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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指出要注重抑制资产泡沫,防范经济金融风险。银监会作出规定,严禁银行理财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领域。2017年黑龙江省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利率额度及年限,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7年黑龙江省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方面,多地的首付款比例都上调了5%-10%。例如,北京将首套房首付款比例由30%提升至35%,而本次的杭州楼市调控政策,更是将首套房首付款比例提升了10个百分点。这个上调力度对于经济状况不是十分理想的刚需族来说,会在一定程度上加重购房压力;另一方面,非本地人士购房受到了严格的限制。在此前的限购政策中,杭州就已经对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且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新政持续维护房地产市场
10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指出要注重抑制资产泡沫,防范经济金融风险。银监会作出规定,严禁银行理财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领域。上海证券交易所明确房地产公司债不得购置土地。11月3日,央行上海总部又发布了《关于切实落实上海市房地产调控精神 促进房地产金融市场有序运行的决议》,维护房地产金融市场秩序。
11月8日,楼市调控再度升级。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发文,将针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进行专项检查,为期一个月(11月10日~12月20日),重点查处以下行为:
1. 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2. 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
3. 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
4. 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
5. 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
6. 采取多种方式明码标价,标价内容不一致;
7. 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8. 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楼市降温趋势明显
自“十一”期间楼市调控政策大量出台之后,仅仅两周时间,全国主要54个城市的住房网签数就环比下降34%,住房签约数量下滑明显。
2017年黑龙江省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额度及年限:
在北京、深圳、广州、南京、合肥、厦门等楼市调控力度较大的城市,效果则更加明显,以北京新建商品住宅网签量为例,10月1日至15日,北京新建商品住宅共网签1579套,与上月同期相比减少45%,与去年10月上半月同期相比则下降42%。
其中,国庆后的8天时间里,北京日均网签量为170套,较9月日均248套下滑31.4%;较9月上半月日均191套减低11%。即使剔除国庆假期的影响,北京新房市场的数据仍然出现了下滑,市场降温趋势明显。
与一线城市类似,二线城市也出现了降温的趋势,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10月2日-10月8日一周,长沙市中心城区新房成交4776套,环比下跌了41.15%。而在天津,房地产成交量和成交均价也是出现不同程度下降。10月1日-10日,新建商品住房成交54.1万平方米,环比9月份日均水平下降41.2%,二手住房成交22.4万平方米,环比9月份日均水平下降20.6%。
实际上,每次的楼市调控政策最初看上去都很严厉。但政策出台后,重要的并非纸面评估其严厉与否,而是要放到实践中看其执行效果如何。毕竟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套路下,已经有太多看似雷霆万钧的“政策重拳”被市场轻轻一晃躲过。诸如提高普通住房的首付比例的楼市调控措施只有确实得到实施,方能体现其价值。
最近,市民徐昌泽看中了市区钱江方洲小区的一套商品房,11月2日,他前往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咨询办理公积金贷款一事,工作人员却告知,由于他想买的这套商品房在今年3月份已经有过一次交易记录,且发生这次交易时房主也已提取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按照我市11月1日起实行的公积金新政,他无法因此套住房在一年内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如想使用,必须等上一次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后。徐昌泽听了后,只得暂时放弃购房打算。
除了“同一套住房在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交易的,只能因一次交易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外,11月1日起,盐城市一起实行的公积金新政还有一条,即“除阜宁县外,恢复执行职工累计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的规定。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徐克新解释,出台这两条新政,主要是为了保证我市住房公积金能正常运行。
为了缓解盐城市房地产“去库存”的压力,2014年以来,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如职工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但贷款已还清,再次贷款累计贷款额不超过最高可贷额度,仍按首套房政策执行;一人贷款额上限由20万元调整为30万元,二人及以上贷款额上限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二套房首付款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在系列政策的刺激下,这两年,我市购房数量有所上升,‘去库存’压力逐渐变小。但随着公积金提取、贷款的快速增长,住房公积金资金开始‘吃紧’。截至10月31日,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为115亿元,而公积金贷款的余额为150亿元,存贷比达129.5%。”徐克新说,公积金“池子”里的“水”越来越紧张,放贷周期就会越来越长。“为了保障更多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我们决定对政策及时进行调整。”
实际上,这已经是今年以来,盐城市第二次“收紧”公积金贷款政策了。4月25日,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政策,规定从6月1日起,对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累计贷款额度已达最高贷款额度(单人30万元,两人及以上50万元)的缴存职工家庭暂停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累计贷款额度未达到最高贷款额度的,可以在剩余额度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适时调整政策,不仅可以应对盐城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短期紧张的困局,还可放大住房公积金的保障能力。”徐克新说。
此次政策调整中,阜宁县被暂时排除在外,这是因为,从目前调研、汇总的情况来看,阜宁县房地产“去库存”的压力仍然较大,为了确保该县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调整政策时,没把阜宁县列入其中。
11月10日起,实施进一步住房限购、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加强对首付资金来源审核、加强对土地竞买资金来源审查。
为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前期限购以及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比例、商业性住房贷款二套房首付比例的基础上,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11月10日起,杭州进一步实施住房限购措施并上调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同时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监局指导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决议,进一步调整杭州部分区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上调商业性住房贷款首付比例。
限购政策再收紧
在9月19日已暂停市区限购范围内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基础上,对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且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上调商业性住房贷款首付比例。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再调整
明确在市区限购范围内,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或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30%;拥有1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商业性购房贷款,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50%调整为不低于60%;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商业性住房贷款变化
明确在市区限购范围内,对于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从未购置过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于三种情形的居民家庭(申请贷款时实际没有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对于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第3套及以上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