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株洲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利率额度及年限

发布时间:2017-01-22 18:53:38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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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积累性和专用性。2017年惠州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利率额度及年限,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7年株洲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2.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

  (4)死亡。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时间)要求

  1.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每年可支取一次;

  2.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3、4月办理支取。

  四、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对象(本人、配偶或继承人)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住房消费支取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办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

  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

  2017年株洲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额度及年限:

  (二)销户提取

  1.离退休的: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2.出国定居的: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

  3.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职工死亡办理销户,如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法定继承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上签字,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具备的条件

  1、借款人建立公积金账户并开始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2、借款人及配偶在本市购买、建造、大修普通自住住房;

  3、借款人及配偶无不良贷款信用记录,无未清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正在为其他借款人提供公积金贷款担保;

  4、借款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时间或二手房房产证过户时间在提出贷款申请时两年之内;

  5、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或集中封存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三部委联合发文称: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针对新政在惠州的实施前景,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该负责人介绍,当前市公积金中心并未收到相关指导文件,但在当前的支取业务办理过程中,租房的缴存职工提取公积金的情况本身就占据一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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