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省非转农户口最新政策,迁移手续及流程解读

发布时间:2017-01-10 23:26:08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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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10日从省政府获悉,针对近年来在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我省户口登记管理部门将推出一系列措施,并于即日起实施。意见中明确了过去有关户籍管理相关规定与新出台的意见内容不符的,按新出台的意见执行。2017年黑龙江省非转农户口最新政策,迁移手续及流程解读,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7年黑龙江省非转农户口最新政策:

  一人多“身份”将依据本人申请注销

  以往案例:张先生在异地迁移时冒出两个户籍,申请注销一个时,由于双方公安机关查询不到迁移轨迹,无法查实真伪,造成张先生至今仍多个“身份”。

  新政破解:如果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困难,可依据本人申请,注销一方户籍,同时通知另一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对于核查出多年前造成的虚假户籍,“假身份”已广泛使用,真实户籍多年未使用,且没有办理二代身份证,保留虚假户籍对社会不会造成危害或不良影响的,可按照当事人意愿注销另一方户籍。

  对于核查出的重复户籍,当事人双方户籍都想保留,不配合公安机关工作的,假户籍一方公安机关可将调查报告建档造册,注销其虚假户籍,并通知当事人。

  名字登记错误提供有效证明可变更

  以往案例:居民王女士在公安机关登记户口信息时,发现自己的名字被打错了,更改时被告知需要层层证明、审批,由公安部门逐级上报,全办下来最少得几个月。

  新政破解:对户口登记项目非主项要求变更的,当事人能够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户籍民警受理后可当场办理。对户口登记项目存在明显差错,或由于公安机关工作失误造成当事人姓名、年龄、民族差错的,当事人能够提供原始户口簿、身份证、驾驶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的,可由派出所受理后,报上级部门审批。

  其中,公民申请变更姓名(不含姓氏),不满16周岁的,由派出所审批后当天予以变更;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的,派出所报上级机关审批,3日内变更。公民申请变更姓名、姓氏的依据和原则按照黑公通〔2007〕64号文件执行。

  夫妻投靠落户凭结婚证即可办

  以往案例:郑先生和王女士是夫妻,郑先生想投靠王女士的户籍地落户,被派出所告知需要准备一系列证明材料,还有婚龄限制,造成郑先生的投靠落户遇阻。

  新政破解:父母投靠子女落户的原则是父母须到被投靠子女所在地居住生活。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上(含45岁),提前退休、体弱多病的,凭单位退休证明或医院体检证明可不受年龄限制,同时不受原户籍所在地是否有其他子女限制。夫妻投靠落户,凭结婚证既可办理落户手续,不受年龄和婚龄限制,不再需要居(村)委会出具相关证明。

  无出生证明可凭亲子鉴定落户

  以往案例:王女士的女儿出生后一直没办理出生证明,直到孩子上学遇阻。据悉,王女士不仅需要提供一系列证明材料,还需要经派出所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整个过程下来肯定会耽误孩子正常入学。

  新政破解:对于无出生医学证明落户的,可凭医疗卫生部门出具的住院记录、产妇病历、生产记录等医疗手续办理出生落户。没有上述手续的,凭刑技部门或鉴定机构出具的DNA鉴定办理。对于无法承担亲子鉴定费用或无法鉴定的,经设区的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核实后,凭居(村)委会证明、派出所调查材料、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经设区的市公安局审批后落户。

  2017年黑龙江省迁移手续及流程解读:

  以往案例:陈小姐的女儿是非婚生子,日前陈小姐开始给孩子办理落户手续,但是非婚生子女落户没有明确规定,陈小姐想要落户非常困难。

  新政破解:非婚生子女原则上凭出生证明随母落户。情况特殊要求随父落户的,需做DNA鉴定,凭结果落户,如父已婚,须征得同户配偶同意后方可办理。为非婚生子女落户后,要及时通报当地卫计部门。刚出生的小孩落户,一律凭出生证明办理,不再要求监护人出具卫计委等其他部门证明。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内的,不再要求非落户地一方出具未落户证明。

  毕业生改派超期可迁回原籍

  以往案例:高校毕业生小白毕业后没有办理原籍落户,而在新居住地落户又存在种种限制条件,一直悬着。

  新政破解: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后,已将户口落在就业地的毕业生,因工作变动离开就业地,但超过教育部门改派期限无法办理改派手续的,可将户口迁回原籍。对于因各种原因持《户口迁移证》未落户的毕业生,不论签发时间和签发地址,一律可在原籍恢复户口。对于离开就业地的,毕业生持相关手续到户籍管理部门申请户口准迁证,公安机关及时予以签发。对持证未落的,派出所可当场办理。

  “农转非”可自愿申请

  “非转农”一事一议

  以往案例:外出务工多年的吕先生决定回乡务农,可在办理户籍“非转农”时卡住了。因为涉及土地划分,当地部门拒绝为他办理。

  新政破解:如果居民想办理“农转非”,需满足在小城镇居住生活一年以上,本人自愿“农转非”的条件,凭本人申请,可办理“农转非”手续。凡城郊失地农民,只要本人申请,凭乡镇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征地证明,即可办理“农转非”手续。

  关于“非转农”问题,公安部至今没有“非转农”方面的政策出台。但从实际情况及维稳方面考虑,以下情况可一事一议、特事特办、从严审批后办理“非转农”手续。一是2003年以后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想回家务农的,可参照2003年公安部出台的相关规定办理“非转农”手续。二是早些年“农转非”在城镇落户,近年来回农村从事农业生产,在城镇没有生活基础,在农村有承包土地及合法固定住房的,凭村委会介绍信、村民代表大会记录,可办理“非转农”手续。

  “三无”人员10年以上注销本人回来后可恢复

  以往案例:肖先生由于长期在外打工,家中又没有其他亲人,他的户籍信息在人口普查中被划为“三无”人员,注销户籍,让他在重新办理户籍时遇到了种种困难。

  新政破解:各地将对几次户口整顿核查出的户籍长期无变动、人口信息无照片、无音讯的“三无”人员要登记造册,将户籍信息交由县(区、市)公安(分)局户政部门统一管理,这些人在办理户口迁移或二代证时,要由县(区、市)公安(分)局户政部门逐人核实。对于10年以上的“三无”人员及清理出的重复户口中属“三无”人员的,各地可注销其户口,待本人回来后,经调查核实后予以恢复。重复户籍清理和审批流程,各地可根据本地工作实际自行制定操作细则。

  户口迁移无需再开具“无违法犯罪证明”

  以往案例:居民何女士在办理户口迁移时,被要求开具迁出地的户籍证明、无违法犯罪证明、社区证明等一系列的证明,否则无法办理。

  新政破解:本次出台的新政规定,今后各地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不再要求办理人在迁出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证明、无违法犯罪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派出所内勤民警落户后,将登录违法人员信息系统落户人是否曾经有过违法犯罪经历,并做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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