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州市二胎最新政策调整,二胎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17-03-04 11:04:07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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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县级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鉴定,报省辖市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2017年福州市二胎最新政策调整,二胎申请指南是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7年福州市二胎最新政策调整,二胎申请指南:

  1.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结婚证》

  3.《户口簿》

  4. 父或母一方在省外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婴儿未落户证明。

  父母办理结婚登记前出生的婴儿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亲《结婚证》

  3.《户口簿》

  4.父母申请报告

  5.父或母一方在省外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婴儿未落户证明。

  父母户口迁入本市前出生的婴儿落户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结婚证》

  3.《户口簿》

  4.父母原籍地系省外的需提供原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婴儿未落户证明。

  父母双方户口均在单位集体户,婚生婴儿出生登记

  1.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结婚证》

  3.集体《户口簿》

  4.随母或随父落在单位集体户内,单位必须提供可随时通知到该当事人的书面保证。

  【提醒】

  若父或母一方家庭户,一方集体户的,随家庭户一方申报出生。

  国外出生的未成年子女(含18周岁以下)回国落户

  1.婴儿《出生证》(收取原件)

  2.《户口簿》

  3.《居住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定居证》或《办理户口通知单》(由出入境管理处受理审核)。

  【提醒】

  办理前需向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审批通过。

  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婚生婴儿出生登记

  相关内容:

  • 办理条件

  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其所生的子女随父母中非军人一方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落户;在部队驻地[四城区、县(市)区范围内]父母有《房产证》的,可随现役军人一方部队驻地申报出生落户。

  • 申请材料

  1.夫妻一方的军人身份证明(含团级以上)

  2.《结婚证》

  3.《户口簿》

  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5.在部队驻地[四城区、县(市)区范围内]父母有《房产证》的,单独立家庭户的须提供夫妻的《房产证》

  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婚生婴儿出生登记

  • 办理条件

  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其所生的子女可随父或随母部队驻地申报出生并在集体户内落户;在部队驻地[四城区、县(市)区范围内]父母有《房产证》的,可单独立家庭户;也可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落户。

  • 申请材料

  1.夫妻双方的军人身份证明(含团级以上)

  2.《结婚证》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4.单独立家庭户的须提供夫妻的《房产证》

  5.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落户的须提供派出所出具的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之间的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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