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省大学新生户口迁移流程及办理手续

发布时间:2017-01-05 16:19:07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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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山东省大学新生户口迁移流程是怎样的呢?大学新生户口迁移办理手续有哪些?一起来看看,仅供参考,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

  2017年山东省大学新生迁户口手续流程

  各市公安局户政处,潍坊、泰安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2007年11月14日,省公安厅会同省发改委、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厅共同下发了《关于我省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录取本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公发〔2007〕289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08年开始,我省大中专院校(含各类技工院校、民办高、中等学校,以下简称“大中专院校”)录取本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为认真执行《通知》精神,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宣传工作。改革我省大中专院校录取新生户口迁移办法,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安机关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各级公安户政部门一定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刻领会此项改革措施的重大意义,迅速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基层派出所,并结合本地实际,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开设咨询热线、录播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实行大中专院校录取新生不迁移户口的目的、意义,以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切实做好录取新生的暂住登记。实行大中专院校录取新生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制度后,各级公安户政部门要及时指导大中专院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做好当年录取新生的暂住登记工作。大中专院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可利用二代证阅读机具、移动终端信息采集设备等工具,在新生报到时集中采集新生的居民身份证信息,然后依托人口信息系统及大中专院校提供的相关资料,完善暂住人口登记内容。公安机关只办理新生的暂住登记,不颁发《暂住证》。

  三、妥善处理学校驻地的大中专毕业生“空挂户口”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19号)规定,“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可根据本人意愿,将其户口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的高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将其在校户口迁回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各地公安派出所要对辖区内“空挂户口”超过两年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进行彻底清理,分别打印花名册送大中专院校保卫部门。对落实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凭毕业分配手续迁至现工作所在地;对未落实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通知其尽快迁回原籍。

  四、彻底解决大中专毕业生“口袋户口”问题。虽然我省曾于2005年底集中开展了解决持迁移证件未落户口大中专毕业生的落户问题,但此类人员仍然大量存在。各地公安户政部门要以贯彻《通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彻底解决大中专毕业生的“口袋户口”问题。

  (一)对持证未落户口的大中专毕业生,申请回原籍落户的,仍按照省公安厅《关于集中解决持迁移证件未落户口大中专毕业生落户问题的通知》(鲁公通〔2005〕222号)精神办理。

  (二)对已到大中城市就业但由于达不到当地政府规定的录、聘用条件不能落户的大中专毕业生,可由工作单位所属公安派出所出具不符合落户条件的证明,毕业生可持该证明、《户口迁移证》、《毕业证》直接回原籍或父母处落户。已婚的可按照夫妻投靠政策,直接向被投靠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落户。

  (三)毕业生所持《户口迁移证》的迁往地址与实际落户地址不一致或超过有效期限而不能落户,凡符合当地落户政策的,可由持证人写出情况说明,经县(市、区)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直接办理落户手续。

  (四)学生被大中专院校录取将户口迁出后,因个人原因长期不落户造成持证未落或因学校不属于国家计划内招生无法落户的,学生可凭学校证明、原《户口迁移证》回原迁出地落户。

  各地公安派出所要结合年终人口统计户口核对工作,积极推行弹性工作制,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及时为大中专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公安派出所均不得以村(居)民委员会或单位不同意落户为由而拒绝为大中专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连同《全省公安机关清理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户口情况一览表》,请务于12月30日前报省厅治安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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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以来,考上大中专院校的学生入学时,都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从明年起,新生户口随录取通知书进入高校的做法,在山东将成为历史。

  近日,山东省公安厅及相关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2008年起,山东省大中专院校录取本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只需凭新生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等办理入学手续。

  山东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人口管理支队副支队长陈爱国介绍说,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实行上大学必须迁户口的办法。这是与上世纪50年代实行的城镇人口粮油供应制度相配套的。2001年国家正式取消了城镇居民口粮凭证定量供应制度,在这样的情况下,再继续实行大中专院校录取新生迁移户口到学校所在地的做法,不仅没有必要,而且给学生、学校和公安机关都带来了许多麻烦,造成了许多矛盾。

  可望破解“口袋户口”难题

  近年来,随着就业压力的加大,很多大学生毕业后短期找不到理想的工作岗位,只能做些“不固定工作”。由于无法在工作所在地落户,又不愿意把户口迁回老家,很多人只好将户口迁移证揣在“口袋”里,成为“口袋户口”。有的学生甚至无意中将户口迁移证损毁、丢失,成为无户口人员,给工作、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与此同时,大量毕业生干脆不管户口的事,将自己的户籍资料留在学校,形成了高校的“户口空挂”现象。据了解,近年来,山东师范大学每年有4%左右的毕业生将户口滞留在学校,济南大学每年则有100多个学生毕业不将户口迁走。毕业之后,学校无法与毕业生取得联系,但是又不能将其户籍材料注销丢弃,占用了学校的资源。目前,济南大学户籍科甚至还保存着几名1998届毕业生的户籍材料。

  “人户分离”“口袋户口”给城市户籍管理、人口统计、计生、治安等都带来很大的冲击。计生部门有关人士反映说,这些“口袋户口”学生分散在各地,寻找起来非常困难,导致了人口统计数据的不准确、不真实。对于一些“口袋户口”的女大学生,政府对她们的婚育情况难以掌握,也就不能为她们提供免费的计划生育咨询和相关服务。公安机关有关人士说,这些“口袋户口”毕业生逐渐成为脱离各种组织的“社会人”,既是社会治安的隐患,也影响了社会各项行政管理措施的实施。

  “户籍新规”还需进一步完善

  山东科技大学电气信息系07级学生赵胜男说,对来自农村的学生而言,土地上的收入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而一旦把户口迁到学校,该学生所分得的土地就会随之消失,影响家庭收入。同时,如果毕业后在短时间内找不到工作,户口就要搁置在学校,要想迁回农村阻力也很大。而作为城市学生,更不愿意办理户口迁移。

  山东科技大学电气信息系辅导员翟婷,从学生利益考虑,对“户籍新规”产生了一些忧虑。她说:“对于来自农村的学生,如果不再迁移户口,那些毕业后到城市工作但又不能落户到城市的人,其实就是揣着高学历的农民工。他们的境遇可以和城镇户口的人一样吗?他们能有最低生活保障吗?”一些大学的户籍部门人士认为,诸如这些问题都有待“户籍新规”在不断推进中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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