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在寒风中站立寻人:谁看见我被公交撞了

发布时间:2017-03-03 10:37: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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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女子在寒风中站立寻人:谁看见我被公交撞了

  “您在2016年6月9日(端午节)9时26分乘坐过264路公交车途经此地吗?或者,您曾在周围目击过这起车祸吗?请为我作证!”2月28日,在和平区哈尔滨路63号,张桂兰举牌在寒风中站立寻人。

  据张桂兰的妹妹回忆:“上述时间上述地点,我姐姐自西向东在非机动车道骑电动车时,被一辆同向行驶的264路公交车撞了,当时昏迷不醒。接到消息后,我们直接赶到医院,根本没心思去看肇事现场。”经过全力救治,命悬一线的张桂兰终于摆脱了死神的魔爪,但全身多处留下抹不去的疮疤,特别是左臂肌肉萎缩变形,功能几乎丧失。“为了治病,我四处借钱,如今已花了30万元左右!”张桂兰说。等张桂兰恢复过来后,家人才想到找公交方面索赔。不料,对方拿出交警部门指定的交通事故第三方鉴定书称,肇事地点位于机动车道,当事人、公交车应各负50%责任。因此,只同意赔付一半的医疗费。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从这份鉴定书看到:“客车由西向东行驶时,前方同向行驶并向左调整方向的两轮电动车想做躲避,但由于两车距离太近,客车右侧前部围板与两轮电动车左车把及左小把外端部接触、碰撞,碰后两轮电动车及骑车人失衡倒地……”、“接触点位于机动车道内。”对此,张桂兰质疑:“我原本在非机动车道骑车,是被公交车撞了卷入机动车道的!”

  2月28日,记者首先拨打了264路公交车肇事司机刘某的手机,但显示“已停机”。沈鑫巴士公司分管安全的宫队长接受采访时称,肇事地点周围的监控没能找到,公交车上的行车记录仪已交付交警部门归档。“但由于记录仪角度原因,无法将肇事过程全景摄录下来。”也就是说,当事人骑车位置不能确定。“我曾经看过一遍那段录像,但怀疑录像被人为删减了。”张桂兰的妹妹说,姐姐不服,已向和平区人民法院起诉了。264路李队长告诉记者,行车记录仪所拍下的内容都是原版,不可能人为改动。“近日,法院传票已经送达车队,“我们会尊重法律判决的最终结果。”但何时开庭尚未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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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很多哈市市民的微信朋友圈中都在转发这样一条消息:有人敲车窗卖望远镜,试用时会有针直射眼珠。2月28日,记者从哈市警方了解到,这是则假消息,公安机关并未接到类似报警。

  这则消息的内容为:“哈市街头有人假扮当兵的,敲车窗卖望远镜,如果你感兴趣试用,会有一根针弹射入眼珠,之后就会失去意识被带走,挖肾卖器官。”哈市孙女士看到后,赶紧转发到朋友圈。这是真的吗?记者向哈市警方求证后得知,近期他们没有接到过此类报案,而且也未发现有这样的人出现,可以确定这是一则假消息。记者上网搜索发现,这则消息还曾在江苏、湖北、吉林等地传播,除了地点变化外,其他内容如出一辙。

  对此,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如果收到类似消息,可以拨打110进行核实。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要轻信,更不要随意转发和传播,以免造成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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