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株洲市退休教师养老金调整及工资改革方案

发布时间:2017-01-13 11:39:19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7年株洲市退休教师养老金调整及工资改革方案》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7-01-13 11:39:19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鉴于2015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无法在2016年初发布,相应的2016年度缴费基数基准值(以下简称2016年度基准值)暂不能确定,为方便参保单位和个人及时缴纳养老保险费,不影响退休和死亡待遇核定计发工作,2017年株洲市退休教师养老金调整及工资改革方案,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7年株洲市退休教师养老金调整:

  一、2016年度基准值发布前,按以下规定办理相关业务:

  (一)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个缴人员)按高档4525元/月、低档2715元/月预缴。

  (二)参保单位的职工个人以其上年度缴费基数的110%,并按13575元/月封顶、2715元/月保底(暂定基准值为4525元/月)为基数预缴;参保单位按该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为基数预缴。

  (三)按政策规定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农垦企业(包括撤场建区、管理区、乡镇的原国有农垦企业)从事农业生产的职工个人暂缓缴。

  (四)停保、转出或退休的,可以按预缴基数办理相关手续;属单位职工的,也可以以申报缴费工资后按暂定基准值保底封顶的基数办理相关手续。

  (五)到龄办理退休的人员按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044元/月)预核并预发待遇,死亡人员按度全省月人平养老金(1820元/月)预核并预发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均不得延期办理。

  2017年株洲市退休教师工资改革方案:

  二、2016年度基准值发布后,及时进行缴费和待遇核定,并按以下规定处理相关问题:

  (一)有预缴的个缴人员以2016年度基准值计算其缴费指数,缴费基数可不再变动。如缴费指数小于0.6或1的,本人愿意,可在2016年12月30日之前以2016年度基准值补缴调增至0.6或1(不加收利息和滞纳金),逾期不再补缴调增。

  (二)参保单位及其职工个人此前的缴费,按2016年度基准值并结合2016年度缴费基数核定结果统一进行调整、结算。

  (三)已按预缴基数缴费后停保、转出、退休的,缴费不再调整、结算。

  (四)按政策规定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农垦企业(包括撤场建区、管理区、乡镇的原国有农垦企业)从事农业生产的职工个人应及时缴费。

  (五)2016年度之前的欠费或断档,按湘政办发﹝2009﹞4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清缴或补缴,其中,以4525元/月为基准值清缴或补缴的,以2016年度基准值计算其缴费指数,缴费不再调整、结算。

  (六)已预核和预发养老金或丧葬补助费、抚恤金的,按2016年度基准值或2015年度全省月人平养老金统一重新核定,并补足或扣回与此前预发的差额。领取丧葬补助费、抚恤金账户如有变动,应到相应经办机构申报。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