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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老年人补贴政策及制度解读是什么呢?老年补贴标准又是什么呢?《2017年安徽省老年人补贴政策及制度解读,老年补贴标准》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 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7年安徽省老年人补贴政策及制度解读
昨日,安徽省民政厅印发了“开展解决养老服务业发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要求,今年年底前,我省要实现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和高龄津贴制度两项补贴全省全覆盖,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覆盖市辖区城区,同时,推出一批PPP项目,引导社会资本共同支持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公共投入:建立养老服务业PPP项目库
根据方案,各级民政部门要持续加大对基本养老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全面建立和完善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和高龄津贴制度,2015年底前,实现两项补贴全省全覆盖。
我省将鼓励地方发行地方债、企业债用于养老服务业发展,积极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风险补偿金或注资担保机构,完善贷款贴息制度。同时,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推出一批PPP项目,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共同支持养老服务产业健康发展。
在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和就业引导方面,各地2015年底之前要出台养老护理员入职奖补政策,大中专毕业生在养老机构从事养老护理工作满3年以上的,给予一定比例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补偿;工作满4年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
居家养老:新建小区必须标配养老用房
居家养老是最受广大老人欢迎的养老方式,根据有关调研,选择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占90%,只有约10%的老年人选择机构养老。省民政厅表示,我省将着重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根据要求,各地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必须按照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没有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按照住宅小区每百户15至20平方米的标准,采取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用房,确保于2020年前完成目标任务。各地要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摸排,2015年底前以市为单位上报各地具体实施方案和计划。
同时,推进为农村高龄、空巢、留守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每市至少选择一个试点单位。
医养结合:200张床以上养老机构必设医务室
方案还提出,持续推进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设置内设医疗机构。20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必须设医务室或护理站,100张以上200张以下床位的养老机构鼓励设立医务室或护理站。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资源与辖区内养老机构签约、提供服务。2015年底签约率达到50%,2016年底实现全覆盖。
为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各地要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合理确定供养标准。采取购买服务、保险合作等方式,开展城乡特困人员护理保险工作。2015年底前制定实施方案,2016年底覆盖面达到50%以上,2017年底覆盖面达到100%。
扩展阅读
2015年底前,实现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和高龄津贴全省全覆盖;推进为农村高龄、空巢、留守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大中专毕业生在养老机构从事养老护理工作满3年以上的,给予一定比例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补偿……10月13日,安徽省民政厅印发开展解决养老服务业发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方案。
今年底前实现两项补贴全省全覆盖
方案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全面建立和完善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和高龄津贴制度,2015年底前实现两项补贴全省全覆盖。
在对基本养老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投入力度方面,要推出一批PPP项目,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共同支持养老服务产业健康发展。省级建立养老服务业PPP项目库,2015年底前,每市至少遴选1个PPP项目进行试点。
在加强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和就业引导方面,各地2015年底之前出台养老护理员入职奖补政策,大中专毕业生在养老机构从事养老护理工作满3年以上的,给予一定比例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补偿;工作满4年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
试点为农村空巢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在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方面,各地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
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必须按照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没有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按照住宅小区每百户15至20平方米的标准,采取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用房,确保于2020年前完成目标任务。
另外,推进为农村高龄、空巢、留守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每市至少选择一个试点单位。
推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2015年底前,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覆盖市辖区城区。
20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须设医务室
在医疗资源方面,20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必须设医务室或护理站,100张以上200张以下床位的养老机构鼓励设立医务室或护理站,2016年底全面完成。
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资源与辖区内养老机构签约、提供服务。2015年底签约率达到50%,2016年底实现全覆盖。
另外,切实保障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合理确定供养标准。
采取购买服务、保险合作等方式,开展城乡特困人员护理保险工作。2015年底前制定实施方案,2016年底覆盖面达到50%以上,2017年底覆盖面达到100%。
2017年安徽省年补贴标准
2016年1月15日,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其中第二十三条规定:“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八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对一百周岁以上老年人予以特殊照顾。高龄津贴应当以现金形式发放。”该《办法》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黄山市民政局积极向市政府领导做好汇报,并专门向各区县下发了通知,要求各地抓紧认真落实此项规定。
各区县积极行动,相继开展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调查摸底、基本信息登记造册、发放办法和标准的确定等工作。截止6月12日,全市三区四县高龄补贴标准均已确定,在原已享受高龄补贴的老人补贴标准不变,即10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500元(歙县300元)、90-99周岁的每人每月200元、80-89周岁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屯溪区60元)的基础上,80-89岁其他老人高龄补贴标准分别为:屯溪区每人每月60元,黄山区、徽州区、休宁县、黟县、祁门县每人每月30元,歙县每人每月20元。
目前,各地正在组织乡镇(街道)、村(居)进行符合条件老人的申报登记等工作,预计6月底前后可将高龄补贴资金通过指定银行打卡发放到老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