16:14:16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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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江苏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解读

  通过科学的方法、正确的用人原则和合理的管理制度,调整人与人、人与事、人与组织的关系,谋求对工作人员的体力、心力和智力作最适当的利用与最高的发挥,并保护其合法的利益。《2017年江苏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解读》是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7年江苏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解读

  从2015年10月1日起,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没有实施绩效工资的,从应纳入绩效工资的项目中纳入。

  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由现行的550元至2800元分别提高到1150元至3810元,管理人员由现行的540元至830元分别提高到1130元至2600元分别提高到170元至5795,工人由现行的70元至915元分别提高到150元1855元

  (一)适当提高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见习期和初期工资标准。提高后的标准为:初中毕业生每月1190元,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每月122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1345元,大学生本科毕业生每月1390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研究生每月1435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58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720元,上述人员绩效工资水平相应的减少的具体办法,有各地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二)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工人的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待遇调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中小学教师、护士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提高10%

  一、在职人员与离退休人员的现行生活补贴发放渠道不变,即由单位自筹;离退休人员新增生活补贴由财政全额发放;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的50%由财政补助,其余部分自筹解决。二、标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标准单位:元/月三、 职级标准 管理岗位 副局585 正处550 副处430 正科355 副科265 科员255 办事员235 试用期150 专业技术岗位 教授600副教授430讲师265助教255技术员235 工人 工勤技能岗位 高级技师355 技师265 高级工255 中级工235 初级工195 普工195 学徒期150 .

  工资待遇向基层倾斜”是本次工资制度调整的突出特点之一。据统计,江苏全省机关事业单位近170万工作人员中,有近50万在乡镇工作,他们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条件相对艰苦,工资水平普遍偏低。按照国家组织部署,从1月1日起,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建立乡镇工作人员补贴制度,在乡镇工作时享受,离开时取消。  

   需要说明的是,考虑到此次调整后江苏部分地区、部分人员增加的工资,可能不足以完全弥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当期收入会有所下降的实际。经积极争取,国家同意江苏采取临时性措施,确保工作人员当期收入总体不下降并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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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要每两年调整一次基本工资:

  此次工资调整优化了工资结构,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提高了基本工资占工资的比重。同时,重点向基层倾斜,并确保所有人员的工资都有所增加。按全国平均水平计算,月人均实际增资为300元左右。

  需要指出的是,去年人社部有关负责人就机关事业单位调资工作答记者问时曾指出,这次调资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建立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近期要每两年调整一次基本工资标准。

  对于如何调整,人社部表示,将依据工资调查比较结果,综合考虑国民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和物价变动等因素,确定调整幅度,逐步提高基本工资占工资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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