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工人员健康检查 食药监局:婴幼儿辅助食品加工人员每年应健康检查(二)

发布时间:2017-02-03 21:08:2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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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细则》规定,不应使用危害婴幼儿营养及健康的物质,对原辅材料中可能出现的危害物质进行必要的检测,含乳原料应对三聚氰胺等项目进行检验或查验合格报告。不得使用经辐照处理过的原辅料。食用植物油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氢化油脂。

  《细则》要求,建立产品追溯制度及电子信息化管理记录系统,产品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出厂检验到出厂销售都应有记录,保障各个环节可有效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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