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陕西省退休教师养老金调整及工资改革方案

发布时间:2017-01-04 19:25:26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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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的养老金的调整所需要的资金,参加了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要从基本养老保险里面去支付;若是没有参加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员工则按照原来的渠道进行执行。2017年陕西省退休教师养老金调整及工资改革方案,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7年陕西省退休教师养老金调整:

  一、2016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按以下办法调整:

  (一)193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1935年1月1日至1939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5元;

  1940年1月1日至1944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90元;

  194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76元。

  (二)以本人调整前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

  (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以上三款依次执行。


  二、2016年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所在市(原行业统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

  三、本次调整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四、本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2017年陕西省退休教师工资改革方案:

  (1)、新人:即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即:从参工作时间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账户时间,下同)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职工,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注:不是缴费满15年就可以办退休,必须要符合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条件方能办理退休):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增发养老金

  (2)、中人:即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职工,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增发养老金

  5月开始启用新标准

  增加基本养老金从1月1日起执行,近日多个市州陆续将1~4月的补发金额发放到了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并从5月开始按调整后的新标准发放。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缴费年限每满1年再增3元。

  根据通知规定,增加的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普遍调整的办法为,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再按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1年增加3元,不足1年按1年计算(累计缴费年限先按月计算,换算为年,下同)。

  根据通知规定,本次调整,对企业退休人员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年龄,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确认记载的数据为准,视同缴费年限按职工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确定,年龄按实际周岁确定。企业退休人员截至1月1日仍在服刑、劳教等,不增加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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