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留学生落户政策,就业落户条件及流程

发布时间:2017-01-10 14:07:24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7年北京留学生落户政策,就业落户条件及流程》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7-01-10 14:07:24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2017年北京留学生落户政策,就业落户条件及流程,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本文适用的阅读人群为:海外留学归国,获得硕士学位,原户籍所在地不在北京,欲在北京长期工作、居住,且所在公司不帮忙解决北京市户口的人群。

  一、留学人员申请在京就业落户的基本条件:

  1、在国内高校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的学生,在国外学成后回国就业;或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2、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3、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参照护照出入境时间,累计境外学习逗留时间需要足360天); *备注:360天时间不包含中途回国时间(譬如假期回国)

  4、学业结束回国两年以内,用人单位需要按要求和流程将所有材料备齐交至留学生服务中心受理。回国时间以护照出入境记录为准,参照学业、进修、境外工作结束时间、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上的学业结束时间以及护照出入境记录;学习结束后在国、境外工作者还另需提供国、境外工作证明(包括合同、工资单、税单或者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等);

  5、用人单位已经依法与留学回国人员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签订一年期以上(含一年)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缴纳社会保险费。 6、用人单位在留学生服务中心立过户,并且给留学生分配到相应的落户申请名额。(见备注) *备注:单位立户条件 1、用人单位必须是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合伙制事务所等。

  2、用人单位本身能够为留学人员提供档案和集体户口服务或者委托相关人才服务机构提供档案和集体户口服务。

  3、在京企业单位的注册资金必须在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

  二、留学生落户北京办理流程

留学生落户北京政策详解(落户条件+流程)

  1.申请人在线申请

  留学人员登陆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 点击进入“就业落户”栏目,选择“就业落户在线服务系统留学人员登录/注册”,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后保存,保存信息后,点击“提交”,确认个人状态变为“已提交”后,才可以办理后续手续。

  2.申请人档案调动

  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在京就业落户前,需先将档案调入有人事存档权的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委托的在京人事代理机构,也可以委托调入我中心,档案调入我中心相关事宜请查阅http://www.cscse.edu.cn,“留学存档”专栏);

  3.申请人准备材料并将材料递交聘用单位人事部门:

  在京就业留学回国人员需申请在京就业落户手续的,本人根据用人单位类型按照材料要求将“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给用人单位专办人员。用人单位立户成功、并取得CA证书后,在系统中预约递交材料的时间,预约成功后,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专职工作人员将材料送交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审核。审核结果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申请人及用人单位,由申请人本人前往中心领取结果。

  4.申请人等待审核结果时间:

  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至少需要50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

  5.申请人得到审核结果通知:

  审核过程中如需补充材料我中心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告知用人单位或申请人,审核结果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在此期间申请人及用人单位所提供信息发生变化,用人单位请及时发电子邮件至jylh@cscse.edu.cn。用人单位和留学人员所递交申请材料请自行复印留底,无论结果如何,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6.申请人领取审核结果:

  留学人员接到领取结果通知,按要电子邮件通知的内容,携带要求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护照原件、工作介绍信均可)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领取就业报到证和落户介绍信,并交纳服务费200元留学人员接到领取结果通知,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护照原件、工作介绍信均可)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领取就业报到证和落户介绍信,并交纳服务费200元。

  三、留学生落户北京所需材料及要求 (注:所有材料必须为A4纸单面打印或复印,复印的内容和原始信息须保证1:1的尺寸,不得放大或缩小;复印的内容必须清晰,如由于原始材料不清晰造成复印模糊,请标注清楚,以便查验;除申请人和单位经办人签名外,其他信息必须打印;递交2人以上材料,每份申请材料中都要由目录单、预约单、介绍信、代理协议等材料;) 1、中央国家部委所属在京国家级事业单位、公立大专院校、国家级科研机构应提供:

  (1)《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材料目录》(竖版A4纸打印1页、需签字,单位通过CA证书登录系统,在系统中预约后下载)

  (2)《在京用人单位申请就业落户预约单》(横版A4纸打印1页、须盖章,单位通过CA证书登录系统,在系统中预约后下载)

  (3)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4)硕士以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国内已取得博士学位,出国做博士后或者访问学者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内博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电话:010-82379480)出具的国内博士学位证书认证书复印件(验原件)、由国、境外原校或研究机构出具的申请人做博士后或访问学者的相关证明; (5)所有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验原件、A4纸复印);如有护照丢失或缺少出入境印章,需提供出入境部门出具的出入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赴香港、澳门学习的人员需要提供由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入境记录证明;

  (6)《单位接收函(需落户)》(盖章原件)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章、A4纸复印),公立大专院校及在京国家科研单位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7)单位公函和聘用(劳动)合同

  1)事业编制人员:需有单位盖有人事章的公函,说明是事业编制人员并提供与所聘留学人员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如不签聘用(劳动)合同,单位公函需由单位主管人事领导签字。

  2)非事业编制人员:与所聘留学人员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注:递交材料时劳动合同需完成试用期,且合同的有效期应不少于6个月,合同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请先续签劳动合同。)

  (8)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单位已为所聘非事业编制留学人员缴纳最近3个月以上(含)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例如:预约7月交材料,至少提供4、5、6三个月的证明。(聘用(劳动)合同、接收函、社保证明上的单位名称及盖章必须与立户单位的名称一致)。

  (9)由用人单位或在用人单位委托的在京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原件;档案在我中心者出具存档合同或存档卡复印件(需加盖“档案已到”章,A4纸复印)。(如档案在京外,需先将档案调入有存档权的用人单位或单位委托的在京人事代理机构,也可以委托调入我中心,档案调入我中心相关事宜请查阅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留学存档”专栏。)

  (10)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A4纸复印)或者是户籍证明的复印件(集体户口需提供,验原件);出国前将户口存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者,提供户口存放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及户籍卡复印件(A4纸复印);户口仍保留于在京高校,毕业已经超过两年的留学回国人员,需要先将户口迁回原籍后申请;出国前户口在北京市已注销的,须持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复印件(验原件、A4纸复印);出国前户口在京外已注销的,须先到注销地或原籍恢复户口后办理;

  (11)如申请人在国外取得除硕士学位以外的其他学位或进行了其他的培训学习,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学习证明的复印件(A4纸复印);如果申请人在国外工作或实习过,需要提供国外的实习或工作证明,包括合同、工资单、税单或者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等。

  2、国资委所属在京企业、国有控股总部在北京的金融机构应提供:

  (1)《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材料目录》(竖版A4纸打印1页、需签字,单位通过CA证书登录系统,在系统中预约后下载)

  (2)《在京用人单位申请就业落户预约单》(横版A4纸打印1页、须盖章,单位通过CA证书登录系统,在系统中预约后下载)

  (3)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4)硕士以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国内已取得博士学位,出国做博士后或者访问学者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内博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电话:010-82379480)出具的国内博士学位证书认证书复印件(验原件)、由国、境外原校或研究机构出具的申请人做博士后或访问学者的相关证明; (5)所有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验原件、A4纸复印);如有护照丢失或缺少出入境印章,需提供出入境部门出具的出入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赴香港、澳门学习的人员需要提供由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入境记录证明;

  (6)《单位接收函(需落户)》(盖章原件);

  (7)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需完成试用期,递交材料申请时合同的有效期应不少于6个月,合同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请先续签劳动合同。);

  (8)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已缴纳至少最近3个月社会保险的证明(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必须由申请单位缴纳,递交材料时需要出具最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例如:预约7月交材料,至少提供4、5、6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注:劳动合同、接收函、社保证明上的单位名称及盖章必须与立户单位的名称一致)

  (9)由用人单位或在用人单位委托的在京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原件;档案在我中心者出具存档合同或存档卡复印件(需加盖“档案已到”章,A4纸复印)。(如档案在京外,需先将档案调入有存档权的用人单位或单位委托的在京人事代理机构,也可以委托调入我中心,档案调入我中心相关事宜请查阅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留学存档”专栏。)

  (10)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A4纸复印)或者是户籍证明的复印件(集体户口需提供,验原件);出国前将户口存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者,提供户口存放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及户籍卡复印件(A4纸复印);户口仍保留于在京高校,毕业已经超过两年的留学回国人员,需要先将户口迁回原籍后申请;出国前户口在北京市已注销的,须持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复印件(验原件、A4纸复印);出国前户口在京外已注销的,须先到注销地或原籍恢复户口后办理;

  (11)如申请人在国外取得除硕士学位以外的其他学位或进行了其他的培训学习,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学习证明的复印件(A4纸复印);如果申请人在国外工作或实习过,需要提供国外的实习或工作证明,包括合同、工资单、税单或者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等。

  3、外资企业在京常驻代表机构应提供:

  (1)《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材料目录》(竖版A4纸打印1页、需签字,单位通过CA证书登录系统,在系统中预约后下载)

  (2)《在京用人单位申请就业落户预约单》(横版A4纸打印1页、须盖章,单位通过CA证书登录系统,在系统中预约后下载)

  (3)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4)硕士以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国内已取得博士学位,出国做博士后或者访问学者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内博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电话:010-82379480)出具的国内博士学位证书认证书复印件(验原件)、由国、境外原校或研究机构出具的申请人做博士后或访问学者的相关证明; (5)所有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验原件、A4纸复印);如有护照丢失或缺少出入境印章,需提供出入境部门出具的出入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赴香港、澳门学习的人员需要提供由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入境记录证明;

  (6)由五家外事代理机构【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国际人才开发中心、诚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原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中国四达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出具的《单位接收函(需落户)》(盖章原件);

  (7)国家工商总局核发的外资企业在京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8)代表处与人事代理机构签订的有效期内的代理协议复印件(验原件,需加盖双方单位公章)

  (9)人事代理机构与员工签订的劳务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10)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已缴纳至少3个月社会保险的证明(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必须由申请单位缴纳,递交材料时需要出具最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例如:预约7月交材料,至少提供4、5、6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

  (11)由用人单位或在用人单位委托的在京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原件;档案在我中心者出具存档合同或存档卡复印件(需加盖“档案已到”章,A4纸复印)。(如档案在京外,需先将档案调入有存档权的用人单位或单位委托的在京人事代理机构,也可以委托调入我中心,档案调入我中心相关事宜请查阅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留学存档”专栏。)

  (12)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A4纸复印)或者是户籍证明的复印件(集体户口需提供,验原件);出国前将户口存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者,提供户口存放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及户籍卡复印件(A4纸复印);户口仍保留于在京高校,毕业已经超过两年的留学回国人员,需要先将户口迁回原籍后申请;出国前户口在北京市已注销的,须持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复印件(验原件、A4纸复印);出国前户口在京外已注销的,须先到注销地或原籍恢复户口后办理;

  (13)如申请人在国外取得除硕士学位以外的其他学位或进行了其他的培训学习,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学习证明的复印件(A4纸复印);如果申请人在国外工作或实习过,需要提供国外的实习或工作证明,包括合同、工资单、税单或者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等。

  4、北京市行政区划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包括北京市属事业单位、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外资企业、民办非企业机构、社团组织、专业协会和合伙制事务所等应提供:

  (注:北京市政府所属机关单位不在服务范围内,可前往北京海外学人中心咨询办理手续)

  (1)《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材料目录》(竖版A4纸打印1页、需签字,单位通过CA证书登录系统,在系统中预约后下载)

  (2)《在京用人单位申请就业落户预约单》(横版A4纸打印1页、须盖章,单位通过CA证书登录系统,在系统中预约后下载)

  (3)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4)硕士以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国内已取得博士学位,出国做博士后或者访问学者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内博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电话:010-82379480)出具的国内博士学位证书认证书复印件(验原件)、由国、境外原校或研究机构出具的申请人做博士后或访问学者的相关证明; (5)所有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验原件、A4纸复印);如有护照丢失或缺少出入境印章,需提供出入境部门出具的出入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赴香港、澳门学习的人员需要提供由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入境记录证明;

  (6)《单位接收函(需落户)》(盖章原件) (需下载格式样本);

  (7)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需完成试用期,递交材料申请时合同的有效期应不少于6个月,合同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请先续签劳动合同。)

  (8)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已缴纳至少最近3个月社会保险的证明(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必须由申请单位缴纳,递交材料时需要出具最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例如:预约7月交材料,至少提供4、5、6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如果社会保险由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缴纳,另需提供就职单位与人事代理机构之间签订的有效的人事代理协议或合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就职单位与人事代理机构公章并注明日期;(注:劳动合同、接收函、社保证明上的单位名称及盖章必须与立户单位的名称一致)

  (9)由用人单位或在用人单位委托的在京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原件;档案在我中心者出具存档合同或存档卡复印件(需加盖“档案已到”章,A4纸复印)。(如档案在京外,需先将档案调入有存档权的用人单位或单位委托的在京人事代理机构,也可以委托调入我中心,档案调入我中心相关事宜请查阅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留学存档”专栏。)

  (10)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A4纸复印)或者是户籍证明的复印件(集体户口需提供,验原件);出国前将户口存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者,提供户口存放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及户籍卡复印件(A4纸复印);户口仍保留于在京高校,毕业已经超过两年的留学回国人员,需要先将户口迁回原籍后申请;出国前户口在北京市已注销的,须持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复印件(验原件、A4纸复印);出国前户口在京外已注销的,须先到注销地或原籍恢复户口后办理;

  (11)如申请人在国外取得除硕士学位以外的其他学位或进行了其他的培训学习,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学习证明的复印件(A4纸复印);如果申请人在国外工作或实习过,需要提供国外的实习或工作证明,包括合同、工资单、税单或者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等。 四、留学生到公安局申办落户手续 办理机构: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户政大厅 办理地点:丰台区成寿寺路甲19号 联系电话:87680101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申办人需要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持教育部落户介绍信及入户人员基本情况表或人事部落户介绍信; 2、留学回国人员本人护照; 3、本人如为出国读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为出国作访问学者或者博士后的,提供我国驻外大使馆或领事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及本人在国内所读的最高学历证书; 4、留学回国人员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原件(集体户口者持常住人口登记卡片及户口卡首页或常住人口登记卡片及户籍证明),出国前户口已注销的须持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5、进京后落户集体户口的,持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中心出具的落户地址介绍信; 6、进京后要将户口落入在京房产的,须持合法住所证明(即本人或其配偶名下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及物业公司出具的已经入住证明)。落户配偶房产的,要提供《结婚证》(如在国外结婚的,持国外领取的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国内正规翻译公司的翻译件原件)。单位分配住房并允许落户的,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允许落户地址证明信; 7、进京后户口落入本人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户口所在地的,持直系亲属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如在国外结婚的,持国外领取的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国内正规翻译公司的翻译件原件)、父子、母子关系证明等材料; 8、随迁子女为独生子女的,提供子女的独生子女证,子女为国外出生的,提供子女在国外的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及国内正规翻译公司的翻译件。博士随迁配偶的,提供配偶的护照和配偶本人专科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9、第二胎子女须有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二胎《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当地计划生育条例相关条文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超计划生育的须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二胎以上(包括二胎)须出具本市司法部门的亲子鉴定书。如为原配夫妻所生育的二胎,提供一胎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胎如有残疾的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无残疾证的出具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和医院病历复印件; 10、留学回国人员为再婚子女随迁的,需持有离婚判决,或《离婚证》及经公证的离婚协议。更改子女抚养关系后要求随迁进京的,改判子女抚养关系须满2年以上(更改抚养关系时间以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时间为准); 11、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外所生的子女,须在父母户口所在地办理落户手续后,再随同父母办理户口进京手续; 12、留学回国人员或其配偶与子女的户口如不在同一《居民户口簿》上但在同一城市的,须将户口合并后方可办理; 13、随迁子女均指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的亲生子女,不含收养子女; 14、上述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除单独注明外,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规格的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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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学生北京落户最强攻略

  北京作为首都,是很多同学回国发展的首选之地,近年来,北京关于留学生落户的要求越来越严格。首先一起来看看,北京对于申请人都有哪些要求吧。

  落户北京5项基本条件

  1.各级学校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从未办理过就业报到手续的留学人员在国外学成后回国就业;或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解读:就业报到证、落户介绍信都是回国以后落实好单位再办理的,而且都只能办理一次,过期、丢失后果自负,办好后大家务必复印留存一份。已在国(境)外入籍、定居的留学人员回国不能办理落户及就业报到手续。有一些留学生出国读研之前保留了国内研究生的学籍,按照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留服或留服中心)的现有政策也是不能满足落户条件的。

  2.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

  解读:本科被嫌弃了,暴风哭泣!但是不要慌张,本科生并不是完全没有机会,在后文我们还会介绍一些其他的落户方法,感兴趣的同学请往下看哟。

  3.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参照护照出入境时间,境外学习逗留时间需要360天)

  解读:如果出国一年,中间假期回国两个月,那么这两个月是不会计算在360天内的。如果是一年制的研究生,建议中间假期不要回国。在港澳台读书的同学也要注意,当天往返回大陆,时间也是会被扣除的!有些同学觉得,那要不我就多呆一阵超过360天就好了,这种策略虽然也行,但是一定要注意如果超出了毕业证上的毕业日期,后面所停留的时间也是没有意义的。

  4.学业结束回国两年以内,用人单位需要按要求和流程将所有材料备齐交至留服中心受理。回国时间参照护照出入境记录;学习结束后在国、境外工作者还另需提供国、境外工作证明(包括合同、工资单、税单或者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等)

  解读:申请在京落户的非北京户籍留学回国人员,请将申请材料交由聘用单位统一办理,中心不受理个人申请。敲黑板!

  5.用人单位已经依法与留学回国人员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签订一年期以上(含一年)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缴纳社会保险费

  解读:这项要求其实也是为了保障各位同学和聘用单位的合法权益,避免发生劳动人事纠纷~大家和单位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哟。

  如何查询单位是否具有留服指标?

  虽然在签订协议的时候直接询问HR也是一种方法,但是怎么确定HR告诉你的到底是真话还是假话呢?毕竟留学生落户的手续需要在两年内办理好,如果一开始被并没有指标的单位忽悠浪费了时间就不划算了。所以建议大家不要轻信HR的话,最好自己在网络上查验一下单位的资质,以下给大家提供两种方法。

  方法一

  登录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官网,点进就业落户

  ↓↓↓

  

  在右侧栏里找到“就业落户在线服务系统”进行个人注册

  ↓↓↓

  

  填写申请,选择“就业申请类型”,在最下面一栏选择接收单位。如果在这儿能找到你的单位名称,那么恭喜你,你的单位已经在留服申请到了CA证书。

  方法二

  在右侧“就业落户”最新通知里查看三个月的培训名单。

  ↓↓↓

  

  如果申请人的资质和单位的资质都已经达标,那么恭喜你!现在就可以进入愉快的申请流程了~

  最重要的来了:北京落户申请流程?

  

  1.学历认证

  解读:所有的落户申请第一步要做的就是学历认证,如果还没有的认证的同学,可以自己在网络上查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2.找好接收单位,和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

  解读:也就是在上文“基本条件”的第五条里提到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3.在京单位备案

  解读:这一步是单位去完成的,各位同学就可以不管啦。

  4.档案转移

  解读:这一步会稍微麻烦一些。如果是出国前已经将档案转移到留服的同学就不用担心了。如果是回国后不知道自己的档案在哪儿的同学,可以回想一下出国前最后一个就读院校或者是就业单位。找到存档单位后,准备材料去留服开具调档通知单。具体的清单,可以查询留服中心网站。递交材料的时候,留服会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5.个人注册;单位预约材料递交时间。

  解读:也就是到留服中心网站上进行注册。同时单位通过数字证书在系统中预约递交材料的时间。

  6.递交材料

  7.领取结果

  解读:审核通过后,电子邮件通知申请人审核结果。审核周期硕士至少需要50个工作日(3个月左右),博士至少20个工作日(1个月左右)。遇节假日顺延。

  8.领取《就业报到证》和《落户介绍信》

  9.赴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转移手续。并交纳服务费200元。

  注意:如果是在中外合作办学的教育机构就读,全程国内学习,没有国外学习经历的同学,在办理档案转移之前,还需额外办理《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明信》。

  常见问题

  1、有哪些机构可以为留学回国人员(获有国外硕士学位)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

  l 北京市海外学人中心: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北京市行政区划内的企事业单位就业的落户手续。

  l 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分局: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北京市区县企业单位就业的落户手续。

  l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就业的就业落户手续(。

  l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京中央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和北京市属事业和企业单位(含在区县工商局注册的高科技企业)就业的就业落户手续。

  2、本人无法来办理有关手续,能否委托他人代办?

  申请在京落户的留学回国人员,由在京用人单位负责递交申请材料。但留学回国人员本人必须亲自来领取就业报到证和落户介绍信。

  3、在哪些情况下,留学回国人员需要先将档案调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l 接收单位为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FESCO),要求员工档案必须经我中心转递;

  l 原档案所在机构没有相关资质而不能出具合格的档案保管证明;

  l 用人单位无相关资质跨省市调档;

  l 申请在京落户的留学回国人员,用人单位递交材料前需要将档案先调入留服中心。

  4、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时,其父母、配偶和子女能否随迁?

  留服中心只能办理留学回国人员本人的落户手续,子女、配偶以及父母户口随迁不属留服中心的服务业务范围,请在本人办完落户手续后,自行到落户地派出所或者单位人事部门咨询办理子女、配偶及父母的亲属投靠手续。

  5、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是否有年龄限制?

  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只有45周岁(含)以下非北京户籍留学回国人员才可以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

  6、出国多年,档案和户口都不知道在哪里,如何办理?

  档案一般存放在出国前最后就学或就职的单位,或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出国时间较长的,户口有可能在毕业学校、原学校所在地派出所或原籍派出所注销;出国前户口在北京市已注销的,须持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出国前户口在京外已注销的,须先到注销地或原籍恢复户口后办理;

  7、留学回国人员的落户地址有几种选择?

  如果在落户城市有自己的房产或直系亲属(直系亲属的定义以公安机关的要求为准,一般只包含配偶和父母),可将户口落在对应的地点;如果就职单位有集体户口或者在相应的人才服务机构有集体户口,可以落在单位集体户口或人才服务机构的集体户口。

  8、如果出国前是农业户口,回国后能否直接办理跨省市落户?

  不可以。根据户籍管理部门的规定,必须先回原籍落上户口后再持原籍户口本办理到其他省市的就业落户手续。出国前毕业于北京的高校,毕业时间已超过两年且学生集体户口仍保留在学校的留学人员,必须先将户口迁回原籍,然后再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9、关于“学业结束回国两年之内申请在京就业落户”手续中“两年”时间如何界定?

  回国时间参照留学人员本人护照所记录出入境日期为准。

  10、留学回国人员是否属于应届毕业生? 能否签三方协议?

  留学回国人员不分应届和往届,一律没有三方协议,是否为应届,由用人单位界定。

  注意来!

  现在北京对于留学生落户的要求非常严格,一条“硕士及硕士以上学历”就将很多的本科生拒之门外了。但是这并不表明就没有其他方法落户北京,立志要在北京发展的同学,希望小U整理的以下信息也能够帮助到你。

  其他渠道落户北京

  l 考公务员、事业单位(部分)、进入大型央企的重要岗位、随军等,由国家人事部解决户口问题。

  l 应聘有进京指标的国企、高科技单位、高校等单位的部分岗位,由工作单位向北京市人社局申请解决户口问题。

  l 考取能解决北京户口的大学生村官和大学生社工岗位,并完成工作年限要求。

  l 符合“千人计划”、“留学生归国创业计划”、招商引资计划等北京市所规定的“特殊人才”的落户要求。

  另外,即将开始实施的落户积分政策也已公布。虽然累积多少分算达标等细则尚未公布,但积分肯定是越多越好啦!我们就先大致看看积分政策的一些条件吧。

  积分政策(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

  首先申请人需要符合四项基本条件就可以开始积分了~

  l 持有北京市居住证;

  l 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l 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l 无刑事犯罪记录

  附一些对留学生有利的指标

  教育背景指标

  注意:这一项只看最高学历。大专是10.5分,本科学士学位是15分。(终于没有被直接拒绝了有没有!)硕士学位26分,博士学位37分。

  创新创业指标

  注意:这条就不解说啦,大家直接看以下要求吧。在这方面有天赋的同学加油哦!

  申请人在科技、文化领域以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或本市市级奖项的,可获得相应加分;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可加分;创业企业投资或就业可加分。

  年龄指标

  注意: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加20分。年轻人的一点福利。

  另外其他的指标还有合法稳定就业指标、合法稳定住所指标、职住区域指标、纳税指标、荣誉表彰指标、守法记录指标。总之,落户北京方法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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