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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西安大学生村官报考条件及考试时间项目。大学生村官工作是党中央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下面大铁棍小编整理的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2017年西安大学生村官报考条件及考试时间项目
按照中组部安排部署,我省结合实际,决定组织实施2016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年6月12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在25周岁以下(1990年6月 12日以后出生);
(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受院(系)及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和“三好学生”;
(四)常住户口在陕西省(公告之前已正式落户),或陕西生源,或陕西区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志愿到农村工作;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吃苦奉献精神;
(三)学习态度端正,社会实践能力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能适应农村工作需要。
曾受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或有各类考试作弊行为者,不得报名。
三、选聘数量
2016年全省共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627名(具体见岗位计划表)。
四、任职和待遇
(一)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聘期3年。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社区)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社区)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
(二)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补贴为每人每年3.3万元,其中到艰苦边远县(区)任职的每人每年增发1000元津贴。每名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领取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县(市、区)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办法,为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统筹保险,并办理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和女性生育保险。
(三)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符合报考选调生、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条件的,随时可以报考,被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社区)任职时间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具备选调生、公务员招考条件的,可参加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务员考试。
(四)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统一组织聘期考核,考核合格的转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当年予以解聘。
(五)服务期满、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报考研究生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五、选聘程序(6月中旬至9月)
(一)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6月13日至6月19日)
6月13日8:00至6月17日18:00为网络报名时间。考生可登录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anxi.gov.cn)、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或陕西党建网(http://www.sx-dj.gov.cn)进行报名。考生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以内)。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6月13日8:00至6月19日18:00为资格初审时间,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报名时间结束前,未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及时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下载《陕西省2016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报名及审批表》,用A4纸双面打印后由所在院系和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学校就业服务中心)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凡报考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20日18:00。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内通过网上银行支付50元考务费,缴费成功报名有效,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在6月20日18:00前与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 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陕西省人社厅1号办公楼,电话: 029-89538293)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及免除考务费相关事宜。
(二)计划调剂(6月24日)
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比例不低于3:1的,方予开考;艰苦边远县(区)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低于2:1。对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缩减选聘计划或不予开考。不予开考的岗位将于2016年6月24日上午9:00在省政府门户网公告。对不予开考岗位已缴费的考生,可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时间为2016年6月24日9:00至18:00,由各市(区)通过电话联系考生确认。放弃改报的考生,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退还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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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并已缴费的考生,在规定期限内(另行通知),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7月中旬)
笔试设综合能力测试一个科目,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试内容为中央有关“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农村工作常识、时事政治和公文写作等。全省统一组织笔试,考场设在各市(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考试后15日左右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笔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8月中旬)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选聘计划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按岗位排序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考生所持证件及有关资料进行审查,与报考信息进行比对。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人员递补。各市(区)在规定时限内,对资格复审中形成的缺额,在不超过岗位选聘计划4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电话通知有关考生。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递补。
4、面试。面试全省统一时间进行,由各市(区)具体实施。面试满分100分,侧重考察考生的农村基本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两项合计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七)体检和考察(8月下旬)
1、体检工作。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分岗位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数量与选聘计划比例为1:1。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者全部参加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由各市(区)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工作。由各市(区)组织,着重考察考生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态度、组织能力、纪律观念等情况。
考察工作开始前,因考察对象放弃形成的缺额,从该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对体检合格者再行考察。考察工作开始后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考察前或考察期间,有反映考生资格条件不符、违犯纪律等问题的,由各市(区)认真组织调查,及时作出结论。对于情况复杂的,须在30日内作出核查结论。
(八)公示和聘用(9月中下旬)
各市(区)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委组织部审批。拟选聘人员名单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3天。
公示结束后,各市(区)向决定聘用的人员发出书面通知。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10日内到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如无特殊原因,在规定期限内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注意事项:
1、选聘公告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陕西人事考试网、陕西党建网刊发,各市(区)在公布的网站转载(发)。请报考人员在指定网站进行报名,防止错误登录造成报名失败或个人信息泄露。
2、考生报名时务必提交能及时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选聘过程中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本次选聘不指定或出版发行任何教材和辅导用书。各级组织部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与考试有关的辅导培训班,请考生勿轻信广告宣传。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报到时的必须凭证凭证,请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