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武汉城乡医保整合条例,城乡医保并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1-02 20:16:06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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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城乡医保整合条例是什么?城乡医保并轨实施方案又是什么呢?《2017年武汉城乡医保整合条例,城乡医保并轨实施方案》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 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7年武汉城乡医保整合条例

  此前武汉市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分三种:武汉地区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各类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18周岁及以上的非从业居民等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0元;本市城镇户籍,未按月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的60周岁及以上老人等,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

  调整后,这三类人群的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从定额缴费调整为按比例缴费,为上上年度(n-2,n指享受待遇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57%,按此标准,2017年度医保个人缴费金额为185元。对于原本低档位缴费的居民来说,缴费标准将有所提高;而对于原来高档位缴费的居民来说,缴费标准或有所降低。城镇户籍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个人不缴费,由政府补贴。

  此外,从今年缴纳2017年度居民医保费开始,居民政策参保缴费时间调整为每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2016年起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将上调

  近日,根据省政府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的通知,咸阳市结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运行的实际情况,调整了咸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水平。

  2016年度起,城镇非从业居民(18周岁以上)个人Ⅱ档缴费标准不变仍为160元/年,I档缴费标准由65元/年调整为100元/年。其中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含二级)、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自愿选择I档的,个人缴纳标准相应调整为40元/年;城镇大、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少年儿童(0-18周岁)个人缴费标准由20元/年调整为50元/年。其中,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二级以上,含二级)的大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少年儿童个人缴纳标准相应调整为40元/年。今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即可缴纳下一年度医保费。

  调整后,2015年政府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水平统一提高到人均400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负担标准为,中央财政268元,省财政79.2元,市财政14.4元,区县财政38.4元。

  2017年武汉城乡医保并轨实施方案

  年底前各地全部出台整合方案

  人社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的僵持状况,在今年年初国务院《意见》发布之后得以改变,在制定城乡医保的整合方案中越来越多的省份选择将管理权归于人社部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4个直辖市明确将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划归人社部门统一管理。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到,人社部已将“加快推动城乡基本医保整合”列为近期医保工作的首要任务,要求各地在年底前努力实现所有省(区、市)出台整合方案,2017年开始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人社部社会保险研究所所长金维刚公开表示,目前全国大多数地区都将整合之后城乡居民医保划归人社部门统一管理,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管理体制的大格局已经基本确定。

  据人社部调查了解,有些地区虽然仍在研究制定整合方案,不过将会有更多的地区将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划归人社部门统一管理。预计年底前各地全部出台整合方案之后,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城乡居民医保都将由人社部门统一管理。

  金维刚也表示,多数地区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并划归人社部门统一管理,在这个主流趋势形成的同时,也会在局部地区出现一些波折,除陕西省将城乡医保管理归口卫生计生部门之外,福建省决定成立医保管理委员会,下设医保办,挂靠财政部门。这种状况导致出现“三分天下”的苗头,有少数地方政府在研究制定整合方案及确定归口管理部门方面还处于犹豫或观望状态,城乡居民医保整合面临的形势错综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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