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合肥市交通补贴标准及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17-01-06 22:41:05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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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针对行政机关的车改还在由中央向地方继续推进。在中央层面,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车改已经全面完成,进入后续监督阶段。2017年合肥市交通补贴标准及方案解读,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7年合肥市交通补贴标准:

  根据《合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本次公车改革机构范围为各级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参公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机关”)。人员涉及在编在岗的厅局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单位管理人员和机关行政编制工勤人员。鼓励市、县(市、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车改,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应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车辆范围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垂直管理部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属地化原则,与驻在地统一标准,由主管部门负责与合肥市同步推进,所需经费按原渠道供给。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中央和省统一部署适时推进。

  公务用车怎么保留?

  根据《实施方案》,全市党政机关保留公务用车,在确保节支率不低于7%的前提下实行总量控制,根据各部门主要职责、工作性质、人员编制和工作需要,合理核定保留车辆编制。

  记者了解到,市、县(市、区)依据参改单位数、地域面积和人口数量,综合确定保留车辆数,保留总量按照不高于改革前一般公务用车总数的50%原则控制,保留的车辆原则上不再配备到部门,各级公车主管部门建立跨部门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实行统一管理,除用于部门机要和应急保障,也可用于保障各部门跨区域出差、下乡等公务出行需要。

  今后,合肥市配备执法执勤用车的部门仅限于法院、检察院、公安、纪委(监察)、司法、农业、工商、林业(含林业公安和森林公安)、食品药品监管9个部门。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比例,按现有编制数(扣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原则上市级不超过50%,县(市、区)及以下不超过60%。各参改执法执勤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留车比例,确因工作需要超过上述比例的,要相应扣减部门公务交通补贴,每多保留1辆车,每年按6万元扣减部门公务交通补贴;超过90%的部门,不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调研、视察等工作用车及重大接待、活动用车,采取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使用。

  改革后公务交通如何保障?

  市直机关交通补贴使用范围为合肥市城区,其中瑶海区(不含三十头镇、磨店乡)、庐阳区(不含三十岗乡)、蜀山区(不含高刘镇和小庙镇)、包河区(不含烟墩街道、滨湖世纪社区、方兴社区、义城街道、大圩镇),县(市、区)要根据当地自然地理环境、公务出行距离等条件合理确定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避免出现补贴标准与保障范围不相适应的现象。

  车改后,特殊情况公务用车会有保障。跨部门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和综合执法用车平台车辆,可用于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等不可预测事项。对未处置的车辆,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组建市场化车辆管理中心,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需求,各级财政不得为其提供财政性补贴。

  公务交通如何补贴?

  合肥市在设计公务交通补贴层级和标准时考虑,在确保不超过7%节支率的硬性要求的同时,在中央规定的范围内,尽可能用足政策。在具体执行上,合肥市执行不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交通补贴130%的标准。交通补贴层级按照7档划分,即正厅级1690元/月、副厅级1600元/月、正处级1040元/月、副处级950元/月、正科级650元/月、副科级600元/月、科员及以下(含行政编制工勤人员)550元/月。

  为解决单位内部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平衡问题,合肥市允许各参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不超过本单位补贴总额的10%作为统筹资金使用。采取统筹的单位应制定统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公开透明。

  司勤人员如何安置?

  合肥市按照“以人为本、依法合规、各司其职”的原则,坚持内部消化为主,多途径、最大限度地安置司勤人员,并规定不得将司勤人员简单推向社会。参改单位根据保留公务用车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现有司勤人员,可通过选择到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竞聘上岗、单位内部转岗、提前离岗、自谋职业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介绍,司勤人员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后,应按规定接续各项社会保险关系;符合规定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在册正式司勤人员与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规定可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补贴。

  核减公务用车如何处置?

  各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按照“先调剂使用,后统一处置”的原则,对核减的公务用车,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以评估作价为处置基准价,向社会统一公开处置。取消的公务用车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本级国库。处置后收回的公务用车号牌,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人介绍,市直机关核减取消的车辆,到报废年限的及时报废,选择部分车况较好的车辆移交给市国资委所属企业使用,其余车辆进行公开拍卖。

  2017年合肥市交通补贴方案解读:

  我国在摸索中前行20年的公车改革终于全面推开,而且定下了严格的时间表。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2015年已基本完成,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再用2到3年时间完成事业单位等的公车改革。

  公车改革从中央向地方推进,如何结合实际设定补贴标准?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能否仿效机关货币化补贴的方式?

  公车改革从中央向地方推进,从机关向事业单位推进,面对的形势越来越复杂,改革难度也越来越大。

  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车改的交卷时间最晚是2018年。但记者调查各地多家事业单位发现,随着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出台,不少单位意识到公车改革势在必行,干脆提早行动。

  某科研单位后勤服务中心贾主任介绍,领导去年就已经不配专车了。

  贾主任:因为我们地比较偏嘛,一直保障进城办事这种车,现在领导都没有公车,领导上下班都是自驾车。

  这家科研单位有一千多职工,20多辆公车归办公室统一调配,每年养车的费用近两百万。但贾主任说,大家都不希望取消公车。

  贾主任:我们这么偏(僻),还是希望有公车保障好一些。都货币化,个人去哪办事很不方便,况且出了事都是工伤,很不安全的。

  但一些位于交通发达地区的事业单位,却很欢迎公车改革。北京一家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说:

  工作人员:肯定是欢迎这种现金补贴的形式,现在没有资格坐专车也没有任何车补,以后仿效机关的做法,可以说就多得了几百块钱。

  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公车保有量超过机关单位,仅从数量上就足以咂摸出改革层层推进的难度。况且事业单位分成不同类型,有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种。如何确立既符合中央关于车改的总要求,又符合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特点的分类公车改革方案?

  浙江杭州市发改委体改办巡视员马建华有十多年的公车改革经验,他担心事业单位实行货币化补贴,不仅不省钱,还更费钱。

  马建华:我们杭州学校和医院各有3万人,如果这些人参加车改,车贴怎么能下降啊?这些学校医院的派车是很少很少的。

  安徽铜陵财政局副局长单培有和马建华相似的担心,她认为,事业单位和机关的特点不一样,应该结合实际设定补贴标准。

  单培:改革就是因为公车的花费大,车多才会节俭财政支出。相对公务员和参公来讲,事业单位车少人多。货币化补贴的标准多少都不好讲,没有标准就不好测算数据。

  事业单位车改方案年内公布 界定用车标准将成难点

  自2015年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启动以来,公车改革的范围逐步扩大,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是下一步改革的重点。据悉,中央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的具体方案正在研究制定中,预计年内出台。

  据《人民日报》报道,中央企事业单位车改方案分别由国管局和国资委牵头制定,形成的意见稿正在广泛征求意见,中央车改办将尽快完善两份改革方案,于年内向社会公布,争取在2016年底基本完成针对中央企事业单位的车改。

  据统计,此次车改涉及1万家左右的事业单位,100多家中央企业。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在接受《人民日报》的采访中指出,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车改涉及面更广,情况更复杂,必须以节约开支和应该尽改为前提,避免滥发补贴和扩大补贴发放范围。

  在具体的补贴形式上,该负责人介绍,企事业单位和国家行政机关情况有别。企事业单位需要公务出行的人员数量有限,因此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采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等不同的补贴方式。此外,也要考虑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需求,保留必要的医疗救护、新闻传播、科学考察、技术勘察、检疫检测、环卫清洁用车。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告诉界面新闻记者,企事业单位的公车改革会以削减公车数量为总趋势,同时减少公车的乱配和滥用,在大方向上和行政机构的车改一致。

  中央和国家机关的车改于2015年先行启动。当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意见》提出了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合理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妥善安置司勤人员、规范处置公务用车的四大车改任务。《意见》要求,公车改革以创新制度、分类保障、统筹协调、政策配套、统一部署、分步实施为原则,用两到三年全面完成全国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具体方案已经公布的情况下,《意见》强调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公车改革要专门制定方案,适时推出,限时完成。

  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告诉界面新闻记者,企事业单位车改和党政机关车改的主要区别在于用车人员的界定上。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的车改方案,公务人员每月可获得交通补贴,公务出行方式由自己选择,如开私家车、打车、坐公交等,费用自理。交通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800元、科级及以下500元。

  叶青认为,国有企业的用车标准可能会根据工作岗位的性质来划分,比如按照经营、管理、党务来区分;另外,事业单位类别多,大学、医院、科研所等情况各异,针对企事业单位的公车改革需要分类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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