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泉州市交通补贴标准及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17-01-07 20:23:36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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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近出台的《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根据全面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制度有关精神,在继续严格要求“确保节支”、严控补贴的基础上,更凸显了“实事求是”,充分体现了改革的新理念。2017年泉州市交通补贴标准及方案解读,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7年泉州市交通补贴标准:

  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17日发布中央事业单位和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明确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今年上半年完成,力争今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中央企业集团总部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对于中央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意见明确了改革范围、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等车辆,在确保节支的前提下,对参改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通过社会化方式保障其公务活动出行。中央和国务院直属新闻媒体单位本级管理的新闻记者可根据情况由单位确定选择领取补贴或实报实销公务交通费用。

  ——各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服务部门可保留1至2辆后勤服务用车。各部门所属其他事业单位可根据业务保障和专业技术活动工作实际,保留必要的医疗救护、新闻转播、科学考察、技术勘察、检疫检测、环卫清洁等特定功能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必要的业务用车。与主管部门机关同城异地办公的可根据需要保留1辆工作用车,用于机要通信、应急等公务,但不得借车改名义新增车辆。

  ——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中央管理领导干部,由各部门自行选择确定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或维持原有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纳入改革范围,改革后原则上不再配备工作用车。原配有符合规定标准工作用车,确因工作需要保留,应当经本单位职代会或党委会同意,报主管部门批准;其本人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等。

  对于中央企业公车改革,意见明确了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改革中央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实行配备公务用车或者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原则上通过配备公务用车保障履职需要;中央企业副职负责人可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务交通保障方式。采取配备公务用车方式的,要严格执行中央以及有关部门关于公务用车配备的规定,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公务交通补贴。采取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方式的,要取消为企业负责人配备的公务用车,每月按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或者按年度计算的补贴标准内据实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全面推动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实行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如总经理助理等岗位)公务出行全部实行社会化保障,取消配备公务用车方式。中央企业根据岗位特点和生产经营实际,在有关部门核定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上限内,分档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每月按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或者按年度计算的补贴标准内据实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取消为退休、离任或者调离本企业的人员配备的公务用车,不得为中央企业集团总部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其他员工、非本企业人员等配备公务用车。

  ——分级推进中央企业各级子企业(含分支机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中央企业要统筹协调推进各级子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根据子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所处自然环境等客观因素以及规模、效益等情况合理确定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具备公务出行社会化保障条件的子企业负责人及其他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原则上要以社会化、市场化为方向进行改革,确需配备公务用车的可予以保障。中央企业要从严确定子企业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和参改人员范围,合理控制其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的数量和配备标准。

  【焦点・事业单位车改】

  按“中央直属”“部门所属”分类推进

  赵辰昕表示,推进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核心是“三个坚持做到”。一是坚持做到分类推进,按照中央直属事业单位、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两类,分别制定车改政策;二是强调行业主管部门在改革中应承担主体责任;三是坚持做到从客观情况出发制定政策。

  专家表示,之所以分类推进,是考虑到了实际情况的。中央直属参公事业单位,层级更高,重要性更强,也更加整齐划一,在推进时阻力会小一些;而各部委所属事业单位,层级低一些,内部门类复杂,比如会划分为一类、二类,以及公益性、准公益性等不同的类型,推进时难度会大一些。

  赵辰昕表示,目前按照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保障公务出行的岗位和人员,原则上维持现有方式。据相关人士介绍,有些单位已经市场化了,并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来保障公务出行,因此对于这样的情况,将继续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来进行,而不是“走回头路”。

  【焦点・企业车改】

  原则上只给“主要负责人”配公车

  意见规定,要充分结合本企业实际,周密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对子企业逐级落实责任,先易后难、分类分步、层层推进改革。赵辰昕也表示,其核心是做到“三个针对”,第一个针对是针对企业本身,分类分级施策;第二个针对是针对企业高管,明确范围标准;第三个针对是针对保留车辆,确保正常经营。

  对于配备公车情况,央企各层级的规定不同,对于主要负责人原则上通过配备公务用车保障履职需要;副职负责人可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对于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面实行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

  意见还要求,取消为退休、离任或调离本企业的人员配备的公车,不得为中央企业集团总部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其他员工、非本企业人员等配备公车。

  2017年泉州市交通补贴方案解读:

  中央企业和中央事业单位在公车处理上的要求并不相同。

  中央企业要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转让规定,制定统一规范的公务用车处置办法,公开处置公务用车。相关人士表示,央企一般由企业自行处理。

  事业单位则规定较多,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取消的车辆分别移交国管局、中直管理局,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的车辆处置办法》规定程序统一规范处置;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取消的车辆,由主管部门按照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履行资产处置审批手续后,委托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公开招标确定的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处置,处置收入按事业单位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和核算。

  企业和事业单位车补如何发?

  对于中央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及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由主管部门根据取消车辆数量、运行成本和改革前交通费支出情况,在节支的前提下,按照不高于同地区、同级别机关相应层级公务员交通补贴标准的原则从严确定,不得既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又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央企则分为两类,对于央企负责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上限由有关部门综合考虑所属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需要、所在地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公务用车改革成本节支及薪酬制度改革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

  对于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央企根据岗位特点和生产经营实际,在有关部门核定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上限内,分档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每月按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或按年度计算的补贴标准内据实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据了解,目前一些完成车改的中央事业单位,其普通员工交通补贴在几百元不等;一些央企的员工表示,之前公司一直有交通补贴。对此,有关专家表示,由于企业情况不一样,目前的标准只是一个定性的规定,没有涉及具体金额的定量标准。接下来,中央企业的车补标准会由其主管部门,如国资委、财政部等研究具体的方案。对于之前有补贴的情况,在车改过程中也会规范。

  单位的车辆保险做什么科目?选择怎样的保险公司购买车险比较好?

  随着企业的业务发展,企业也开始标配越来越多的公司车。很多企业单位都会有疑问:车辆保险做什么科目?也就是经营单位车辆购买的保险费应记入什么科目?下文中,将为读者解开疑问。

  经营单位的车险做什么科目?这是根据车辆的用途计入管理费用、营业费用或者制造费用。比如,某单位的车辆购买了汽车保险,后来发生了车辆事故,收到了保险公司的赔付。那么该单位的车辆保险做什么科目呢?

  专业人士介绍说,一般在账务上的处理方法是:

  1、单位垫付的修车费用,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收到保险公司赔款,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3、如果单位的修车费用大于保险公司赔款,差额应计入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支出;如果单位的修车费用小于保险公司赔款,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拓展阅读:

  2016公车改革方案:公务员事业单位车改补贴标准

  重庆市:厅局级、处级和科级及以下每月车补标准上限分别为1690元、1040元和650元。

  陕西省:正厅局级补贴1690元、副厅局级1500元、正处级1040元、副处级950元、正科级650元、副科级600元、科级以下550元。

  广东省: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5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800元、正科级600元、副科级45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50元。

  湖北省:厅局级1690元、县处级1040元、乡科级650元、科员及以下450元。

  安徽省: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6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900元、科级及以下550元。

  山东省:厅局级正职1690元、厅局级副职1560元,县处级正职1040元、县处级副职960元,乡科级正职650元、乡科级副职600元,科员办事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500元。

  广西省:标准上限为:厅级1950元/月,处级1200元/月,科级750元/月,科员及以下650元/月。

  贵州省: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科级每人每月75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四川省:厅局级1690元/月,县团级是1040元/月,科级650元/月,科员500元/月,公勤人员300元/月

  内蒙古:正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副厅级每人每月1800元,正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副处级每人每月105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750元,副科级每人每月60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450元。

  云南省:厅局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1200元,科级及以下750元,机关工勤人员650元。

  湖南省:省级党政机关厅级1690元/月、处级1040元/月、科级 650元/月、科员及以下550元/月。

  江西省:厅局级1690元,处级1040元,科级650元,科员及以下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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